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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忠仁 《广西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05,16(1):36-39
犯罪中止案件的认定,依我国刑法第24条第1款的规定并不能准确判断,犯罪中止往往和犯罪既遂、未遂等停止形态有复合之处。文章从犯罪中止的时间性、自动性、有效性三个要件方面分析了一些疑难情形。 相似文献
2.
精神损害赔偿一直不适用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随着我国社会的全面发展,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范围扩大到精神损害赔偿的要求越来越迫切.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赔偿范围限定为物质方面的损失,与宪法的规定相抵触,不利于保护被害人的利益,不利于协调法律体系内部的矛盾,导致法律价值的缺失,已不适应社会发展的趋势. 相似文献
3.
姚忠仁 《广西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10,21(3)
广西检察干部教育培训重点由学历教育转向岗位培训,各类培训班的培训对象都以基层干警为主.基层检察干部教育培训存在培训周期过长、岗位培训针对性不强等问题,需要增强基层检察院在干部教育培训中的主体地位,要采取建立检察官兼职教师培养选拔机制,专职教师挂职锻炼机制,进一步健全岗位培训等措施. 相似文献
4.
姚忠仁 《广西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07,18(2):47-50
民行检察监督权属于检察权的重要组成部分。从检察权的宪政地位来看,检察权和审判权都是独立的国家权力,检察权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权,相对于审判权来说是一种程序性的、事后的监督权。这决定了民行检察监督的主体、客体和内容。本文针对民行检察监督的现状,进一步探讨了民行检察监督手段的设想和强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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