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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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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本文采取国际法与比较法的研究方法,对奥林匹克标志知识产权保护进行了调查研究。国外关于奥林匹克标志的法律保护已经积累了一些经验。本文先后分析了澳大利亚、新西兰、加拿大、美国、英国、法国等国家关于奥林匹克知识产权保护的主要法律和典型案例,得出结论绝大多数主办过奥运会的国家都有加强奥林匹克知识产权保护的措施,这些措施主要有:以单行立法加强保护;以特殊的知识产权类型加强保护;在司法实践中加强对奥林匹克知识产权的保护。我国可以借鉴上述经验,这必将有利于我国奥运会的成功和奥运经济的繁荣。  相似文献   

2.
分析我国奥林匹克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的现状,指出我国奥林匹克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存在的问题,如缺乏对隐性市场行为的界定、缺乏对奥林匹克域名的保护条款、未明确规定非商业目的使用、未规定奥林匹克标志的合理使用等。在研究国际奥林匹克知识产权保护经验的基础上,提出适时修改和完善我国《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的措施与建议。  相似文献   

3.
中国奥林匹克知识产权的法律保护   总被引:8,自引:0,他引:8  
张玉超 《体育科学》2003,23(2):43-49
采用文献资料等研究方法,阐述了奥林匹克知识产权的概念及法律保护的重大意义,从法学角度探讨了中国奥林匹克知识产权的主体、客体、特征、权利归属问题;阐明了奥林匹克标志侵仅的特征及其保护途径,并对我国奥运市场运作提出了几点设想,结果表明:维护奥林匹克知识产权的商业价值,即为奥林匹克运动的发展提供了稳定的财政保障,又保护了IOC合法赞助商的权益,还能促使奥林匹克健康地发展。  相似文献   

4.
标志,通常是指标明事物显著特征以供人识别的图形或图案的总称。其中,显著性、可识别性是其本质属性。而奥林匹克标志,主要是指能供人对奥林匹克运动及其他相关内容进行识别,表明其显著特征的一个相当广泛的概念。在奥运发展史上,奥林匹克标志在弘扬奥林匹克精神,推进奥林匹克运动方面起着极其重要的作用。保护奥林匹克标志是维护奥林匹克尊严,发展奥林匹克运动的基本要求,也是保证奥运市场开发融资渠道畅通和奥运会顺利进行的重要举措。1.奥林匹克标志保护的法律依据奥林匹克标志保护的法律依据在我国主要表现为一系列的国内立法。尽管奥林…  相似文献   

5.
中国奥林匹克知识产权法律保护的研究   总被引:7,自引:0,他引:7  
张玉超  李红 《体育与科学》2002,23(3):16-18,21
阐述了奥林匹克知识产权的概念及法律保护的重大意义,从法学角度探讨了中国奥林匹克知识产权的主体,客体,特征,权利,权利归属等问题,阐明了奥林匹克标志侵权的特征及其保护途径,并对我国奥运市场运作提出了几点设想。  相似文献   

6.
论奥林匹克知识产权的维护和利用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2008年北京奥运会将按照国际惯例,以市场运作来进行。市场开发是指以北京奥运会标志名称、形象等所有奥林匹克知识产权的转让为条件,获得资金、物资、技术和服务的行为。有效保护奥林匹克知识产权,需要尽快出台相应的保护法规以及一些细则。奥林匹克知识产权的商业价值,既为奥林匹克运动的发展提供了稳定的财政保障,也给企业公司带来巨大的商机。  相似文献   

7.
1.奥林匹克标志的概念奥林匹克标志是指:国际奥林匹克五环图案标志、奥林匹克旗、奥林匹克格言、奥林匹克徽记、奥林匹克会歌、奥林匹克、奥林匹亚、奥林匹克运动会及其简称等专有名称;中国奥  相似文献   

