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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8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6 毫秒
1.
保辜制度是我国古代一项极具特色的法律制度,在唐代臻于成熟。保辜制度的目的在于确定伤害行为与结果的因果关系,具有对受害人进行保护、对加害人赋予悔改机会以平稳修复社会关系的深层内涵,从某种意义上其与当代的刑事和解制度的目的有着一定的相通性,对于完善我国的刑事和解制度具有积极意义。借鉴唐代保辜制度理念,可以从扩大适用范围、增加审查起诉阶段观察期、加大司法机关参与力度、实行执行阶段保证人制度等方面完善我国刑事和解制度。  相似文献   

2.
保辜制度起源较早,但其进一步发展和完善却是唐代的事。现存的《唐律疏议》中规定了保辜的类型、保辜适用的范围、保辜的期限、损伤程度的界定、伤害人处罚的规定等一系列问题。讨论唐代保辜制度对上述问题的规定,可以深入分析唐代保辜制度自身的特点,可以透视其立法基础,这对当前的学理研究和刑事立法具有积极意义。  相似文献   

3.
刑事和解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背景下具有存在的合理性和执行的必要性,在探索刑事和解制度时,必须结合现实生活,领悟到我国刑事和解存在的价值,统一刑事和解规范执行条件,加以合理适用,促使刑事和解制度在司法实践中能够体现出最佳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相似文献   

4.
中国古代法通常被称作“诸法合体,以刑为主”,所以法制史研究的目光也通常投向刑法,而对于在中国历史上存在过的刑事和解制度却着墨甚少。近年学界热议刑事和解制度在中国建立有无必要,如果构建是拿来主义还是本土化。在和谐社会背景下建构刑事和解制度,完全可以接受传统法律文化的给养,寻找其本土化资源。  相似文献   

5.
保辜制度虽起源较早,但其进一步发展和完善却是唐代的事。现存的《唐律疏议》中关于保辜所适用的范围、保辜期限的确立、加害人罪名的最终认定等一系列问题的规定,是对前代已有的保辜制度的发展与完备,而吐鲁番阿斯塔那509号墓出土的《唐宝应元年(762)六月康失芬行车伤人案卷》则是以案例的形式说明了保辜制度在唐代具体司法实践中运用与实施的情况,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唐代基层组织的执法现状。  相似文献   

6.
刑事和解制度具有程序分流功能,适用刑事和解的阶段越早就越有利于提高刑事司法的效率,节约司法资源。刑事和解制度是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在诉讼中的具体体现,它具有彻底地解决纠纷、化解矛盾与促进社会和谐的功能,因此,刑事和解制度应被允许适用于立案、侦查、审查起诉、审判以及执刑的各个刑事诉讼阶段。刑事和解制度应当和刑事诉讼程序形成密切衔接、协调配合的机制。但是,在不同的诉讼阶段运用刑事和解制度应有不同的适用范围。  相似文献   

7.
罪刑均衡原则与刑事和解制度均体现正义与预防犯罪的需求,而刑事和解制度的价值在于实现罪刑均衡,最终达到公平正义的价值取向.刑事和解对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有着积极的意义,但刑事和解制度要遵循罪刑均衡原则,以防止出现罪刑失衡,不利于公平正义的顺利实现.  相似文献   

8.
刑事和解制度以恢复性司法理论为基础,通过责令加害人对被害人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表明其人身危险性的降低,进而获得法律的从宽处罚。刑事和解制度兼顾了被害人、加害人和国家利益的维护,与"私了"和"花钱买刑"存在本质区别。在司法实践中,必须严格按照刑事和解的适用条件、适用范围和适用程序执行。  相似文献   

9.
目前,我国仅在未成年人犯罪范围内规范了较为全面的量刑调查制度。确立我国公诉案件刑事和解量刑调查制度对实现刑事和解的目的与价值,保障相对独立的量刑程序顺利进行都具有重要意义,因此,就有必要对公诉案件刑事和解量刑调查制度适用范围和调查内容予以必要的探讨。  相似文献   

