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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书号是印在图书版权页上作为分配给每一个出版社出版的每一种图书的标识代码。在旧中国和解放初期,出版单位是不使用书号的,1956年,当时的文化部颁布了使用“全国统一书号”的规定,我国出版单位开始使用由“分类——种次号”组成的“全国统一书号”。分类沿用中国人民大学图书馆分类法,现改用中国图书馆分类法;种次号由出版社代号和出版的图书流水编号组成。  相似文献   

2.
关于书号     
《图书馆》1980,(4)
每本书的版权页或封底右下角,除印有定价外,还印有书号。书号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即图书分类号;出版社代号;每大类中的顺序号。图书分为17大类,标明在书号的最前面;接着分类号的,是出版社代号;圆点后面是本大类中的顺序号。以《谈谈实践是检验真  相似文献   

3.
我国公开发行的各类书籍的封底都印有图书的书号。制定统一书号是根据我国图书出版发行的实际情况,为提高出版、发行统计工作的质量,便于书店门市部的图书分类陈列而实行的。目前,我国现行的统一书号,由图书分类号、出版社代号和图书序号三部分按顺序组成(社号与序号之间加圆点)。以《毛泽东书信选集》的统一书号“1001·1243”为例:其中“1”是该书分类号,即马列、毛泽东著作类;“001”是出版社号,即人民出版社的代号;“1243”是该书的序号。图书分类号是图书按知识部门分类的代号。共有17类和17个代号:1——马列著作、毛泽东著作;2——哲  相似文献   

4.
自1987年1月起我国出版的普通图书开始在图书的版权页和封底、或护封上刊印“中国标准书号”,以逐步替代以往刊印在图书版权页上的“统一书号”。这一措施是使在我国注册的各出版社所出版的每种图书(包括各种版本)都具有一个世界性的唯一标识代码,从而提高利用计算机或其他现代化技  相似文献   

5.
按照原国家出版局《关于实施中国标准书号的通知》规定,国家标准GB5795—86—《中国标准书号》已于1987年1月1日开始在全国出版社实施。在1987年,“中国标准书号”与“全国统一书号”并存。而在1988年,“中国标准书号”将取代“全国统一书号”。为了使全国出版社、发行单位和图书统计管理部门在年内做好有关技术准备,以保证明年与书号有关的各项工作能顺利进行,新闻出版署发出补充通知,重申《关于实施中国标准书号的通知》中的有关规定,并对原规定做了必要的补充:  相似文献   

6.
在每本书的版权记录页与封底上都有一行标明“统一书号”的文字,这就是根据全国图书统一编号为每本书编的书号。统一编号是科学地管理图书的必要条件,它的作用在于提高出版、发行统计工作的质量,便于书店和图书馆分类陈列存放。统一编号由图书分类号、出版社代号、序号三部分组成。如《中国出版史概要》的书号为17088。  相似文献   

7.
一、念歪了的“经”——买卖书号的缘起 80年代初,出版社逐渐改为自负盈亏,开始有了经济压力。但出版社毕竟不同于一般企业,它追求的是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有机统一,出版高质量的学术著作是其题中应有之义。过去出版这类图书由国家包下来,现在只能给予数额极有限的“补贴”(指教材类),余下的亏空要靠出版社承担。而出版社自身要生存、要发展,财力不足是个普遍问题。怎么办?一些出版社采取“变通”之法——协作出书,为学术著作的出版找到了一个途径。国家有关部门随后发文认可了协作出书,但限定了较严格的协作范围,规定只有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类图书,后又扩大到党史资料,地方志等。  相似文献   

8.
一、什么是买卖书号买卖书号近年来已成为出版工作日益突出的问题。众说不一,而在学术界、出版界反应强烈。那么究竟什么是买卖书号呢?我们认为,买卖书号的实质就是出卖出版权。出版社给社外的单位或个人提供书号出书,并收取书号费(或管理费、或其他费),权钱交易,出版社之外的单位和个人借机赚钱谋私,即为买卖书号。在这个权钱交易中,出版社放弃了党和国家赋予其出版图书的权力,并将其作为商品加以出售,对  相似文献   

9.
国家出版局规定:“1988年1月1日全国所有出版社,从征订目录到版本记录一律采用《中国标准书号》(ISBN),原来的全国统一书号停用。这是我国图书编号体系现代化、标准化、国际化的重大的改革。这项基础性工作,必将对我国出版、发行、图书、情报各方面的业务工作产生积极深远的影响。  相似文献   

10.
在我国,书号是由出版单位向出版管理部门领取,无偿使用的。但是只有经国家正式批准的出版单位才允许从事出版活动,才能领取书号。为了更好地管理书号,从1994年起,新闻出版总署开始实施书号总量宏观调控政策,这一政策是为了抑制当时图书总量的盲目增长,减少低水平重复出版,压缩低质量平庸图书品种,遏制“买卖书号”现象。  相似文献   

11.
国际标准书号(ISBN)是国际公认的用以标识书籍的简明精确的代号。它由四部分组成:第一组数字代表国别、地区、语种之类;第二组是出版代号,代表某出版者;第三组为书名号,代表某书;第四组则为机查数码。国际标准书号在零售买主同出版商、批发商之间起着重要的促进沟通的作用。国际标准书号给予欲购图书的图书馆提供明显的便利,在馆际图书流通协作中表明其巨大价值。个人订书或借书也将享受到国际标准书号提供的方便。  相似文献   

