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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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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有声书是适宜视障者获取和利用信息的无障碍格式版之一。然而,图书馆制作和传播有声书具有一定的侵权风险。为此,图书馆在为视障者提供无障碍服务中要坚持法定赋权原则,正确行使权利,遵守法律规范。  相似文献   

2.
图书馆制作并向视障者传播无障碍格式版需要相应的合理使用权利,而我国立法的不完善对图书馆开展视障者服务构成了制约。从比较法角度考量,我国应坚持将合理使用作为视障者版权限制与例外的主要制度,并采取开放性的立法模式。  相似文献   

3.
《马拉喀什条约》的相关规定不仅有利于图书馆发挥其为视障者服务的效能,而且为图书馆提供了详细的操作规则。图书馆在制作和传播无障碍格式版时要开展版权管理,使自己的行为囿于法律规范,防止侵权风险。  相似文献   

4.
林敏 《图书情报工作》2014,58(10):74-78
《马拉喀什条约》是迄今为止国际版权领域唯一的一部人权条约,其通过加强缔约方的版权限制与例外制度建设、推动无障碍格式版的跨境交换以及构筑无障碍格式版制作、提供、交换的中介机制来保障视障者的权益。《马拉喀什条约》的缔结有利于明确图书馆为视障者服务的主体地位,使图书馆的合理使用权利更加明晰,并且扩大了图书馆所服务的视障者范围,为图书馆提供了较完备的操作规则。对《马拉喀什条约》的实施,图书馆应采取相关的应对措施。  相似文献   

5.
面对数字时代无障碍格式版供给不足的现实窘境,我国亟待构建《马拉喀什条约》之下的跨境交换机制。通过分析《条约》以及日本无障碍格式版跨境交换的实施机制,数字时代下我国应确认图书馆为无障碍格式版跨境交换的被授权实体,完善法定送存制度,鼓励中国国家图书馆、中国盲文图书馆加入全球无障碍阅读联盟,同时建立图书馆无障碍格式版跨境交换的实施机制。  相似文献   

6.
2013年6月通过的《马拉喀什条约》为方便视力障碍者获取作品提供了国际法依据。被授权实体是该条约的核心概念,本文将其界定为解决无障碍格式版作品的匮乏与传播问题而被赋予一系列针对著作权的例外与限制的非营利性组织。公共图书馆具有较为丰富的服务视力障碍者的经验,具备传播无障碍格式作品所需的资源和能力,是合适的被授权实体。为了推进该条约在我国的实施,建议我国著作权法明确图书馆的被授权实体地位及其可以享有的例外与限制、所提供服务的受益人范围等。参考文献6。  相似文献   

7.
图书馆开展视障者服务需要健全的版权合理使用制度作保障。《马拉喀什条约》关于被授权实体利用版权的规定,可以推动图书馆制作和为视障者提供无障碍格式版服务的发展。相较于《马拉喀什条约》的规定,我国合理使用制度尚有差距,需要从受益人和被授权主体、作品和无障碍格式版、商业供应检验与版权补偿等方面加以完善。  相似文献   

8.
我国越来越多的图书馆正在将制作和向视障者提供无障碍电影服务纳入业务范畴,但电影作品未受到视障者版权制度的规制对图书馆服务构成了制约。从有利于保障视障者无障碍权益出发,图书馆界应向立法机关提出有针对性的修法建议,包括将无障碍电影列为法定的无障碍格式版,对电影作品和表演权、翻译权等予以限制,赋予图书馆必要的修改权和技术解密权等。  相似文献   

9.
著作权保护与图书馆权利在促进社会知识创新与传播的根本利益上具有一致性。从著作权与图书馆权利的共性、著作权对图书馆权利促进的机理、著作权与图书馆权利协调促进等方面分析了著作权对图书馆权利的促进作用。  相似文献   

10.
徐振云 《出版科学》2015,23(1):67-71
全民阅读被广泛关注的今天,中国大陆地区在为常规格式版作品阅读障碍者制作和传播无障碍格式版作品的过程中,存在诸如传播环境不完善,传播者受局限,传播内容种类少、数量小、质量低,传播渠道不畅,受传者接受程度有限,传播效果无人关注,缺乏健全的反馈机制等诸多问题.笔者在资料收集与文献分析的基础上,提出了相关的改进对策:健全法律法规体系;明确被授权实体责权利;扩展传播内容,统一传播格式;捋顺传播渠道;提高常规格式版作品阅读障碍者的可接受能力;关注传播效果,建立反馈机制,实施全方位监督.  相似文献   