8.
美国奥林匹克知识产权保护在立法、司法、宣传、防范隐性市场、合理使用等方面积累了宝贵经验,对我国未来的体育赛事知识产权保护具有较高的借鉴价值。采用文献资料、逻辑分析方法分析了美国奥林匹克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制度结构、立法目的、权利主体和客体等问题。美国保护奥林匹克知识产权具有健全的法律体系、保护强度高于商标权,强有力的司法救济程序、严厉防范隐形市场行为等6个特征,为了提高我国体育赛事知识产权的法律保护,促进体育产业健康发展,我国应进一步提高体育赛事标志保护的立法级别,处理好体育赛事标志的合理使用问题与在先使用权保护等问题。  相似文献   

9.
为了加强奥林匹克标志的知识产权保护,采用了文献资料法、专家访谈法、对比分析法、逻辑推理法分析了有关奥林匹克标志的基本法律问题,界定了奥林匹克标志的范围与性质.对我国奥林匹克标志的主要侵权形式以及奥林匹克标志保护的现状进行了概括和分析,找出了我国目前在法律适用和实施机构上存在的一些问题.提出了制定独立的<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法>;开辟"奥运绿色通道";加大打击侵权力度;扩大宣传程度的对策.  相似文献   

10.
采用文献资料、逻辑分析等方法,阐述我国后奥运时期奥林匹克知识产权法律保护的基本问题、主要途经等.主要结论:我国奥林匹克知识产权的侵权主要表现为侵权数量比较多、侵权涉及商品种类多、侵权涉及地域广泛、侵权行为类型多等特点.奥林匹克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的内容应包括奥林匹克知识产权的受保护条件和程序法定;受保护的地域范围法定;保护期限法定.奥林匹克知识产品社会特殊属性决定对其知识产权进行保护的必要条件是产品属性的法定.奥林匹克知识产权法定是依靠多元的立法模式得以贯彻和实现的.我国奥林匹克知识产权保护的主要途径有行政保护、民事司法保护、立法保护和权利人的自我保护,这几种类型的保护方式相互联系、相互配合,有利于更好地在司法实践中保护大型运动会知识产权以及促进奥林匹克运动在我国的良性和协调发展.  相似文献   

11.
我国奥林匹克事业的发展和奥运会的成功申办,需要有效的保护奥林匹克标志的知识产权,包括在域名领域防止他人进行恶意注册和使用,应根据我国立法规定对是否构成恶意注册和使用进行判断。在域名领域保护奥林匹克知识产权的主体包括权利人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保护的方法包括行政手段、司法手段和域名争议解决机构进行解决。侵权人恶意注册和使用域名的应承担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只有充分保护奥林匹克标志的知识产权,才能有效地实现其社会价值和经济价值。  相似文献   

12.
意娜 《新体育》2006,(5):41-41
从1984年洛杉机奥运会开始,奥林匹克知识产权一直是奥运会财政收入的一大部分。在亚特兰大奥运会的财政收入中,出售奥林匹克标志、出售电视转播权、纪念币的收入占全部收入的79.52%。因此,对北京2008年奥运会奥林匹克知识产权的保护不仅符合奥林匹克运动的基本要求,对于北京奥运的成功举办也具有重要意义。我们要保护什么?奥林匹克知识产权包括所有与奥林匹克运动有关的名称、标志、纪念物、作品、专利、转播权等。这些产权未经国际奥委会或举办国国家奥委会、奥运会组委会许可,任何团体或个人都不能将其用于广告或其他营利性或商业性活动。…  相似文献   

13.
胡峰  刘强 《体育学刊》2007,14(7):23-26
我国对奥林匹克标志采用民事和行政双轨制保护模式。在对待奥林匹克标志知识产权的态度、发起保护的方式、权利人获得实际利益和保护过程等方面民事保护和行政保护都存在较大区别。就两种保护模式的发展趋势而言,行政保护在整体上不断强化,奥林匹克权利人更加倾向于使用行政保护而非民事司法保护,我国专利法在设定行政保护制度时就明确了其地位和作用。从国际知识产权保护的发展趋势看,行政保护在完成其历史使命后应当由更为完善的民事和刑事司法保护形式代替。  相似文献   

