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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6 毫秒
1.
《邢台学院学报》2020,(4):111-116
对于不履行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行为,当前主要通过环境监管失职罪和滥用职权罪来规制,致使对严重污染环境但没有对财产或者人身造成严重损害的情形无法进行刑法评价,既不符合生态文明建设的基本要求,也不利于有效治理环境犯罪,同时与其他环境犯罪之间存在不协调。故意不履行环境保护监管职责主要包括不履行环境保护监管职责但未发生任何严重后果和不履行环境保护监管职责且发生严重后果两种情形。针对这两种情况应当设立环境监管滥用职权罪,而且第一种情况属于该罪的基本犯,第二种情况属于该罪的加重犯。过失不履行环境监管职责的情形应当仍然由环境监管失职罪来规制,但应当将该罪的结果要素修改为"严重污染环境",且根据不同的罪过结构在刑法评价上作出区分。  相似文献   

2.
文梨 《华章》2012,(29)
法律和司法解释对假冒注册商标罪的规定存在模糊性和不完整性,给打击犯罪带来难度.因此就有必要探究假冒注册商标罪定罪量刑中的疑难问题.在定罪上,对“同一种商品”的认定应以公众的一般认识为依据;其他认定为相同商标的情形应侧重于把握是否足以对公众产生误导;同时要厘清假冒注册商标罪与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和诈骗罪的界限.在量刑上,要注意区分个人犯罪和单位犯罪、“情节严重”和“情节特别严重”的界限,达到罪责刑相适应.  相似文献   

3.
论环境监管失职罪立法完善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我国新刑法增设了环境监管失职罪,对负有环境监管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环境监管渎职行为进行了规定,此举无疑有利于环境的保护,然而,本罪在罪状、法定刑等方面还存诸多不足,面对越来越严重的环境污染,对本罪的不足之处做理论上的探讨,从而在立法上使其得以完善就显得尤为重要。  相似文献   

4.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拓展了危险驾驶罪的犯罪主体、行为类型,完善了危险驾驶罪共同犯罪的规定.但仍存在危险驾驶罪犯罪客观方面不完整,刑罚配置不合理,入罪标准不明确等不足,应当修改立法,出台司法解释,扩展犯罪行为类型,完善刑罚体系,细化入罪标准.  相似文献   

5.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在规范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主体时并未涵盖所有的犯罪主体,应取消认定该罪主体的二元分类标准,代之以"是否知悉内幕信息"的一元分类标准;该司法解释规定的关于内幕信息"形成"时间认定规则存在逻辑上的混乱,应删除第5条第2款的规定,统一按照第5条第3款的规定予以认定;该司法解释在认定罚金刑数额时存在一定的纰漏,限于司法解释的角色定位,适时可通过刑法修正案的方式对该罪的法定刑予以完善。  相似文献   

6.
强奸罪历来是我国刑法规定的重罪,与该罪相关的刑法理论在理论界的研究较多同时争议也较多。在新的与强奸罪有关的司法解释颁布以后,关于该罪便产生了一些新的问题需要加以研究以便于更准确的定罪量刑。本文从强奸罪的概念、主要特征、共犯形态三个方面对强奸罪进行了探讨,以期对我国司法实践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7.
自《刑法修正案(八)》将“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修改为“污染环境罪”起,污染环境罪在理论研究中便存在诸多争议。《刑法修正案(十一)》对污染环境罪进行了细化补充,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在2023年作出新的司法解释,立法的修改,司法解释的补充,均将该罪的争议问题指向保护法益和行为构造上。目前污染环境罪的保护法益尚未有定论,对该罪行为构造的认定离不开对保护法益的理解。为更好地贯彻生态文明绿色发展思想,精准打击环境犯罪、保护生态环境,污染环境罪的保护法益应为生态学的人类中心主义法益论,明确“严重污染环境”的规定,对该罪的行为构造不能单一认定为行为犯或结果犯,应在生态学的人类中心主义法益论下识别区分。  相似文献   

8.
目前的司法实践中,用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来定罪的案件越来越多,但是有些裁判却是对该罪的滥用。并且,由于该罪的罪状描述概括性强,司法者在对本罪的运用上容易产生过于宽泛的解释,存在着不当扩大适用的情况,最终导致违反刑法的谦抑性,损害司法公正,让该罪逐渐变得“口袋化”。司法机关在判案时,应限缩对该罪的适用范围,将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中的“公共安全”定为不特定的多数人生命、健康安全,重大公私财产安全仅作为次要利益保护,还应以“不特定且多数人说”来解释“公共”的含义,“其他危险方法”要符合“一次性”与“结果性”的特点。此外,必须要始终坚持罪刑法定原则不动摇,及时出台相关司法解释以及指导性案例,不能任意扩张、随意外延,进行扩大解释。  相似文献   

9.
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是《刑法》第七次修正案新增的罪名之一,由于相关立法尚不完善,其法定刑幅度问题也一直被学者重点讨论。该罪作为《刑法》第180条第4款规定的犯罪,在法定刑援引上理应与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相同,即具有两档法定刑。文章通过对相关刑事判决数据的分析,建议对该罪的入罪标准重新进行数额构建,制定相应的司法解释,适当提高该罪的数额认定标准。  相似文献   