12.
从书号总量宏观调控到书号实名申领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我国,书号是由出版单位向出版管理部门领取,无偿使用的.但是只有经国家正式批准的出版单位才允许从事出版活动,才能领取书号.为了更好地管理书号,从1994年起,新闻出版总署开始实施书号总量宏观调控政策,这一政策是为了抑制当时图书总量的盲目增长,减少低水平重复出版,压缩低质量平庸图书品种,遏制"买卖书号"现象.现在针对书号管理,政府又推出了新举措,2009年起书号管理将全面实行网上实名申报,出版单位可随时从网上申领书号,并实现书号,条码,CIP等出版信息的统一.  相似文献   

13.
一、中国标准书号的基本组成要了解中国标准书号的组成,需先知道国际标准书号。国际标准书号是国际标准化组织推荐给各成员国采用的国际间正式图书的统一编号,简称“ISBN”。这个国际标准书号是10位数字组成的,共分四组数字:第一组数字代表语言或国别或地理区域,即语区号,第二组数字代表出版者代号,第三组数字代表图书书次号,第四组数字代表核对号。每组数字之间用空格或短横线隔开,例如:ISBNO——19——5800003—6,这是牛津大学出版社出版的英文书《现代高级英汉双解辞典》的国际标准书号,前面的三组数中,每组数的多少是可变的,但三组数字相加必须是9位数。第四组数字只能是一位数,如果是10,用“x”表示。中国标准书号由国际标准书号和图书分类号及种次  相似文献   

14.
从书号说开去……张云朋书号就是书号,似乎看不出什么来。其实不然。一个出版社所用的书号,如若将其排列组合,作点结构性分析,就会反映出这个社的形象。书号不只是图书出版的编号,它是一种权力和责任的授予,具有特定的法律含义。书号与某种图书相结合,一经使用,它...  相似文献   

15.
对出版社书号使用总量进行合理控制,是实现出版工作从数量增长向优质高效阶段性转移,搞好出版宏观调控和有效管理的一项重要措施。近年来,一些出版社由于搞“广种薄收”,大量超专业分工出书,甚至买卖书号行为滋生蔓延,造成书号使用失控,品种总量膨胀。从1985年起,平均每年以15%的数量递增,到1993年,出书已达97600多种,大大超出了出版社编辑出版和图书市场的承受能力,使整个出版结构、秩序失衡,导致了图书质量的滑坡。  相似文献   

16.
“买卖书号”是出版行业中突出的不正之风,对出版事业危害很大。1993年,中央宣传部和新闻出版署联名发出《关于禁止“买卖书号”的通知》,随后又对少数违反出版管理规定、买卖书号情况严重的出版社进行了严肃查处,使得“买卖书号”现象蔓延的势头得到了明显的遏制。  相似文献   

17.
王庚梅 《中国出版》2012,(11):30-30
书号亦即图书标识符,是用来标识图书,以便于图书的检索、流通、统计以及管理的符号。我国目前使用的图书标识符主要是中国标准书号和全国统一书号。我国从1956年开始实施全国统一书号,是世界上最早开始使用图书标识符的国家。全国统一书号是由分类号、出版社号和此书在该社出版时的种次号三部分组成的。具体结构为:分类号·出版社号·种次号。分类号是指图书的学科分类,出版社号是出版行政管理部门为每一个出版单位分配的由数字组成的唯一的代码,种次号是指同一出版社、同一类别的书。  相似文献   

18.
书号亦即图书标识符,是用来标识图书,以便于图书的检索、流通、统计以及管理的符号。我国目前使用的图书标识符主要是中国标准书号和全国统一书号。我国从1956年开始实施全国统一书号,是世界上最早开始使用图书标识符的国家。全国统一书号是由分类号、出版社号和此书在该社出版时的种次号三部分组成的。具体结构为:分类号·出版社号·种次号。分类号是指图书的学科分类,出版社号是出版行政管理部门为每一个出版单位分配的由数字组成的唯一的代码,种次号是指同一出版社、同一类别的书,按发  相似文献   

19.
根据国家标准《中国标准书号》(GB5795—86)规定,从1987年起,我国出版的图书,在其版权页和封底(或护封)上,都必须印有“中国标准书号”。它由如下七部分组成:  相似文献   

20.
《新闻出版交流》2002,(4):36-36
商务印书馆的杨德炎同志撰文《卖书号严重违背出版职业道德》刊登在《中国新闻出版报》(2002年5月9日第2版)的“出版职业道德论坛”专栏。本刊摘发部分,以示警戒。卖书号严重违背了出版职业道德,除了它直接违反了“不得买卖书号”这一要求外,在以下几个方面也与出版职业道德以及公认的行为准则背道而驰:一、卖书号违背了党的出版方针。出版属于意识形态领域,图书是物化的精神产品,担负着政治功能、文化功能、社会功能和经济功能。二、卖书号违背了国家出版法规。遵守出版法规是我国出版工作者应尽的义务,也是开展出版活动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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