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8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703 毫秒
1.
体育仲裁由于具有专业性、自治性等特点,是解决体育纠纷最有效的方式之一。我国体育法亦规定了体育仲裁制度,但实践中该制度并未真正建立起来。我国现行体育纠纷问题较多,建立我国体育仲裁程序制度意义重大。对体育仲裁的范围、体育仲裁的独立性仲裁原则、体育仲裁程序的完善以及体育仲裁裁决的司法救济几个问题进行深入探讨,以期对《体育仲裁条例》的制定有一定的借鉴作用。  相似文献   

2.
震惊体坛的俄罗斯运动员大规模使用兴奋剂事件引发了一系列后果,国际奥委会对俄罗斯奥委会实施禁赛,俄罗斯运动员必须经由国际奥委会特别设立的邀请程序方得参加平昌冬奥会。体育仲裁院平昌冬奥会特别仲裁处经审查认定该程序具有法律依据且实施得当。然而,该程序实际设立了一项特别参赛规则:存在兴奋剂违纪记录的俄罗斯运动员不得参加平昌冬奥会。该规则有违反"一事不再罚"原则之嫌,但特别仲裁处由于未能充分行使抽象审查的权力,未能为俄罗斯运动员的权利提供适当救济。体育组织应审慎行使规则和决定的自治权,充分考量规则和决定的合法性、合理性。另外,我国现有针对体育组织决定和规则的外部审查机制存在主体单一化、缺乏独立性的缺陷,不利于运动员权益的保障,应尽快建立具有可操作性的体育仲裁制度。  相似文献   

3.
运用文献资料法和案例分析法,对体育法治全球化问题进行研究.在简要介绍相关概念的基础上指出,反兴奋剂全球化和国际体育仲裁是体育法治全球化的工作重心;为适应全球化形势,世界反兴奋剂机构和国际体育仲裁法庭针对自身问题不断改革、探索与自我完善,有力推动了体育法治全球化理论与实践的深入发展.认为,欲实现体育法治全球化,需要进一步完善国际体育领域法律,逐步形成“全球体育法”;各相关机构加强合作,优化结构,在更广泛的领域发挥更大作用;国际体育领域主体与法律相互促进,共同优化;注重发挥教育等其他辅助方法的作用.我国也应在积极配合国际体育仲裁的基础上,积极借鉴其先进经验,推动我国体育法治事业蓬勃发展.  相似文献   

4.
全球化背景下,现代体育蓬勃发展,国际和国内层面的反兴奋剂斗争从未停下迈向协调和统一的脚步。与此同时,反兴奋剂的公共利益属性也逐步获得广泛认同,但关于这一主题的学理思考依然缺位。以兴奋剂的危害性为逻辑起点,结合公共利益含义和特点的相关理论进行考察,能够对反兴奋剂公共利益形成更为全面和立体的认识。基于全球公民社会理论,可以认为反兴奋剂公共利益是一种全球公共利益。反兴奋剂是公私合作关系在体育语境下最主要的应用领域,应当予以坚持,通过优势互补推动反兴奋剂斗争的发展。因我国体育协会性质特殊,为更好地推动反兴奋剂斗争的前进与体育行业的发展,我国应当尽快建立仲裁机制。  相似文献   

5.
近年来,兴奋剂案件在国际体育纠纷案件中的比例越来越高,不同的兴奋剂案件的处理质量参差不齐.兴奋剂案件纠纷的解决,主要也是通过仲裁的方式进行的,证据规则是整个程序的灵魂,兴奋剂案件的仲裁裁决研究对国际体育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通过四个方面对兴奋剂案件在国际体育仲裁的证据规则进行研究:一,国际体育仲裁中兴奋剂案件现行证据规则分析;二,国际体育仲裁院兴奋剂案件仲裁证据规则的理论分析;三,国际体育仲裁院证据规则适用存在的问题及完善;四,国际体育仲裁兴奋剂案件证据规则改革构建的思路.针对兴奋剂案件的现有问题,国际体育仲裁可以通过制定专门的兴奋剂案件证据制度,修改举证规则和确立证据的审查认证制度及对策,使兴奋剂案件的国际体育仲裁证据规则更加完善.  相似文献   

