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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296 毫秒
1.
侵权是当事人一方非法侵害他方的财产或者人身权利的行为。侵权行为从性质上可以分为一般侵权与职务侵权两类。教学侵权是职务侵权的一种。所谓教学侵权 ,是指依法履行教育教学权的教师在课堂教学过程中或在其他与教育教学有关的活动中 ,因其过错侵害了侵权法所保护的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 ,并造成了对受教育者损害的行为。其构成要件是 :第一 ,侵权行为的主体是依法享有教育教学权的教师 ;第二 ,侵权行为发生在执行职务的过程中 ,即课堂教学或其他与教学有关的活动中 ;第三 ,行为人违反了执行职务时应当注意的义务 ;第四 ,职务行为侵犯了受教…  相似文献   

2.
因各种各样的原因,中小学校不时会出现一些人身伤害事件,使中小学生的身体健康权甚至生命权受到侵害。侵害发生后,谁来赔偿、如何赔偿就成为当事人非常关注的问题。本文从以下若干方面对此予以简单的分析。一、教师体罚学生导致的人身伤害教师体罚学生致伤,应当由教师负责赔偿呢还是应该由学校负责赔偿呢?应当由学校负责赔偿。因为学校的职责和任务是由一个个管理人员和教师去履行和实现的,管理人员和教师在从事管理活动和教育教学活动中,他们所代表的不是自己而是学校,其行为是职务行为而非个人行为。体罚就属于一种违法的职务行为…  相似文献   

3.
学生在学校的权利是长期被人们所忽视的问题,章分析学生权利被教师侵犯的常见类型,从深层次揭示了教师对学生侵权行为发生的法制根源及教育根源,并预示了问题的解决。  相似文献   

4.
学生的权利及其保护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学生的权利是教育法的一项重要内容。在教育法律关系中,作为主体的学生享有教育法律法规规定的广泛的权利,但由于传统的学生权利观的影响,某些学校、教师、家长法律意识淡薄,有意或无意地侵犯学生的合法权益,使学生身心受到损害,以至于师生、校生对薄公堂,学校、教师成为被告。为了扭转这种局面。社会各界,特别是学校管理人员、教师必须正确认识学生的权利,依法履行好维护和保障学生权利的职责。  相似文献   

5.
徐凌云 《教书育人》2001,(23):37-38
侵权,即当事人一方非法侵害他方的财产或人身权利的行为。教学侵权则指依法履行教育教学权的教师在课堂教学过程中或在其他与教育教学有关的活动中,因其过错侵害了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并造成了对受教育者损害的行为。教学侵权的归责要件有四:第一,侵权行为的主体即行为人是依法享有教育教学权的教师。第二,侵权行为发生在课堂教学或其他与教育教学有关的活动中。第三,行为人有过错,其行为侵犯了教育法律规定的受教育者的权利和违反了教育法律规定的教育者的义务。第四,教学侵权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存在着因果关系。中小学常见的教学…  相似文献   

6.
一、中小学教师教育过程中侵权行为的表现形式 从表现形式看,教师的侵权行为可以分为显性和隐性两种,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1.教师教育过程中的显性侵权行为(1)侵犯学生的受教育权。受教育权是学生的基本权利。学生的受教育权,在我国的法律中有明文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46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14条规定:“学校应当尊重未成年学生的受教育权,不得随意开除未成年学生。”侵犯学生的受教育权是目前较为常见的教师教学违法行为,其表现形式主要有:  相似文献   

7.
学生伤害事故是学校中最常发生的一类事故,2002年9月1日实施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此问题给予了明确的规范。但在实践中,许多教师对于自身在此类事故中应承担何种责任仍存在困惑,本文试对此问题做一分析。一、教师行为的性质认定学校中发生学生伤害事故意味着学生的人身权受到了侵害。在这类事故中,教师侵犯了学生的民事权利,其行为是一种侵权行为。但教师的侵权行为具有特殊性。侵权行为分为一般侵权行为和特殊侵权行为。所谓一般侵权行为是指行为人基于自己的过错而实施的、适用过错责任原则和一般构成要件的侵…  相似文献   

8.
学生在学校的权利是长期被人们所忽视的问题,文章分析学生权利被教师侵犯的常见类型,从深层次揭示了教师对学生侵权行为发生的法制根源及教育根源,并预示了问题的解决。  相似文献   

9.
学生校内申诉是学生在接受教育的过程中,因对学校给予的处罚不服,或认为学校和教师侵犯其合法权益而向学校有关部门提出重新认定和作出处理的制度,是学生行使法定权利,以求保障其合法权益的行为。从我国的传统看,学校与学生之间的关系一直是不平等主体之间的关系,如果学生对学校的处理不服而直接向教育行政部门申诉,既容易激化学校与学生的矛盾,也可能使学校丧失一次内部纠错的机会。因此,学生申诉先由学校受理,经校内申诉后学生仍对申诉处理决定不服的,或学生提起校内申诉但学校不予受理的可再向教育行政部门提起申诉。这既体现了教育行政…  相似文献   

10.
心理咨询是当前各级各类学校对学生进行心理健康教育的主要途径之一,但一些心理咨询教师侵犯学生隐私权的现象时有发生.这一侵权行为严重影响心理咨询目标的实现和心理咨询工作的正常、有效开展.因而在心理咨询中对学生合法隐私权的保护是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必须认真研究的问题.  相似文献   

