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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78 毫秒
1.
所谓"一稿多投"是指作者把自己的作品同时或者先后发给不同的媒体发表(同时或者先后发表),即多次使用同一作品的行为.随着信息时代的发展,一稿多投逐渐成为一种普遍现象,并且愈演愈烈.一直以来,一稿多投备受媒体谴责,甚至被许多人认为是违法行为.但是,如果从法律上做进一步的思考和探讨,我们就会发现简单地把一稿多投归为违法行为是片面的,并且相关法律的规定也存在许多不合理的地方.@@思考一:一稿多投究竟是合法还是违法?@@《合同法》第14条规定:"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规定:(一)内容具体明确;(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此外,《合同法》第15条规定:"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等为要约邀请.商业广告的内容符合要约规定的,视为要约."由法条的规定可以看出,要约和要约邀请的区别有以下五个方面:  相似文献   

2.
编辑同志: 现在不少通讯员对“一稿多投”说法不一,有人赞同,有人否定。“一稿多投”的现象很多。请问:究竟“一稿多投”对不对?什么样的稿件可以“一稿多投”,什么稿件不能“一稿多投”? 湖北襄樊市 戴幼南 戴幼南同志: 凡稿件不允许一稿多投,这是新闻单位和书刊出版部门的规定。“一稿多投”的做法违犯了这个规定,很显然是不对的。但是,现在经常发生“一稿多投”的现象,有的同志搞“一稿多投”,是存有东边不亮西边亮的心理,有的通讯员在来稿中还把自己某篇稿件被多家  相似文献   

3.
学术期刊杜绝一稿多投重在防范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笔者认为,治理一稿多投要做到双管齐下。一方面,要未雨绸缪,加强防范力度;另一方面,要从严处理,加强打击力度。本文就学术期刊如何防范一稿多投,发表一孔之见,以就教于同仁。1增强作者和编辑的法律意识增强作者和编辑的法律意识是学术期刊防范一稿多投的前提条件。学术期刊与作者之间的关系是一种法律关系,从合同法的角度看,作者向学术期刊投稿可以视为一种订立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的方式。具体过程是,征稿启事是期刊社向不特定的作者发出的要约邀请,作者将稿件投给期刊社是要约,稿件在法定或约定的答复期限内录用是承诺[1]。既然投稿作者与…  相似文献   

4.
郭伟 《编辑学报》2016,28(5):470-473
作为学术不端行为的一种,“一稿多投”被诟病已经.在编辑实践中,通过知网学术不端文献检测系统的“稿件追踪”平台能够及时发现疑似“一稿多投”稿件,利用平台提供的4个追踪参数,结合与作者、送检单位沟通的方式,可以确定是否存在“一稿多投”行为.统计分析86篇疑似“一稿多投”稿件的追踪参数,总结多次送检稿件的检测规律,尝试提出“一稿多投”行为的辨析策略,并就在稿件追踪、“一稿多投”辨析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给出建议,以期能够利用“稿件追踪”平台为编辑出版单位防范、辨析“一稿多投”提供一种切实可行的方法.  相似文献   

5.
最近在几家全国著名的出版类期刊上读到了一篇作者相同、标题稍异、内容大同小异的文章,引起了笔者对“一稿多投”、“一稿多用”的法律问题的思考。能不能“一稿多投”?对此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大体而言,“一稿多投”有两种:一是同时“一稿多投”,即在《著作权法》规定的期限内或双方约定的期限内同时将同一作品投到几个刊物上;二是按《著作权法》规定,在超过一定的期限先后将同一作品投到不同的刊物。前者是《著作权法》不允许的,后者则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三十二条明确规定:“著作权人向报社…  相似文献   

6.
失衡的天平-关于“一稿多投”现象的合理化分析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在《著作权法》颁布前的《图书期刊管理版权保护试行条例》中规定:“向国内期刊投稿,可以不签定合同,但作者不得一稿多投;期刊应在收到稿件后30天内通知作者是否采用,如过期不通知作者,作者可另行处理。”对于“一稿多投”持鲜明的反对态度。此后颁布的《著作权法》虽没有“不得一稿多投”的字样,但仍规定:“著作权人向报社、杂志社投稿的,自稿件发出之日起15日内未收到报社通知决定刊登的,或者自稿件发出之日起30日内未收到杂志社通知决定刊登的,可将同一作品向其他报社、杂志社投稿。”这一规定对报刊社和作者都提出了义…  相似文献   