14.
奥运会要取得圆满成功,对国际奥委会和奥运会赞助商利益的保护十分重要。奥运会能够有今天的影响,很重要一点就是其成功的商业运作,尤其是对奥运会相关标志这一无形资产的开发。因此,对于奥林匹克知识产权的保护就成为主办城市非常重要的任务之一。  相似文献   

15.
张玉超  栗丽 《体育学刊》2003,10(3):7-10
讨论并分析了奥林匹克知识产权的概念及法律保护的重大意义,阐述了奥林匹克知识产权侵权的特征及其保护途径与策略。维护奥林匹克知识产权的商业价值,既为奥林匹克运动的发展提供了稳定的财政保障,又保护了其合法赞助商的权益,还能促使奥林匹克使康地发展。  相似文献   

16.
伴随体育产业化的发展,营销成本不断攀升,隐性营销这种成本低廉的搭便车方式应运而生。其中,针对奥林匹克标志的隐性营销面临行为认定困难和各方利益平衡等问题,存在规制的困境。2018年,我国修订了《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以平衡合理使用和私权专有为立法思路,对奥林匹克标志使用和隐性营销规制进行了规范。分析现有立法和实践,尚需要在提高专门法位阶,明确对隐形营销的规定,强化奥林匹克标志作为传统知识产权保护,加强国际合作等方面进行完善,以提升我国对奥林匹克标志的保护水平。  相似文献   

17.
陈彬  胡峰 《体育科学》2008,28(3):79-85
奥林匹克知识产权是一种特殊的体育知识产权,它的实际所有者是国际奥委会,在举办奥运会期间及之后,举办者也可与国际奥委会分享一定的奥林匹克知识产权.奥林匹克知识产权的保护一方面是习惯的国际规则,获得各国的承认与尊重,并通过国内立法的方式加以确认;另一方面,国际奥委会通过与主办者签订合同的方式,利用各国国内的合同法律规范对奥林匹克知识产权加以保护.各国在保护奥林匹克知识产权方面积累了丰富经验,并形成了相关的保护规则.中国面临着2008年北京奥运会的发展契机,同样需要在奥林匹克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做出自己的独特贡献.  相似文献   

18.
体育知识产权的客体与法律保护   总被引:11,自引:2,他引:11  
体育知识产权的客体主要包括作权、专利权、商标权、电视转播权、民族传统项目、奥林匹克标志、非专利技术、未公开信息、反不正当竞争等。国内外现行法律对体育知识产权保护很不够,应加强立法和执法保护。  相似文献   

19.
《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的修订对我国冬奥会的顺利举办具有重要意义。采用文献资料、逻辑分析和案例分析方法分析了《条例》中关于奥林匹克标志侵权行为的认定,《条例》将以商业目的使用相同或近似的奥林匹克标志,以及利用与奥林匹克运动有关元素进行隐形营销等不正当竞争行为作为侵权的判定标准。奥林匹克标志侵权认定应以"利益平衡""合理人标准"为原则,侵权认定的限制主要包括非商业性使用、在先使用、善意使用等。为加强奥林匹克标志的保护和促进体育产业发展,建议提高奥林匹克标志保护的立法级别、明确规定奥林匹克标志权利的限制条款。  相似文献   

20.
奥林匹克标志主要包括奥林匹克名称、五环标志和会旗、火炬、格言、奥林匹克会歌、奥运会吉祥物、奥运会口号、奥运会电视转播等形式,对它的保护和传播是奥林匹克运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国及国际组织对于奥林匹克标志的保护及商业化可以分为3个阶段:第一阶段是奥林匹克运动及其标志的产生期,其商业价值并未得到开发,尚处于萌芽时期;第二阶段的突出特点是奥林匹克标志的保护从奥林匹克运动发展的层面得到重视,并且由于电视转播介入奥林匹克运动发展并提供新的机遇;第三阶段是奥运会的全面商业化,奥林匹克标志的商业价值得到深层次开发并在信息网络时代获得新的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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