11.
学生作为成长中的个体,有义务服从学校和教师的管理与要求,但当学校规章和教师行为明显侵犯学生权利时,学生理性不服从就具有正当性,但教育者必须对其进行规约和引导.在不服从行动之前,教育者应引导其分析不服从行为的必要性;在行动过程中,不服从要具有公开性、合理性与和平性;在行动之后,学生应学会理性反思.为使学生理性不服从权利有行使的空间,学校应着力构建民主正义的教育场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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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学生伤害事故及责任归结问题研究   总被引:40,自引:0,他引:40  
我国现行的相关法律如《民法通则》、《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都没有对有关学校事故的处理如何认定事实 ,如何归结责任作出明确规定 ,因此在实践中造成了很大歧见。学校事故的法律调节取决于如何界定学校与学生这对关系的法律性质。“特殊关系说”把学校与学生的关系界定为基于教育与受教育、管理与被管理的权利与义务关系 ,称之为教育法律关系。这种关系是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依据国家教育方针和教育教学标准 ,在实施教育教学活动的过程中产生的、具有公法特征的法律关系。学校或教师在履行教育教学职责时如果由于过错伤害了学生的身体 ,因而可能构成民事侵权行为 ,所承担的是一种基于自己的侵权行为而产生的过错责任。解决学校事故问题可供借鉴的思路是把办学的风险适当分散到社会 ,使学校事故的赔偿责任社会化  相似文献   

13.
学校师生申诉制度是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依法处理教师、学生申诉请求的非诉讼性的权利救济制度,是保障教育关系主体(特别是教师和学生)在教育活动中依法享有的基本权利的重要措施。教育管理实践中,教师和学生往往成为权益受害人,处理因侵权而产生的纠纷非常棘手。例如,侵犯教师职务聘任、工资福利待遇、考核奖惩等合法权益,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随意扣发学生毕业证书、没收学生物品等侵犯学生人身权、财产权等现象,这些问题处理不好影响很大。实践表明,出现侵权行为需要用处理侵权行为的方式来解决。伴随着社会进步的脚步,人们的民主…  相似文献   

14.
学生校内申诉制度探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学生校内申诉是学生在接受教育的过程中,因对学校给予的处罚不服,或认为学校和教师侵犯其合法权益而向学校有关部门提出重新认定和作出处理的制度,是学生行使法定权利,以求保障其合法权益的行为。从我国的传统看,学校与学生之间的关系一直是不平等主体之间的关系,如果学生对学校的处理不服而直接向教育行政部门申诉,既容易激化学校与学生的矛盾,也可能使学校丧失一次内部纠错的机会。因此.学生申诉先由学校受理,经校内申诉后学生仍对申诉处理决定不服的,或学生提起校内申诉但学校不予受理的可再向教育行政部门提起申诉。这既体现了教育行政部门对学校的监督管理职能,又给学校的自主管理留下了一定的空间。  相似文献   

15.
当前,由于我国的教育法制体系尚不完善,教师及学校管理者法制观念尚不健全,实践中出现了许多侵犯学生权利的事件,如教师体罚学生导致伤亡、学校安装摄像头侵犯学生隐私、学校违规处罚学生等。同时,以学校为被告的诉讼也逐渐增多。由于相当一部分校园诉讼起因在于学校和教师的管理行为侵犯了学生的合法权利,因  相似文献   

16.
从教育实践分析,学校对学生的管理,体现在静态的学校规章制度中和动态的对学生的管理和处分上,一段时间以来,前者的侵权行为成为人们的关注重点,引起社会广泛的注意。然而,静态的学校规章制度中也存在着大量的侵犯学生权利的行为,且广泛存在于小学、中学甚至大学的各个阶段。笔者试从法学的视角,对中小学的校规进行审视,以求引起人们对现行的中小学校校规的思考。  相似文献   

17.
三鹿奶粉事件对受害人的侵权赔偿提出了严峻挑战,但由于目前立法中的法人替代责任的规定,追究董事在行使职务过程中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实施侵权行为而承担赔偿责任是比较困难的。为了保护受害者的合法权益,董事应对自己职务行为中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行为而导致的侵权行为,在公司破产时与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相似文献   

18.
在知识经济、素质教育的环境下,教育将被赋予全新的理念,教师与学生之间将实现由不平等或不够平等向比较平等和平等的方向转化。教育过程中只有正确地认识学生的合法权益,懂得处理各种法律关系,特别是教师与学生之间的法律关系,并建立平等的师生关系,才符合现代教育的要求。但是,受“尊敬师长”、“师徒如父子”等传统观念的影响,教育中的违法侵权行为被相当一部分入所认同,因而教师的侵权行为也在一定的范围内严重存在,这是现代教育的大敌。因此,有必要从法律制度视野探讨新时期师生关系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之道。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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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事故是指学生在校期间所发生的人身伤害事故,随着《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法律的颁布实施,民办学校数量将逐年增加,这样,学校事故该如何处理,将成为日益重要的话题。很多人认为,学校事故发生在学校,就是学校的责任,就应该由学校负责赔偿,这种观点是非常片面的,也无法律依据。学校事故由于伤害学生的身体,因而可能构成民事侵权行为、刑事犯罪行为或者行政违法行为。本文仅就民事侵权行为,应当由谁承担责任谈点个人的观点。笔者认为在学校事故的处理上,应该严格坚持过失责任原则,我国《民法通则》对侵权行为规定的承担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除…  相似文献   

20.
学校是依法具有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是行政管理的相对人。学校与学生的关系是一种管理关系,其对学生作出的惩戒行为,是一种内部管理行为,不同于行政机关对外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学生认为学校的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将学校作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不符合我国现行行政诉讼法律制度的规定。因学校不具有行政法律意义上的可诉性,故学校作为行政诉讼法之被告不适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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