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我国先秦时期就已经存在官吏致仕的现象,西汉时期官吏致仕制度正式形成。致仕制度既是汉代官吏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汉代养老制度中的一项重要内容。汉代官吏致仕的主要原因是高龄导致的身体状况不佳。汉代官吏致仕,形式上是主动退休,实质上是在礼俗和制度约束下的被动退休。汉代官员致仕后回家养老的基本费用得到保障,保证其晚年生活无后顾之忧;而且很多官员受到政治礼遇,可以继续发挥余热。汉代官吏致仕后死亡时也享有一定的丧葬待遇。  相似文献   

2.
国家行政机构效率的高低与官吏队伍吐故纳新的方式密切相关。选拔官吏是“纳新”;官吏的退休是“吐故”。中国古籍所称的“致仕、休致、致事、告退、乞退、归隐、乞骸骨”等等,都是指官吏的退休。就中国的官吏退休制度而言,其源流极长,滥觞於商周,一直绵延至今。令人遗憾的是,中国官吏退休制度史不如官吏选拔制度那样幸运,它长期被史学界所忽视,沈星棣教授的新著《中国古代官吏退休制度史》(江西教育出版社1992年7月版)填补了这一研究领域  相似文献   

3.
《春秋公羊传·宣公元年》内云:“退而致仕”。何休注云:“致仕,还禄位于君。”可见,“致仕”即是退休。历朝历代的统治者,均把官吏致仕作为加强国家职能机器新陈代谢、提高其行政效率、巩固其统治的重要手段。因而,这种官吏致仕制度的出现,必然是在以选贤任能为标准的官吏任命制有了之后。这样,可以大体上说,这种制度的萌生是商周春秋时期。因为,这时奴隶制国家政体由形成、发展逐渐走向崩溃,与之相适应的以血缘分封为基础的世卿世禄  相似文献   

4.
试论中国古代官吏致仕制度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古代官吏退休称为“致仕”。致仕制度伴随封建官僚任命制的出现而产生 ,它最初形成于汉代。之后 ,历代王朝相互承袭 ,并不断予以发展和完善 ,最终形成以“年龄、身体状况、品级”三大条件为主要依据的古代官吏致仕制度。封建君主通过“升官晋阶、参听朝政、恩荫子孙、特殊礼遇、给予俸禄、赐物”等六方面的措施 ,基本能有效安置致仕官吏 ,使官员队伍的新陈代谢得以顺利进行 ,达到巩固统治的目的。但由于时代局限 ,致仕制度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诸如 ,主要施用于高级官吏 ,受皇帝个人意志左右 ,未能形成严密的体制等等。  相似文献   

5.
古代官吏“辞官”有许多别称,下面列举一些进行说明。 致仕:表示官员正常退休。“致”,“交出”“交还”的意思。《春秋公羊传·宣公元年》:“退而致仕。”汉代何休注:“致仕,还禄位于君。”  相似文献   

6.
一、退休的起源和意义退休,古代称为“告老”、“养老”,汉唐人称为“致仕”。致者,归还也;仕者,仕宦也,即旧称任官职,古乐府《孔雀东南飞》里有“仕宦于台阁”之语,故“致仕”就是交还(或退还、归还)官职的意思。《公羊传》宣公元年条说:“退而致仕”,何休注云:“致仕,还禄位于君”。因此,近代称为“退职”。意思是官吏(近代为职工)因年老或病笃不能继续工作而离开工作岗位,由封建国家或皇帝供给生活费  相似文献   

7.
陈璧耀 《中文自修》2005,(10):46-47
什么是致仕?前两年文坛曾有激烈的争论,但最终似乎未曾统一。有人以“致”的现代常用义是“达到”和“给予”,就把致仕理解为求官。这实在是一个误解。作为古代官场特定术语的“致仕”是不能分拆理解的。以求官释致仕,犯了以今义释古义的错误,为理解文言词语的大忌。在古代,致仕是与入仕相对的。入仕是求官,是进入官场;致仕便是辞官,是退出官场,就是把官位和俸禄还给君王,相当于今天所说的离休或退休。  相似文献   