7.
为“一稿多投”说几句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时下,随着传媒的发达,一稿多投、多发现象已经相当普遍。《著作权法》第32条前款规定:“著作权人向报社、杂志社投稿的,自稿件发出之日起 15日内未收到报社通知决定刊登的,或者自稿件发出之日起30日内未收到杂志社通知决定刊登的,可以将同一作品向其他报社、杂志社投稿。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显然,多数编辑是反对“一稿多投”的。编辑在选稿的时候,总是要考虑读者的需求。“一稿多投”会直接影响到报社和编辑的声誉。读者不可能知道一篇稿  相似文献   

8.
科技期刊预防"一稿多投"的措施   总被引:10,自引:9,他引:10  
黎贞崇  唐莲英 《编辑学报》2004,16(3):184-184
"一稿多投"是指将内容相同、基本相同或部分内容相同的论文稿件,同时或相继投向2家以上刊物企图发表的行为.  相似文献   

9.
《河北科技图苑》2011,(3):F0004-F0004
近年来,一稿两投或多投的现象时有发生。作者急于刊发自己稿件的心理是可以理解的,但是否想过:一稿两投或多投了,就需要有两家或多家出版者为此付出稿件审阅、编辑加工等重复劳动,从而给出版单位造成人力、物力、财力的浪费。一稿两投或多投的做法,既有法律问题,也有道德问题,它是学术不端行为的一种表现。一个作品只能有一个版权保护,而不可能有两个或多个版权保护。作者应当对自己的稿件有个客观估计,投往比较合适的刊物,只有在收到编辑部不录用的通知或在投出稿件后超出该刊限定的时间没有消息时,才可以再投给其他刊物。  相似文献   

10.
一稿两投,指的是有些作者将同样标题、同样内容的稿件同时投寄两个刊物编辑部,结果同时得到发表;或者以改头换面的形式将内容相同或者基本相同的稿件同时投寄两个刊物编辑部,结果也都得到了发表。这是学术研究中的不正之风,它严重地损害了图书馆学刊物的声誉,沾污了某些人的美好心灵,丧失了投稿者应有的职业道德。对此,曾有不少同志撰文严肃地批评了这种不道德现象,并提出一些制止的有力措施。如有的同志“建议在图书馆学专业刊物上,应对此事开展必要的批评,大力提倡社会主义的精神文明和图书馆员的职业道德,杜绝“一稿两投”的不道德现象再次出现”也有的同志提出,“一稿多投者一经发现就要责成退回全部稿费,并作书面检讨。  相似文献   

11.
我不同意“一稿多投”合法化。其理由如次: 1,对作者来说,如若“一稿多投”合法化,那么,作者就有权一稿两投、三投甚至几十投……这样,优质稿件,就可能被刊发数次,十几次甚至数十次,而且,今年被刊发的稿件,搁上几年以后,还可以以“新作”面目再次被循环刊用……这样做的结果,明显不符合按劳分配原则,也不利于激发作者不断进取的精神。各国出版界也未见此先例。 2,对报刊编辑来说,如果“一稿多投”合法化,各编辑部所收到的稿件将几倍、十几倍地大幅度增加。这对于经常叫嚷“人手不足”的大部分编  相似文献   

12.
一稿多投辨     
石炜 《传媒》2003,(4):12-12
时下,随着传媒的发达,一稿多投、多发现象已经相当普遍。《著作权法》第32条前款规定:“著作权人向报社、杂志社投稿的,自稿件发出之日起15日内未收到报社通知决定刊登的,或者自稿件发出之日起30日内未收到杂志社通知决定刊登的,可以将同一作品向其他报社、杂志社投稿。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相似文献   

13.
我不同意“一稿多投”合法化。其理由如次:1,对作者来说,如若“一稿多投”合法化,那么,作者就有权一稿两投、三投甚至几十投……这样,优质稿件,就可能被刊发数次,十几次甚至数十次,而且,今年被刊发的稿件,搁上几年以后,还可以以“新作”面目再次被循环刊用……这样做的结果,明显不符合按劳分配原则,也不利于激发作者不断进取的精神。各国出版界也未见此先例。  相似文献   