10.
刑事和解制度,无论在民间习惯中还是被国家法确立后,对于化解矛盾、解决纠纷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藏族和彝族自古有刑事和解的习俗,有着丰富的经验积累和独特的优势。其中,藏族和彝族刑事和解制度源远流长,当代刑事立法和刑事司法中贯彻刑事和解,对化解矛盾和恢复社会秩序有着一定的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11.
同一个附带民事诉讼案件事实,因审理法院和审判程序的影响而得到不伺判决结果的“同案不同判”现象,在中国的附带民事诉讼中出现的比例较高。究其产生的原因,认为有四个方面:一是确定赔偿范围的基本原则把握不准:二是精神损害赔偿请求被无理排除;三是物质损失赔偿范围被任意压缩;四是公诉机关在附带民事诉讼中不作为。  相似文献   

12.
受贿罪为身份犯,行为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这一点在《刑法》第385条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同时《刑法》第93条对国家工作人员的范围也加以具体界定。但随着我国体制的变迁,国家工作人员的具体范围和认定原则也在不断变化,对此问题仍需重新澄清和继续研究。  相似文献   

13.
犯罪论体系改造,是我国刑法学界近年来争论的热点。与大陆法系“三层次”犯罪论相比较,我国传统四要件犯罪构成理论确有改进和发展的必要。但是,“三层次”犯罪论体系的指导意义仅具有局部性和阶段性,并且它排除了“犯罪客体”要素,在司法实践中与中国的政治体制相悖。而四要件犯罪构成理论与中国刑事诉讼法中各诉讼环节的证据要求总体是相适应的,也与分案处理模式相适应。  相似文献   

14.
精神损害赔偿在我国民事审判司法实践中已适用得相当普遍,而刑事被害人的精神损害赔偿却被排除在法律保护范围之外。如何突破现行法律及司法解释的阻碍,使刑事被害人的精神权利得到更好的法律保护,是司法实践中应高度重视的紧迫问题。针对现行法律及司法解释存在的问题和司法实践中涌现出来的新现象,对刑事被害人精神损害赔偿的相关问题进行尝试性探讨。  相似文献   

15.
随着犯罪形势的不断变化,确立于70年代的我国刑罚体系已逐渐不符合社会发展的趋势,在司法实践中凸显其不足。为建设和谐、法治的社会,预防和减少犯罪发生,就必须重新构建我国的刑罚体系。在目前刑罚体系相对合理性的基础上,借鉴西方刑罚体系的优点,考虑我国的特殊国情,在科学合理的刑罚价值理念的指导下,选择适当的刑罚种类,确保刑种彼此间的可分配性和可执行性,以此重新构建科学合理的刑罚体系。  相似文献   

16.
精神损害赔偿一直不适用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随着我国社会的全面发展,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范围扩大到精神损害赔偿的要求越来越迫切.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赔偿范围限定为物质方面的损失,与宪法的规定相抵触,不利于保护被害人的利益,不利于协调法律体系内部的矛盾,导致法律价值的缺失,已不适应社会发展的趋势.  相似文献   

17.
亲告罪制度对于保护被害人利益具有重要价值,但由于我国亲告罪立法范围极其有限,束缚了亲告罪价值的发挥。然而,无论是从逻辑层面、社会层面和理论层面,还是从制度层面、刑事政策层面考虑,亲告罪范围的扩张已经具备了充分的条件,既有制度的基础,又有理论的支撑;既是逻辑的必然,又是刑事政策的要求;既顺应世界潮流,又符合中国国情。  相似文献   

18.
“书判”作为司法判决文书,是中国古代法律文化中的一种表现形式。在唐宋社会变革中,书判也发生了由拟判向实判、由骈判向散判的转化、由刑事书判向民事书判的发展。书判的这些变化,不仅是书判自身由形式性走向实用性的重要表现,而且是法制成熟的必然结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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