6.
兴奋剂处罚中的程序公正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通过案例分析和比较对国际奥委会和美国悉尼奥运会前后的兴奋剂处罚的程序公正问题进行研究。指出悉尼奥运会改革后的国际奥委会和美国兴奋剂控制系统更有效率。美国兴奋剂控制中听证、无偏私的仲裁员、不听证不处罚的原则是程序公正原则的体现,能够保护运动员的权利。目前我国兴奋剂处罚虽然按照《反兴奋剂章程》的规定建立了听证制度,但是程序公正并未作为一项制度明确规定下来;我国对兴奋剂处罚的听证程序中的无偏私的听证者、告知、答辩、期间、法律代理、申诉几乎未涉及;应参照国际奥委会和美国的做法完善我国兴奋剂处罚程序;应建立审查委员会和体育仲裁制度,对兴奋剂违禁进行听证仲裁;听证程序应遵循以下原则:及时召开听证会;仲裁员应由体育专家、法律专家和医学专家构成;仲裁员无偏私;当事人聘请代理人出席听证会的权利;告知、答辩和举证的权利。  相似文献   

7.
《反兴奋剂运动员权利规则》是由世界反兴奋剂机构下属的运动员委员会制定,执行委员会批准通过的首个明确规定运动员在反兴奋剂活动中权利的文件。作为运动员参与反兴奋剂活动的基础,该文件的制定与修订争议不断,多集中于文件名称、法律地位及其内容中不具有强制执行力的部分。在体育组织的干预下,起草者修改了文件的名称并澄清“这不是一份法律文件”,使该文件的意义与价值存疑。建议在日后的修订中慎重考虑文件名称的匹配性,在厘清该文件与《世界反兴奋剂条例》及国际标准关系的基础上,赋予其法律效力或给予象征性法律规则的地位,完善对受侵犯权利救济的指引,加快建立申诉处理机制。  相似文献   

8.
“孙杨抗检”事件以瑞士联邦最高法院撤销国际体育仲裁法庭的仲裁裁决并发回重审而告一段落。回顾事件发展脉络,可以厘清国际泳联、国际兴奋剂检测与管理公司、世界反兴奋剂机构、国际体育仲裁法庭与该事件的关联关系和权责划分。在兴奋剂检测样本采集程序中,孙杨与采样人员的法律关系因国际泳联的授权委托而建立,采样人员的资质牵涉到运动员的重大人身权益和检测结果的准确性,未提供明确授权和资质证明的样本采集属于程序违规,无法期待孙杨配合样本采集工作。在国际体育仲裁法庭的仲裁程序中,有关证明责任、证明标准、品格证据和证人出庭作证的问题并未违反程序正义的基本要求。“孙杨抗检”事件反映出我国体育事业在辅助人才建设、法治精神培养和反兴奋剂重视程度方面存在不足。世界反兴奋剂机构的改革也刻不容缓,避免落入“谁来监督监督者”的窠臼。  相似文献   

9.
体育纠纷的法律解决机制   总被引:7,自引:0,他引:7  
解纷机制对于体育的健康发展十分重要,目前国际体育纠纷的解纷机制呈现多元化发展态势,体育行会内部救济与调解、仲裁、诉讼并用;体育仲裁是最有效的方式;我国应及早建立适合我国的多元化的体育纠纷解决机制。  相似文献   

10.
中国足协的处罚权是其参与体育治理的重要手段,相较于法定性强、形态有限的行政处罚, 更具专业性和针对性。为了保障其良性运转,维护相对人的诉讼权利,司法权的适度介入已成为理论界的共识。但我国传统的行政主体理论不能回应这种社会公权力发展的现实需要,并对其作出合理解释。因此,亟需重构我国的行政主体理论,赋予中国足协行政主体地位,构建司法审查规则,即法院审查足协处罚权时应当遵循仲裁优先原则、穷尽内部救济原则、法律审查原则;在审查范围上,除了审查足协处罚行为,还应当附带审查处罚规则。  相似文献   

11.
摘要:以体育竞技中的使用兴奋剂行为的刑法规制为研究对象,主要通过文献资料法对域外尤其是德国对兴奋剂的规制演变进行分析,并结合我国的现状,提出具有针对性的对策。研究认为:1)随着兴奋剂使用的泛滥化,国际社会开始出现对体育竞技中使用兴奋剂的行为予以刑事处罚的倾向。2)各国的处罚模式主要有两种,即以欺诈罪来规制使用兴奋剂非法获得经济性利益的行为,以故意伤害罪来保护运动员的身体法益。然而这些传统的规制模式存在零散性、滞后性,且缺乏理论自洽性。3)2015年11月德国制定的《体育反兴奋剂使用法》明确了兴奋剂刑事规制所要保护的法益和目的,体系性地划定了需要刑罚化的兴奋剂使用行为。4)为促使我国未来兴奋剂刑事管控的规范化和体系化,应当明确刑事立法所保护的法益、反兴奋剂刑事立法的目标以及处罚的具体范围。  相似文献   

