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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9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40 毫秒
1.
企业成为职业教育的办学主体,除了企业自身积极参与以及其他社会条件支持外,还需法律予以确认。这种确认既是对企业作为职业教育主体地位的认可,也是一种倡导和规范。德国《联邦职业教育法》给企业参与职业教育以法律保障,凸显了企业在职业教育中的主体地位,明确了企业在职业教育中的权利与义务,促使德国职业教育得以健康发展。德国《联邦职业教育法》对企业主体地位的确立,与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历史、实际效果以及法律的及时巩固与更新有因果关联。德国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传统与现实以及德国《联邦职业教育法》对企业参与职业教育主体地位的确认,对中国职业教育法律的改革与完善以及职业教育实践发展具有现实启示价值。  相似文献   

2.
《职教论坛》2012,(16):51
姜大源在《河南科技学院学报》2012年第2期中撰文对德国两个法律性文件的修订过程进行了分析,并从应然与实然的角度,论述了德国职业教育法律制度建设对我国的启示。德国2005年颁布并实施的《联邦职业教育法》是对1969年《联邦职业教育法》以及1981年的《联邦职业教育促进法》的修订,基于此,2007年,德国  相似文献   

3.
灵活多样的德国成人职业教育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邓华 《成人教育》2000,(6):47-47
德国是成人职业教育高度发达的国家。现在 ,各种成人职业继续教育已成为德国公民的终身需要。越来越多的人认识到 ,如果一个人无一技之长 ,就难以在德国这个高度竞争的社会里找到自己合适的位置。因此 ,接受职业继续教育是德国现代人学会生存的重要标志 ;是实现人的现代化过程的自我完善 ;是每个德国公民的义不容辞的终身义务和权利。目前 ,德国的成人职业教育已有法律作保证 ,德国先后已发布了30多部有关成人职业教育的法律和规定 ,各州也有自己的法规 ,如《联邦基本法》明确提出了德国公民接受成人职业教育的权利 ;《联邦职业教育法》对…  相似文献   

4.
德国联邦职业教育法译者序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2005年4月1日德国颁布并实施新的《联邦职业教育法》。该法将1969年颁布的职业教育的基本法《联邦职业教育法》与1981年颁布的职业教育的配套法《联邦职业教育促进法》合并并加以修订,成为德国应对新世纪挑战、进一步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基本纲领。为便于读者理解该法的内容,现将涉及德国教育立法的一些背景以及对一些概念  相似文献   

5.
德国《联邦职业教育法》对企业参与职业教育做出具体规定,具有严格教育企业的资质要求、明确企业与个人的职业教育关系、协调各类职业教育机构的教学活动、确定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义务和责任、增强行业协会对教育企业的认定和监督等特色。  相似文献   

6.
根据德国联邦职业教育法的规定,联邦教育与科学部每年都要向联邦内阁提交一份由联邦职业教育研究所起草的职业教育年度报告。1993年3月,经联邦内阁讨论并通过的《1993年职业教育报告》,详细地介绍了德国职业教育的最新情况。笔者根据报告的有关内容,就德国“双元制”职业教育培训位置的情况,作  相似文献   

7.
新世纪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德国视点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由联邦政府专门立法建立且所长由联邦总统任命的德国联邦职业教育研究所,是德国制定职业教育发展政策的最重要的机构。每4年举办一次的联邦职业教育学术大会,对德国职业教育的改革与发展都具有重大的战略意义。在此之前,学术大会已举办过3次。两德统一后制定的《柏林—波恩法》,决定首都由波恩迁往柏林,而联邦职业教育研究所等一批文化教育机构则迁往波恩。  相似文献   

8.
分析了德国职业教育领域的最高立法《联邦职业教育法-BBiG2005》中关于特殊职业教育的若干规定。并通过最新的统计数据,介绍了德国特殊双元制职业教育培训合同的数量、职业领域及各州的情况。  相似文献   

9.
柏琳 《职业技术》2007,(19):56-58
德国《职业教育法》总则的第一条明确规定:"职业教育是联邦、专区和各种劳动组织(社会伙伴、职业协会、主管机构和职业教育的其他提供者)的共同任务。他们为职业教育,尤其是在能够胜任未来的职业领域争取提供足够的位置。"这里的社会伙伴是指雇主和工会。从这里可以看出,德国认为,各级政府,包括联邦和各州政府,都有搞好职业教育的责任,这不是教育多元配置职教机构  相似文献   

10.
德国双元制是世界上独树一帜的职业教育模式,教育企业是双元制职业教育的主要实施者。为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德国不断调整职业教育的法律规定,特别是2005年修订了《职业教育法》,更加明确了企业在职业教育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这对我国职业教育的发展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相似文献   