10.
新冠病毒疫情的发生相当程度地激活了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的司法适用,对本罪的主观罪过内容需要进一步的规范梳理及厘定。把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的主观罪过认定为过失不符合刑法的规范构成,也与司法实践中发生的个案情形存在认识上的抵牾。尽管罪过要件具有罪名适用的界分功能,但是不能为了界分需要而反推本罪的主观罪过。本罪作为故意犯罪是心理事实与规范事实的统一,在具体适用中需要对本罪的刑罚受罚条件进行重新认识,并通过法益实体内容来界分极易混淆的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相似文献   

11.
罪刑法定原则作为刑法的基本原则,是经历了长期而又艰难的考验与争论后,在中国立法史上取得的阶段性胜利。然而.罪刑法定原则的真正最终实现却依赖其在刑事司法领域中的适用。目前,罪刑法定原则在刑事司法适用中还存在着种种缺憾,为了克服罪刑法定司法化的障碍,其理想设计即是规则与解释和裁量的平衡适用。塑造其坚持在罪刑法定原则实际代价中的人权保障与罪刑法定原则框架下的社会保护相统一的刑事司法品格,从而树立起罪刑法定原则在刑事法治领域内的权威.使其名符其实地成为刑事法律中的帝王规则。  相似文献   

12.
在学理上,非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是与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相对应的概念。但与作为传统职务犯罪的后者相比它与公共权力的关联度不大,又是我国刑法学上较晚出现的类罪,因此以往人们对其有所忽视。然而,这类犯罪在经济经营领域的危害极大,且常与国家工作人员的腐败密切相关。文章阐述了非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的构成特征,通过对其犯罪危害性的实证分析,强调应重视防范,并提出了具体的防范和惩治措施。  相似文献   

13.
近年来,高校职务犯罪屡屡出现,严重影响了高校的正常管理秩序和工作秩序,并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预防高校职务犯罪已然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问题。随着新校区的大量涌现,更加剧了这一工作的复杂性。新校区职务犯罪不仅具备高校职务犯罪的一般特征,还以其特殊的管理模式和发展阶段而具备特殊性。本文拟就新校区运行过程中职务犯罪的特点进行分析,并提出高校新校区运行中预防职务犯罪的对策。  相似文献   

14.
刑法司法解释主体探析   总被引:2,自引:1,他引:2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刑法司法解释的主体为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但实际上有诸多不具备刑法司法解释主体资格者参与刑法司法解释。理论上关于刑法司法解释主体存在不同认识。本文认为,可以从应然和实然两个不同的视角,以及刑法司法解释是否具有规范性等,将刑法司法解释主体分为刑法司法解释的实然主体与应然主体以及规范性刑法司法解释主体与个案刑法司法解释主体。  相似文献   

15.
为防止"诽谤罪"沦为某些官员扼杀言论自由的利器,在司法实践中必须坚持合宪性解释。诽谤罪的实行行为是"散布虚假事实";当关涉公共事务时,诽谤罪的主观方面只能是直接故意,关涉个人隐私时,则也可以是间接故意。行为人批评政府机构而没有具体指明某人时,控方必须承担言论指涉到某人、言论内容虚假、行为人有直接故意等举证责任。  相似文献   

16.
新修订的刑法第384条有关挪用公款罪的规定,在犯罪主体、犯罪对象、罪名及犯罪的表现形式等几个方面,无论在刑法理论上还是在司法实践中都存在着许多问题。为使对该罪的规定具备严密性,还应作必要的修改。  相似文献   

17.
首先探讨了玩忽职守罪的概念、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界限,针对玩忽职守罪的司法适用指出了该罪的立法缺陷,并就该罪的立法完善提出了对玩忽职守罪应分条立法、采用叙明罪状、增设罚金刑和资格刑以及放大刑罚幅度等立法建言。  相似文献   

18.
刑事诉讼中被告人认罪具有极其重要的价值和意义。应准确界定认罪的标准及其构成要件,充分认识被告人认罪确认的复杂性,逐渐树立认罪应当得到明确量刑回报的司法理念。为顺应刑事诉讼全球化的发展趋势,我国刑事诉讼应当在借鉴英美法系国家罪状认否程序的基础上,设立独立的被告人认罪确认程序,以推动我国刑事司法改革朝着公正与效率兼顾的价值目标不断迈进。  相似文献   

19.
通过对铁路物资运输流程的分析发现,铁路物资运输中铁路专户的开立、车皮计划的审批、日要车计划的审批等环节是职务犯罪的多发、易发环节。对该领域职务犯罪的表现和原因进行分析,进而寻找预防职务犯罪的方法,并对铁检机关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开展提出几点建议。  相似文献   

20.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我国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历史任务,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基层检察机关义不容辞的责任。新农村建设中的职务犯罪预防要尊重宪法关于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的定位。检察机关在职务犯罪预防的职权行使上要正确运用检察建议这一手段。在社会管理创新的背景下,可以通过设立基层检察室、派驻检察联络员、构建联席会议制度等方式创新新农村建设中的检察职务犯罪预防工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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