12.
我国现行体育纠纷解决机制存在严重的弊端,已无法完整、高效地解决当前的体育纠纷。在体育仲裁已成为世界各国共同发展趋势的大背景下,我国有必要构建国内的体育仲裁制度。从仲裁的性质、仲裁范围、仲裁模式、对国际体育仲裁的承认与执行以及司法监督5个方面,论述了我国体育仲裁制度的构建既要顺应市场经济对体育仲裁本身的要求,又要与国际全面接轨;从体育仲裁程序的特殊性的角度阐述了我国体育仲裁制度构建的程序设计要求。  相似文献   

13.
摘要:虽然我国《体育法》第33条早有规定,但单独的体育仲裁法的缺失使得专门审理竞技体育纠纷的体育仲裁机构一直没有建立。针对该问题的现状以及应对措施,主要利用文献资料法、规范分析法等研究方法进行分析,认为:1)无论从国内层面还是国际层面,当前体育行业对体育仲裁法制具有深切的需求;2)以《仲裁法》为代表的现行立法不能为我国体育仲裁提供充分的依据;3)在制定我国单独的体育仲裁法时,宜借鉴国际体育仲裁院组织、运行中的先进经验,特别应结合《瑞士联邦国际私法》和《体育仲裁规则》的规定,从争议事项的可仲裁性、仲裁管辖确立的依据、仲裁员的选任、实体法律的适用以及裁决的司法审查等关键问题对现行法的规定加以补充。为解决我国单独制定的体育仲裁法中的关键问题提供建议。  相似文献   

14.
在对美国的四大球职业联盟纪律处罚机制分析的基础上,着重对处罚中的程序公正性展开剖析,对处罚中程序不公正时的救济方式进行研究。结合国外案例和我国职业体育纪律处罚中的假球现象进行分析和比较,明确了程序公正性在纪律处罚机制中的核心地位,突出完善我国职业体育纪律处罚机制和健全我国多元体育纠纷救济机制的必要性。  相似文献   

15.
体育竞赛电视转播权跨国转让纠纷的救济途经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世界各国对体育竞赛电视转播权与转让的界定以及法律保护的机制不完全一致,尤其是缺乏与体育竞赛电视转播权转让相关的国际公约,体育竞赛电视转播权跨国转让纠纷难以避免.现今解决这类纠纷的途径大致有三种:依靠体育协会章程的救济方式、依靠仲裁的救济方式和依靠司法诉讼的救济方式.我国有关部门应结合2008年奥运会的要求,在实践中尽快探寻有效措施来解决我国体育竞赛电视转播权跨国转让的纠纷或争议.  相似文献   

16.
从法社会学"纠纷三阶段"的理论来看,体育纠纷解决机制不仅包括忍耐、回避、征服类型,而且包括调解型、仲裁型和审判型第三者纠纷解决机制。目前我国调解型和仲裁型第三者体育纠纷解决机制缺失,审判型第三者体育纠纷解决机制也存在着缺陷。因此,有必要在我国体育领域引入ADR,并完善审判型第三者体育纠纷解决机制,建构多元化的体育纠纷解决机制。  相似文献   

17.
德国是体育强国,群众体育和竞技体育发展尤为发达.通过实施考察,辅以文献参证,对德国体育进行全面、系统的梳理,分析德国体育发展的成功经验与模式,探索德国体育事业发展的根本原因,以期为我国体育事业发展提供可资借鉴的策略与方法.  相似文献   

18.
目前国际体育仲裁单一化的法律适用,造成当事人意思自治基本原则的背离,导致仲裁司法可能缺乏监督与保障,造成隐性不公正现象.探索与改革国际体育仲裁法律适用确有必要.对于程序法适用,国际体育仲裁规则宜适用体育仲裁院仲裁规则,仲裁程序法则适用实际仲裁地法;对于实体法适用,普通仲裁程序优先适用当事人选择的法律,在当事人未选择或未...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