11.
职业教育法是规范与调整职业教育活动的基本行动准则。面对社会阶层固化、职业教育发展不均衡及企业差异化制约办学质量的困境,德国于2019年颁布了新版《职业教育法》。此研究以德国《职业教育法》(2019版)为研究对象,运用LDA模型对德国职业教育法案主题关键词、热度、强度、聚合程度及它们之间的关系结构进行深入分析。研究发现,该法案围绕着职业教育考试、职业教育规划、职业教育管理与监督机制开展、职业教育学习者以及职业教育保障与决策五大维度展开,主题热度与强度聚焦于解释职业教育中学习者与提供者之间的关系,主题关联性则紧扣职业、教育、主管与考试四方面。德国《职业教育法》(2019版)对我国职业教育未来发展的启示:培养具有生命自觉的职业人,建立知识与实践相统一的职业教育。  相似文献   

12.
在欧洲高等教育一体化和国际化背景下,德国职业教育面临生源不足的问题,传统职业教育理念也受到了冲击。2018年12月,德国政府颁布了《职业教育法修订草案》,其核心是构建高等职业教育体系及其三级学位制度,以期提升职业教育吸引力。通过对德国29个行业所出具意见的分析,可以看出,此次《职业教育法》的修订,虽然得到了多数行业的支持和肯定,但仍有数量相当的行业持谨慎态度。《职业教育法》的修订或许可以在欧洲与国际层面提高德国职业教育的透明度和可比性,但能否真正提升职业教育在国内的地位,尚有不少不确定性因素,特别是新的、借鉴学术系统的学位制度显然会与德国传统的职业教育体系以及职业称谓系统产生冲突。  相似文献   

13.
在《职业教育法》修订之际,应对职业教育中央政策和地方立法进行认真梳理和提炼.借鉴中央政策和地方立法的成熟规定,《职业教育法》(修订草案)应当采用七章的体例结构,明确规定政府统筹扶持制度、工学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和基本教学制度,明确规定城市教育费附加用于职业教育的比例、企业提取职工教育培训经费的比例和职业院校生均经费标准.  相似文献   

14.
通过历时梳理和共时分析,以多源流理论为分析框架,大致展现了《职业教育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的制定过程。问题流由职教界出现的危机事件和现行职教法中获得的消极反馈汇聚而成;政策流由对"原汤"的不同理解和层层介入构成;政治流由依法治教的政治主张、国家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的要求和国民情绪与执政党理念组成。三大源流不断互动、耦合,最终通过政治流中三个有效因素配置的钥匙开启了"政策之窗",使《职教法修订草案》最终进入公众视野,开启了职教法修订的新局面。  相似文献   

15.
德国联邦政府通过法律和条例对双元制职业教育与培训体系进行规范。表述培训的目标、内容和考试要求的规定就是教育条例。联邦职业教育研究所为联邦政府制定教育条例作相关内容准备。它和具有职业经历,并由雇主和工会推荐的专家共同拟定草案,并对教育条例进行不断更新,使其适应经济和职业变化的趋势。  相似文献   

16.
《职业教育法》推动着职业教育事业在法制轨道上不断改革发展。但是,从三年的国家示范校建设实践来看,《职业教育法》存在着比较严重的立法缺陷,已经不适应我国高职教育快速发展的现状。国家必须高度重视职业教育的立法工作,明确规定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投入义务,企业在校企合作中的权利与义务,专兼职教师的任职资格和培训要求,违反职业教育法律的法律责任,通过完善的法律法规来引导、保障高等职业教育的健康发展。  相似文献   

17.
法律诊所教育是当今世界法学教育的一种趋势。我国普通法律高等院校在教学过程中,不同程度引进了法律诊所教育,但高等法律职业教育对此教育模式却鲜有研究。事实上我国高等法律职业教育在1999年开始步入发展阶段,在发展过程中,因社会认识、国家政策、办学经验等各方面的原因,高等法律职业教育当前面临着困难和挑战。本文在介绍法律诊所教育模式的基础上,分析了我国高等法律职业教育的现状,提出法律诊所教育模式作为一种实践教学模式,恰好弥补了我国高职法律教育的不足。积极引入法律诊所教育能够促进高职法律教育的发展。  相似文献   

18.
广东省职业教育地方立法的反思与建议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地方立法是国家立法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职业教育法》颁布15年来,全国已有20个省、直辖市和自治区颁布了相应的配套法规,而地处改革开放前沿的职业教育大省广东省却迟迟没有出台相应法规。制定广东省地方职业教育条例,不仅必要,而且可行。广东省职业教育地方立法要着重解决立法模式、职教体系、经费保障、校企合作、师资队伍、实训基地建设等关键问题。  相似文献   

19.
蒋莉 《成人教育》2009,29(12):8-10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以下称《职教法》)1996年颁布并施行。该法对中国现阶段职业教育办学体制做了描述和规定,集中反映了中国改革开放以来,职业教育在办学体制改革方面的重大实践和认识成果。它有力地规范、指导了职业教育办学体制改革发展的重大实践。全国人大常委会已明确将修订《职教法》作为本届人大立法重点工作之一。《职教法》的补充、完善,势在必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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