14.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33条,专门对报刊编辑的修改权问题作了规定。这一条第二款规定:报社、杂志社可以对作品作文字性修改、删节,对内容的修改,应当经作者许可。这条规定比较含糊。应怎样理解呢?我认为,当作者将稿件投寄到报社后,可以视为编辑应当享有或被作者授予了如下六项修改权:1.校正权。就是必须改正稿件中不正确的写法。校正的范围包括稿件中的事实、观点、语法、修辞、逻辑等各个方面,以消除上述各个方面的差错。2.压缩权。即删除稿件中的多余部分。压缩的目的是为了把文章写得精粹些。压缩多余的东西也是美的创…  相似文献   

15.
有位通讯员一年内在各种报刊用稿达一百多篇。何以如此之多呢?原来奥妙在于一稿多投。有人说,这样做法不妥,他则振振有词地说:“东方不亮西方亮,不能吊死在一棵树上!”将相同内容的稿件,同时寄给两家或两家  相似文献   

16.
一稿多投,是编辑、作者,读者经常议论的话题,究竟怎样看待呢?我专门请教了陕西省新闻研究所一负责同志,他讲,理论上没有一稿多投之说。不过,文艺稿不要一稿多投,原因是读者看了重复稿件会对作者产生反感情绪。自然,好稿子可以用文摘的办法投寄给其它报刊、杂志,也有稿费。一位经常在报社发文章的老通讯员说,文艺稿不能一稿多投,我赞成,除下文艺稿,其它新闻稿可以同时在不同级别的报纸、杂志投寄一次(不含电台)的做法,理由如下: 一、重要新闻只投寄一家,因种种原因未被采用,就会使稿件失去时效性、比如,我春节期间写了一篇言论《红包效应》,反映某国营大厂春节前厂长给中层以上干部发红包的事儿。这不仅给广大职工群众泼了冷水,而且在干部中也因红包高能低能之分造成了不应有的困惑,直接挫伤了广大干部和工人群众的积极性。该厂去年二月份完成生产任务占月计划91%,今年同期完成任务只占月计划40.5%,  相似文献   

17.
编辑苦乐谈     
编辑——顾名思义,编而辑之,即“对资料或现成的作品进行整理、加工”(《现代汉语词典》解)是一切编辑活动的共性。无论初涉此业者,还是成“匠”成“家”者,所从事的无非是这种“整理、加工”工作,然而,正是这“整理、加工”两词,却大有学问。编辑对稿件初审选择...  相似文献   

18.
王玉林 《图书馆论坛》2001,21(6):39-40,103
报刊社的约稿通知是要约邀请,对作者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禁止“一稿多投”,因“一稿多投”造成“一稿多用”的,应视情况,由作者承担法律责任。  相似文献   

19.
说到将一篇稿件同时投给多家新闻单位的做法,许多通讯员都知道这是不对的,所以他们大多能自觉把关,不一稿多投。但是,给同一家新闻单位一稿多投的情况在不少通讯员中仍存在,他们经常将同一篇稿件同时寄给同一家新闻单位的几个部门或几个编辑,以求“广种薄收”。这种“一稿多投”的做法,引发了不少弊端。首先,这是对新闻单位及编辑不尊重、不信任的表现,而且也是对自己稿件缺乏应有的自信;其次,会给编辑工作带来麻烦,造成重复编稿、无效劳动,还容易造成重复刊登;再次,这样做,容易使通讯员滋长投稿不严肃以及碰运气、投机取巧等不良风气。实际…  相似文献   

20.
本刊自开展“一稿一投”好还是“一稿多投”好的问题讨论以来,收到了自治区内外的许多来稿来信,同志们除继续分析“一稿多投”的利弊以外,有的还就如何合理解决这个问题提出了意见和建议。现选编宋志耀等同志的三篇文章发表。本刊吸取多数同志的意见,就稿件的投寄和处理与作者约法三章,同时公布。读者同志如有不同意见,仍希来稿来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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