8.
致仕制度(即退休制度)作为中国古代文官制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到了唐代已逐渐形成。唐朝政府吸取历代的经验教训,对于官员的致仕条件、致仕程序及致仕后的各种待遇,都作了明文规定。但唐代官员的实际致仕状况到底如何呢?官员致仕后是否还可以参政?本文仅就这两个问题作一简要论述。唐代规定,职事官“年七十已上,应致仕,若齿力未衰,亦听釐务”。“诸文武选人六品以下有老病不堪公务,有劳考及勋绩情愿给阶授散官者依;其五品以上,籍年虽少,形容衰老者,亦听致仕”。也就是说,“七十致仕”是一个原则规定,身体健康可不拘此限。相反,若身体不允许,也可提前致仕。  相似文献   

9.
两晋时期,官员俸禄具有不稳定性,统治者通过调整官员俸禄,赏赐官员谷物与钱帛等措施来增加官员收入。这一时期,帝王根据致仕官员的品级和地位给予相应的特权和赏赐;通过赐药和遣使慰问来优恤患病官吏;赏赐钱物来救恤贫穷官吏,同时允许家境贫困的官员改任俸禄较高的官职。官员死后,朝廷会根据其品级、功劳和生前受重用的程度,赠予相应的助葬物品和钱帛等,并对官员家属及其后代进行优恤。  相似文献   

10.
继《秦汉人物》之后,沈星棣教授又把他的《中国古代官吏退休制度史》奉献给了学术界和广大读者。全书共有34万字,由江西教育出版社1992年7月出版同世。该书的问世,标志着中国古代官吏退休制度史研究又迈向了一个新的高度。中华民族有着悠久的历史和灿烂的文化,特别是有着极其发达的政治思想、政治制度和政治文化,官吏退休制度即为其重要组成部分。我国官吏退休制度源流极古,滥觞于商周,至今绵延不断。然而对官吏致仕这个至为重要制度的研究却很薄弱,以往的研究多侧重于某一历史时期,对官吏退休制度史全面而系统的研究却无人问津,至今还没有一部有份量的学术专著问世。《中国古代官吏退休制度史》一书则对我国起源甚早而又未能完臻的古代官吏退休制度进行了全面而又系统的、深刻而详尽、多侧面多层次的分析,从而第一次梳理出我国古代官吏退休演变的基本脉络,成为官吏退休制度研究的拓荒之作。披览全  相似文献   

11.
本文研究的主要内容是我国历史上秦朝的俸禄制度,对秦的俸禄制度,有两种不同的认识,一种认为秦的俸禄制度是“秩禄制”;一种认为秦的俸禄制度是“爵禄制”。本文认为秦的官吏物质待还是秩禄制,不是爵禄制。通过对秦俸禄制的研究,不仅仅是为弄清秦的俸禄制度,更主要的是为研究和改革我国国家机关工资制度提供确实的、有价值的参考和借鉴。  相似文献   

12.
正古代官吏"辞官"有许多别称,下面列举一些进行说明。致仕:表示官员正常退休。"致","交出""交还"的意思。《春秋公羊传·宣公元年》:"退而致仕。"汉代何休注:"致仕,还禄位于君。"致事:表示辞官退休。《礼记·曲礼上》:"大夫七十而致事。"汉代郑玄注:"致其所掌之事于君  相似文献   

13.
秦汉国家将官吏全年俸禄的概数(若干石)作为其俸禄的秩级,实际发放时,依秩按月支付钱谷。各级官吏享有俸禄权利不同,其等级差额颇大,下级官吏俸禄很低。封建帝王还时常根据国家财政的变动情况来增减俸额。据此,我们可以看出秦汉俸禄制度所呈现的时代特点。  相似文献   

