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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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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关永红 《中国出版》2012,(23):39-41
署名权是著作人身权中一项重要的权利,我国《著作权法》规定了包括署名权在内的四种著作人身权,有效地保护了作者的精神权利。但署名权的具体权利内容在法律中并未有完整明确的表述,对于署名权的权利性质与行使中的法律问题也存在着各种学说和争议。与此同时,实践中对署名权的滥用现象较普遍,出现了各种各样的学术争议和案例纠纷。为此,本文对这些问题进行探析,以正本清源。  相似文献   

2.
版权(Copyright),又称著作权,是作者基于创作作品而产生的一种民事权利。在我国版权保护和著译活动日益国际化的今天,图书编辑强化版权意识,目的在于知法、用法、守法,运用法律手段来保护著作权人(包括作者)和出版社的合法权益,同时也避免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一般来说,图书编辑在实际工作中应注意以下版权问题:一、保护作者的人身权著作权包括人身权(精神权利)和财产权(经济权利)。其中,作者的人身权具体包括以下权利:一是发表权。它是指作者决定作品是否发表和如何发表的权利。例如,何时、何地、以何种方式发表;是全…  相似文献   

3.
王泽 《新闻窗》2013,(5):80-80
著作权又称版权,即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作者对其作品所享有的权利。它包括人身权利(具体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和财产权利两部分。而现在数字化技术和网络传播技术的迅速发展,给著作权带来了新的冲击,原有著作权法的一些内容已不适应现代新技术发展的需要。在数字化时代,传统著作权法所保的作者的人身权、财产权和邻近权需要作出新的具体的规定。  相似文献   

4.
赵强 《当代传播》2001,(3):43-4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条的规定,著作权包括这样几种人身权和财产权: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这五种权利只是狭义著作权的内容,广义上的著作权还应该包括作品传播者的权利。在网络空间,著作权人理所当然享有著作权法规定的相关权利,但是由于传播形式的变化,行使这些权利的方式也在发生着变化;而现有著作权法在对网络作品著作权人权利实施保护时,实践中又存在着一些模棱两可的情况,使传播者在实际操作中面临窘境,并由此引发了一些争议。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网站是否有法定许可的转载权?…  相似文献   

5.
自今年6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开始施行,这里介绍一下著作权法涉及编辑工作的几个问题。一孔之见,不妥之处请同志们批评指正。要重视作品的署名权新闻作品的著作权包括人身权和财产权。署名权是著作权人身权利中最重要的权利。其法律意义在于确认和尊重作者是作品的创作人这一事实。很多国家  相似文献   

6.
我们写稿、投稿,还会遇到一个版权问题。 所谓版权也称著作权。版权是基于创作智力作品而产生的一种民事权利。它主要指作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对其创作的作品所享有的某种权利。这一权利不是在作品发表后产生的,即使作品没有发表,甚至刚刚写了一半,法律也不准他人抄袭。 版权的内容,包括精神权利(亦称人身权)和经济权利(亦称财产权)。精神权利主要指发表作品、在作品上署名、要求确认作者身份、保护作品完整性、  相似文献   

7.
一、几个基本概念 1、版权 版权又称著作权,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技术作品的创作者,依法对自己创作的作品享有的专有权利,这些权利包括人身权利(精神权利)和财产权利(经济权利)。广义的版权还包括作品传播者的权利。  相似文献   

8.
编辑在审读加工过程中应注意的问题   总被引:3,自引:1,他引:2  
我国《著作权法》第三十三条中规定 :“图书出版者经作者许可 ,可以对作品修改、删节。报社、期刊社可以对作品作文字性修改、删节。对内容的修改 ,应当经作者许可。”第十条“著作权包括下列人身权和财产权”中第三、四款指出 :“修改权 ,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 ;“保护作品完整权 ,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上述规定表明 ,《著作权法》既赋予编辑人员权利 ,又对权利加以限制。一般来说 ,在编辑出版工作中 ,编辑与作者应该互相沟通、互相磋商、互相合作、互相补益。作者不可借口“文责自负”而拒绝编辑提出的正确的…  相似文献   

9.
音像版权是关于音像作品的知识产权,属于版权(或称著作权)当中的一种。我国《著作权法》规定的著作权包括一系列人身权和财产权,如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摄制权、改编权、翻译权、汇编权以及其它权利。其中摄制权就是以摄制电影或者以类似摄制  相似文献   

10.
汪玮敏  洪来兵 《编辑之友》2012,(2):106-108,111
我国著作权出资制度面临多种权利冲突并存的问题,要化解著作权出资的困境,需要更新著作人身权理论,允许部分著作人身权转让,同时在《著作权法》中增加国家鼓励对著作权交易进行登记,明确著作权转让登记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  相似文献   

11.
民间文学艺术改编作品需以民间文学艺术作品为基础,并具备著作权法意义上的独创性.民间文学艺术作品与民间文学艺术改编作品之间始终是“源”与“流”的关系,作为“流”的改编作品必须尊重和维护作为“源”的母体作品的精神权利与经济权利.对民间文艺作品进行改编及使用改编作品时,遵循尊重精神权利、实现惠益分享、法定许可制及使用登记制等制度,是实现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精神权利与经济权利,厘清相关利益人权利义务关系的可行方式.  相似文献   