11.
以中国图书馆学会2005“新年峰会”为标志,认为图书馆界已开始以积极主动的态度参与著作权立法的进程。中国图书馆学会在2005年8月发布的《关于网络环境下著作权问题的声明》阐述图书馆界在著作权保护问题上的原则立场。围绕2005年10月由国家版权局网站公布的《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草案)》中的“四六条”,图书馆界与出版界、数据开发商提出对此不同的看法。图书馆界认为,著作权对图书馆的限制与例外主要包括:①馆内传播的合理使用权;②馆外传播的法定许可权;③有限的自行数字化部分馆藏作品的权利。同时,指出保护权利与促进传播绝不是互相对立的,权利人的权利只有通过传播方可实现。  相似文献   

12.
以中国图书馆学会2005"新年峰会"为标志,认为图书馆界已开始以积极主动的态度参与著作权立法的进程.中国图书馆学会在2005年8月发布的<关于网络环境下著作权问题的声明>阐述图书馆界在著作权保护问题上的原则立场.围绕2005年10月由国家版权局网站公布的<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草案)>中的"四六条",图书馆界与出版界、数据开发商提出对此不同的看法.图书馆界认为,著作权对图书馆的限制与例外主要包括①馆内传播的合理使用权;②馆外传播的法定许可权;③有限的自行数字化部分馆藏作品的权利.同时,指出保护权利与促进传播绝不是互相对立的,权利人的权利只有通过传播方可实现.  相似文献   

13.
信息网络传播权在图书馆的穷竭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从现有的著作权法律体系看,权利穷竭仅适用于发行权,而不适用于信息网络传播权,但是公益性图书馆的数字馆藏在提供面向互联网的读者服务时,如不适用权利穷竭原则,将给图书馆传播信息和知识带来极大的障碍,因此,有必要考虑给予图书馆以例外的规定,图书馆工作者应努力推动这一例外纳入著作权法律规范中。正在征求意见的《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草案)》对此作了相关的规范,为图书馆合理、合法地使用数字资源带来了契机。  相似文献   

14.
电子剪报是数字技术条件下图书馆的特色服务之一,其中涉及复杂的著作权问题。文章分析了图书馆剪报资源的著作权性质和权利归属,阐述了剪报资源收集组织、编辑加工、传播利用可能发生的侵权行为,就剪报工作中著作权保护策略提出建议。  相似文献   

15.
本文着眼著作权合理使用原则和图书馆权利的发展变化,分析图书馆权利在著作权法中的体现和著作权合理使用原则的由来与发展,论述著作权合理使用原则规定的保障公众自由获取知识和信息、促进知识和信息共享、增进知识和学习等著作权领域的图书馆权利。  相似文献   

16.
新西兰转化实施《马拉喀什条约》时,对既有无障碍格式版本著作权例外制度做了创造性改造:在作品范围、实施主体和受益人范围上进行扩张立法,抛弃"商业可得性"测试,确立相对缓和的权利义务关系,规定有利溯及的法律衔接.从履约方式、适用边界、合规角度分析,中国无障碍格式版本著作权例外制度完善应以《马拉喀什条约》为制度基线,以新西兰转化立法为上限参考,兼顾经济理性和人道理念,围绕《著作权法》《图书馆法》等核心立法,通过明确公共图书馆、慈善组织、出版团体和残障人群的权利义务范围,构建可操作的均衡规范体系.  相似文献   

17.
元宇宙在促进图书馆沉浸式阅读体验的同时,也会引发图书馆对权利主体认定和权利归属困难、例外权利空间相对缩小、侵权责任风险增大等著作权问题。为此,除了进一步完善著作权立法和司法活动之外,图书馆应针对元宇宙环境中阅读推广利用著作权的特点,建立健全著作权保护体系,积极在阅读推广实践中开展著作权管理。  相似文献   

18.
区块链下的著作权智能合约具有自动性、执行性和不可撤销等特性,并以技术信任构建商业信任体系,使得图书馆在订立著作权许可合约中的自由平等协商权利受到限制;著作权智能合约只注重作品的有偿许可使用,导致图书馆合理使用和法定许可使用作品没有运行的空间。从技术层面改进著作权智能合约,方能保障图书馆的自由平等协商权利在著作权智能合约中的应用,保障图书馆合理使用和法定许可使用权利的正常行使。参考文献25。  相似文献   

19.
非赢利公益性图书馆享有的著作权豁免权利与义务   总被引:6,自引:1,他引:6  
基于国际著作权保护公约与我国著作权法的权利限制与豁免规定,探讨非赢利公益性图书馆享有的著作权豁免权利与义务,介绍并提出网络环境下图书馆界坚持著作权保护与合理使用的立场和修订著作权法规的建议。  相似文献   

20.
当前俄罗斯图书馆著作权法律保护研究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以俄罗斯联邦《关于著作权和相关权利法》为依据,分析和阐述俄罗斯图书馆相关著作权的获得、著作权客体和主体、图书馆依法享有的特殊权利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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