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2.
去年春夏之交发生的政治风波,给新闻界的同人敲响了一记警钟,人们对许多似是而非的问题在进行深沉的思考。对“文责自负”这种提法,新闻界也有重新认识的必要。所谓“文责自负”,是指作者对所著文章内容的正确性及产生的社会效果应负的责任。我们常常碰到这样的情况:总编要求记者把所报道的事实找有关方面核对一下,记者常常以“文责自负”为由推三阻四。对重大题材和批评报道,送有关领导部门审阅,这本来是应遵循的宣传纪律,可有的记者往 相似文献
3.
“文责自负”与加盖公章并不矛盾。理由有三:其一,盖了公章,文责不仅由作者负,同时也由盖章单位负;其二,因为要盖公章,作者才格外慎重,从而体现并保证“文责自负”的严肃性,二者相辅相成;其三,即使 相似文献
4.
牢记自己的社会责任——关于责任意识文坛流行着“文责自负”的说法,即谁写的文章谁负责。这在一般情况下是不错的,特别对于学术、理论文章、文艺作品,更是不争的原则。但在新闻工作中,就不那么适用了。因为新闻工作是一种群体活动,并不仅仅是记者或作者个人的行为。记者要根据编辑部的方针意图采访写作,记者和作者的稿件要经过编辑、总编辑的层层编审方能发表,有的稿件还要经有关领导部门的审核,而新闻事实的来源也十分复杂。所以“文责自负”仅是调整报刊社与作者之间的一种内部关系。作者的文章一旦发表,对社会、对被涉及人都产生了一种外部法律关系。各国新闻立法均具体明确了这些不同的法律关系,明确了不同主体的 相似文献
5.
关于文责自负要不要盖章,许多同志发表了不同的意见。在此,仅谈一点个人的看法和建议。首先,我认为《新闻知识》第一期上王清平、彭安怀和第四期上李小友同志的意见值得重视。有的同志认为文责自负也要盖章,否则就会造成更多的失实稿件。实际上,对于多数稿件来说,审稿盖章者并不了解稿件的真实与否。因为,每篇真实的稿件都要通过新闻作者深入细致的调查了解来获得。因此,可以说,目前新闻单位的稿件送审制度在多数情况下只是走过场而已。将稿件必须送审盖章作为防止报道失实的手段似乎作用不大。这一点也可从反面得到证实:当前报刊上披露的报道失实的稿件,并非因未盖公章而 相似文献
6.
7.
8.
用笔名发表文学作品是司空见惯的,但现在不少作者发表消息竟也以笔名代之。如果说是写批评性的稿件作者怕遭报复而署笔名的话,倒还情由可原;但在报刊上发表不少其它性质的新闻稿也往往是署笔名,这就令人费解了。新闻稿,尤其是消息、通讯等,要求署作者的真实姓名,这是因为新闻稿反映的是客观事实;署真名,也是迫使作者必须尊重事实的条件之一,这里面有一个“文责自负”的问题。如果署笔名或假名的话,那就会削弱作者的责任感,出现漫不经心地采访,草草率率地成文,甚至信口开河的现象。反正读者也弄不清真正的作者是谁。还有些作者干脆用上“本报记者”、“本报通讯员”或 相似文献
9.
美国出版社向作者或著作经纪人联系洽谈购买书稿,一旦确认接受某本书稿以后,双方就要考虑如何签订购买合同.一般都是由出版社的组稿编辑参照出版社的合同样本,先草拟一份合同初稿,征求作者或著作经纪人的意见,双方协商修改一致同意后,经出版社领导批准签约. 相似文献
10.
11.
医学期刊文责自负问题的探讨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从文责自负的含义、我国法律对文责自负的规定、现阶段医学期刊常见文稿责任问题及出现问题后对期刊的影响等方面探讨新形势下医学期刊文责自负问题.认为依靠专家、索要原始数据、检索作者相关文章、制订相应的惩罚措施、加强编辑责任心,是解决好"文责自负"问题的主要措施. 相似文献
12.
一、"文责自负"的误区 在作者撰写作品和出版部门出版的过程中,常有人用"文责自负"来概括作品的责任.何谓"文责自负"?较为普遍的理解是:"作者对文章内容的正确性以及在读者中发生的作用所应负的责任."可见,"文责"一般是要作者"自负".这一普遍的认知,实际导致了"作者主责论"的出现. 相似文献
13.
近来听到一些反映:“出版社的编辑部审稿太严了”。“编辑改作家的稿子,权力太大了”。“编辑就是不能改我的稿子,文责自负嘛”。这些意见传到编辑的耳朵里,有的编辑感到惶惑了。处理稿件时生怕得罪人,审稿还要考虑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其实,“文责自负”并不排斥编辑对作者原稿进行鉴别和判断,提出审稿意见,以致进行修改加工。出版社的编辑部是组织和接受作家原稿从事书籍生产的部门。编辑部进行审稿工作,如同工厂生产产品时对原料进行鉴别和加工一样,是一件不言而喻 相似文献
14.
一、"文责"的偏颇 "文责自负"是多年以来出版人、作者和读者常用于概括作品责任的一句术语.特别是在我国著作权法颁布以后,社会各界愈发重视尊重作者的创作权益,一些人便以为"文责"真的是作者"自负"了.文责,<现代汉语词典>如是说:是"作者对文章内容的正确性以及在读者中发生的作用所应负的责任.""文责自负",简而言之,是文章的作者对其内容负有责任.这一普遍的认知,其实是源于一种朴素的创作思想.作品是作者依据自己的意愿创作的,作品内容表达的是作者的创作思想、创作情感和创作意图,责任和义务当然应该由作者负责.这便是"作者主责论"的根基. 相似文献
15.
16.
17.
18.
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