14.
挂冠与罢官     
陈璧耀 《中文自修》2005,(12):46-47
说起挂冠,就会想到陶渊明的不为五斗米折腰;说起罢官,就会想到海瑞罢官。挂冠与罢官都意味着不再做官,把官帽还给了皇帝老儿,因而也都是致仕。只是不同于一般意义上的正常致仕。正常的致仕,退出官场后尚能领取多少不等的原俸禄,即今所谓的退休金,或全俸或半俸或三分之一:而挂冠与罢官,虽也是离开官场,却一个是不告而别,一个是被迫离去,不同于正常致仕,因而没有朝廷俸禄可以领取。但就离开官场这一点说,是完全相同的。[编者按]  相似文献   

15.
年老退休是我国自古至今对国家官员的一项管理制度。古代史书中把官员退休称“致仕”、“致事”、“致政”等。这一名词的出现早在先秦历史文献中即已有之,但真正形成一种制度在全国普遍推广实行则起始于汉代,经过隋唐时期的不断发展,到宋代时统治者日益认识到这一制度的重要意义,“尤所重之”,并制定了一系列条例和法令,使这一制度更加完善与系统。对致仕官员的年龄、待遇、安置等方面的问题  相似文献   

16.
陶渊明不肯为之折腰的“五斗米”究竟是什么?由于缺乏资料,长时间以来有不同的解释。有俸禄说、(?)食量说、五斗米道教说等。近期又有两篇解释“五斗米”的文章,笔者认为其立论依据仍然存在错误。 《历史大观园》1988年第8期刊载的《五斗米是月俸还是道教》一文,否定五斗米是晋朝县令的月俸,而认为是五斗米道教徒。该文否定月俸说的依据是《汉书·百官公卿表》记载的这样一段文字:“县令长,皆秦官,掌治其县。万户以上为令,秩千石至六百石”。由此认为五斗米不可能是陶渊明的俸禄。但该文明显是将“秩千石至六百石”误认为是县令的俸禄了。实际上千石、六百石只是县令的官阶、品级,并非俸禄。这从颜师古的以下注文也可看出:“千石者九十斛,……六百石者七十斛。”九十斛和七十斛,才是西汉县令的俸禄(月俸)。 由于官吏的俸禄是有变化的,因此东晋末年任彭泽令的陶渊明,其俸禄是不能以西汉县令的俸禄为准的。  相似文献   

17.
退休,是退出工作岗位休息的意思。自古以来的退休都有一定的标准,也享有一定的待遇。在我国古代,只有官员到了一定的年龄,才能退休,一般老百姓是没有这个福分的,因而古代不说退休,而叫“致仕”。  相似文献   

18.
北魏时期的贫富分化及其影响探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贫富差距明显是北魏一朝社会经济生活中的重要现象,造成该现象的主要原因就是北魏制度转型过程中的诸多缺陷所致,如北魏初期内重外轻的财政体系,官吏无俸禄以及太和八年班俸后的“计户给俸”制等等都导致财富分配不均、官员经商和贪污成风,从而造成社会财富高度集中,贫富差距加大,最终导致北魏社会危机。北魏的灭亡并非全面汉化,实质上是贫富差距所引起的社会危机。  相似文献   

19.
中国最早的尊老法律是1918年在甘肃威县出土的西汉时期“王杖诏书令”汉简。 “王杖诏书令”规定:70以上的老年人,由朝廷赐予“王杖”——一种顶端雕刻有斑鸠形象的特制手杖。持“王杖”者,在社会上享有优待和照顾。他们的社会地位相当于俸禄600石的官吏,出入  相似文献   

20.
南朝时,地方官吏收入较为丰厚,为此,不少京官以家贫为由要求出任地方官,在离任或请假返乡时则会带回或多或少的还资。由于制度的不完善,除了俸禄之外,官吏还通过各种方式获取财富。有的官吏比较清廉,而有的官吏专以营蓄财物为业,结果造成了官吏还资数额差距较大的现象。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