12.
所谓著作权,是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作者依法对其创作的作品享有的权利.著作权包括两部分:一是人身权利,又称精神权利,包括作者的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等.二是财产权利,指著作权人可以通过复制、表演、播放、展览、发行、摄制电影电视、录像或者改编、翻译、注释、编辑等方式使用作品并通过许可他人以上述方式使用作品而获得报酬的权利.  相似文献   

13.
图书馆业务与复制权的保护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赵靖 《图书馆杂志》1994,13(6):14-15
一、复制权与图书馆业务的关系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第十条规定,复制权是著作财产权中的一项权利,一般是指复制作品的权利。复制权是作者首要的基本的专有权利,作者行使著作权(版权)亦集中体现在复制权上,因为复制是使作品能够广泛传播和使用的重要手段。当然,  相似文献   

14.
西方国家的著作人身权制度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著作人身权,在英美法系国家中称为Moral Rights,中文译为“精神权利”。《伯尔尼公约》的英文文本使用了“Moral Rights”一语。德文直译为“作者人格权”,日本著作权法称之为“著作人格权”,俄罗斯1993年著作权使用的名称是“人身权利”,意大利著作权法则将“作者人格权”与“  相似文献   

15.
自今年6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开始施行,这里介绍一下著作权法涉及编辑工作的几个问题。一孔之见,不妥之处请同志们批评指正。要重视作品的署名权新闻作品的著作权包括人身权和财产权。署名权是著作权人身权利中最重要的权利。其法律意义在于确认和尊重作者是作品的创作人这一事实。很多国家的版权法规定,在无相反证明的情况下,依作品的署名来推定作者,就是只有作者才有权决定用真名、笔名来向社会公开自己的作品。我国著作权法第11条第3款作了这样的规定:“如无相反证明,在作品上署名的公民、法人或非法人单位为作者。”据此,任何人以任何方式侵犯作者署名权的,要承担法律责任。  相似文献   

16.
李杨 《中国出版》2012,(12):25-28
复制权成为著作财产权的基础性权利,一定意义上是由传统印刷技术限制下的特定历史条件所决定的。随着传播技术的迅猛发展,复制权受到强烈的冲击,正逐渐失去著作财产权的基础性地位和优势。从"传播"的内涵与著作财产权体系的结构划分出发,"传播"是著作权人实现利益回报的主要方式,著作财产权体系的权利基础应为控制作品"传播"所享有的利益——传播权。著作财产权体系简化后的"大传播权"设计,不仅有助于消弭公众因误解著作财产权而造成的逆反心理,同时又对社会公众逐渐认同、接受和遵守著作权法起到积极的引导作用。  相似文献   

17.
著作权即版权,指著作者对其创作的文学艺术,科学作品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它包括两个方面,一是作者的精神权利(人身权);另一个是作者的经济权利(财产权)。自1710年起英国实行世界上第一部版权法《安娜法令》起,版权作为私有财产便开始受到法律的有效保护。相继,欧洲各国和美国开始制定和颁布有关法规,从此现代版权法开始形成和发展。无论罗马法系国家、英美法系国家的版权法抑或苏联东欧各国现行版权法规以及发展中国家的版权法,虽有立法角度的差异,但在1886年通过的《保护文学艺术作  相似文献   

18.
利益平衡是现代著作权立法的基本精神,也是著作权制度设计和著作权法修改的指南.我国《著作权法》第一条开宗明义,明确规定"为保护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作者的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鼓励有益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的作品的创作和传播,促进社会主义文化和科学事业的发展与繁荣,根据宪法制定本法",这一规定明确了著作权法要保护作者的著作权,保护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传播者权),鼓励作品的创作与传播,促进社会主义文化和科学事业的发展与繁荣(公众的合理使用权利),在具体内容中专门规定了"著作权人及其权利"(其中以列举方式规定了著作权人享有17项人身权和财产权),"权利的限制"(其中以列举方式规定了12种情况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属合理使用),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包括出版者、表演者、录音录像制作者、广播电台电视台的权利).著作权法这样的制度设计就是为了解决相互交织的著作权人利益、传播者利益与使用者利益之间的冲突,维持这些冲突利益的大体平衡.  相似文献   

19.
正1委托创作中著作人身权约定的受限性在出版实践中,委托编写、委托翻译等委托创作类合同被越来越多的出版单位所使用,随之而来的问题也层出不穷。那么,我国著作权法中的委托创作制度有何特点,又存在怎样的问题呢?委托创作制度,是指受托人(作者)接受委托人的委托进行作品的创作,基于此项委托产生的委托作品的著作权归属可由委托人和受托人进行约定的法律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七条对此制度作了规定:"受委托创作的作品,  相似文献   

20.
董斌  郑原 《新闻知识》2006,(9):63-64
一、新闻作品版权的定义与权利内容新闻作品版权,即新闻作品著作权,是指作者对其所创作的新闻作品所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这里所说的新闻作品,不包括纯粹的时事新闻,因为时事新闻多是对新闻事件是简略描述,其中作者所付出的独创性的智力活动较少,因此法律排除了作者对时事新闻版权的享有。我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五条对此有比较明确的解释:“(一)时事新闻,是指通过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报道的单纯事实消息。”除时事新闻之外的其他新闻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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