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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690 毫秒
1.
严格讲,我国公司法上并没有公司僵局的概念,旧《公司法》没有该项规定,2005年新修订的公司法也没有出现公司僵局的概念,第183条是关于"公司经营管理出现严重困难"的救济制度,但理论界通说认为它指的就是公司僵局。本文拟采用通说的观点,以新《公司法》第183条的规定为基础,阐释我国公司法中关于公司僵局的具体规定及不足,介绍我国公司僵局的立法现状,存在的问题及现行公司法规定下对公司僵局的具体认定。指出我国现行公司法规定的唯一打破公司僵局的方式:司法解散公司。  相似文献   

2.
公司僵局不仅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还会危害正常的社会和经济秩序,但我国《公司法》中破解公司僵局的立法规定比较少。公司僵局在公司的运作中常常会出现,从而使得研究破解公司僵局的方法成为必要。本文对公司僵局进行解释,分析在公司运行中公司僵局形成的原因和危害,并从公司章程、立法、司法等方面提出完善公司僵局救济的建议。  相似文献   

3.
"刺破公司面纱制度"起源于美国,这一制度在大陆法系被称之为"法人人格否认制度",我国<公司法>第20条和第64条分别是否认司法人人格原则在有限责任公司和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具体规定,但是随着新的问题的出现,股东利用公司来逃避债务时,单纯运用人格否认制度是不够的,此时就产生了逆向法人人格否定制度.通过对该制度的内涵和产生基...  相似文献   

4.
股东派生诉讼是根据中小股东的利益索求而产生的,体现了公司内部治理机构的日趋完善。2005年10月,在我国公司法的第三次修订中开始引入股东派生诉讼制度,这无疑为中小股东利用司法救济的方法维护公司利益提供了理论与法律依据。但新公司法的规定过于粗糙,在司法实践中缺乏可操作性。要确保股东派生诉讼权利从实然到实有的发展,有必要探讨其补充完善的可行性方案。  相似文献   

5.
在公司理论或实务中,有一种观点认为,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等于帮助公司逃债.因此,就出现了不去办理年度检验,坐等被吊销营业执照以逃避债务的做法.实际上,公司法人资格的消灭并不以吊销公司营业执照为准,公司的强制解散受到相关法律制度的规范.对于《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公司法》和《企业破产法》的有关规定,不应孤立地去理解,而要从整体上去考量.  相似文献   

6.
《公司法》第5条第1款关于公司社会责任的规定,既非法律规则,亦非宣示性条款,而是公司法的基本原则。公司社会责任原则的适用必须结合利益相关者的具体法律规范,从《公司法》到其他法律做体系性解释,只有在法律没有具体规范或者具体规范与法律原则相冲突的情况下,才可以通过解释将公司社会责任原则具体化为适用个案的裁判规范迳行适用。  相似文献   

7.
公司的有限责任是公司法律制度的基石。有限责任的直接功能是保护公司股东和公司本身的利益,而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如何得到保护,如何在公司法中规定债权人保护制度一直是各国公司法十分关注的问题。本文主要对我国和世界发达国家的公司立法中的公司债权人保护制度进行比较,试图从中找出规律性的东西,以期对我国公司立法的完善及公司法实践有一定的启发和借鉴作用。  相似文献   

8.
现代公司法奉行"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公司治理原则.大多数股东不直接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公司的日常经营和决策掌握在董事会和经理层手中,所以世界上很多国家公司法都规定了股东知情权制度.我国2005年公司法明确规定了股东享有知情权及其受到侵害时的股东诉讼权,但是在股东知情权行使的条件以及股东知情权诉讼的程序方面仍然存在很多缺陷,导致股东知情权保护在实践中的可操作性不强.因此,分析股东知情权的内容和理论依据以及我国在股东知情权规定方面存在的缺陷,从而提出具体的完善措施,切实保护股东的知情权就显得尤为重要.  相似文献   

9.
在我国当前的公司终止过程中,公司的股东不按照<公司法>规定的公司终止有关程序对公司进行清算,逃废债权人债务的行为屡禁不止,公司法对股东不履行法律义务却没有相应的制裁措施.本文认为,建立公司特别清算制度,是对债权人利益保护法律程序上的保障.本文尝试设计这一程序,对特别清算程序的启动主体、条件、步骤、内容以及股东财产责任的承担都进行了探讨.  相似文献   

10.
《公司法》修改要点解读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2005年10月中国公司法进行了大幅度的修改,主要有扩大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自治范围,增加了公司章程的任意记载事项;完善公司设立制度,实行较为宽松的法定资本制,体现了方便公司设立、鼓励投资的立法思想;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规定,增加了监事会职权的刚性,有利于形成分权制衡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了对中小股东利益的保护制度;以成文法的形式明确规定公司法人格否认制度。  相似文献   

11.
我国现行法院体制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总被引:2,自引:1,他引:1  
我国现行的法院体制是在实行高度集权的计划经济的特定历史背景下建立和发展起来的 ,这一体制存在有诸多问题 :市场经济体制的内在要求与法院体制的矛盾日益凸现 ;法院的地位和权力与客观形势发展对其要求极不适应 ;法院独立审判原则与现行执法体制矛盾突出 ;现行审判机构的职权划分 ,无法贯彻经济高效、司法公正的原则。对法院体制改革应采取的对应措施是 :真正落实宪法规定的法院在国家机构中的地位和权力 ;建立健全司法独立的保障制度 ;将地方法院隶属于地方政权的块状结构改为中央统一行使司法权的条状结构 ;建立多元化司法体制 ,实现司法公正。  相似文献   

12.
随着我国法制进程的不断加快,各项行政法律、法规不断完备,依法行政、依法治国的理念深入人心,建立行政规范性文件司法审查制度是推进我国社会主义法治进程发展的重要路径之一,将违法的规范性文件剔除出行政机关行政行为的依据范围,也有助于提升行政机关的公信力。我国的行政诉讼法制对于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司法审查制度经历了从绝对不审查到附带审查的变迁,这与我国的法治发展进程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  相似文献   

13.
2004年,日本建立法科大学院教育制度,目的是改革传统的法学教育和司法考试弊端,为日本培养高素质的法律家人才。法科大学院注重法律实务教育,由具有丰富实务经验的法律家担任教学工作,毕业生获得法务博士学位,并可获得直接参加司法考试的资格。近几年来,受司法考试合格率和就业率较低的影响,法科大学院的报考和录取人数不断下降,一些法科大学院停止招生。为了解决面临的问题,大学自身不断探索新的教育方法,政府也出台了相关改革方案。从最近的改革措施来看,主要包括改革法科大学院体制、提高教学质量、满足学生多样化需求、建立就业支援组织、完善司法考试制度等。  相似文献   

14.
2005年修改的《公司法》规定了上市公司设立独立董事的制度,虽然独立董事制度作为英关法系国家曾经用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的一项制度在国外发挥了很大的作用,但对采用不同公司治理结构的中国来说是否适合,本文从几个方面进行了分析,指出当前我国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的重点应放在监事会而非盲目地引进独立董事制度方面。  相似文献   

15.
随着我国公司制度改革的深入 ,公司监督机制不完善现象日益严峻。如何构建现阶段的公司监督机制成为公司治理结构中的一个重要环节。本文试就这一问题予以阐述 ,特别是对现阶段热门的独立董事制度作了介绍。  相似文献   

16.
抽象行政行为的可诉性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抽象行政行为是当今各国政府进行行政管理的一项最重要的手段。长期以来,由于对抽象行政行为存在不同认识,也由于我国行政诉讼法和复议法一直将部分抽象行政行为排除在司法审查的受案范围之外,我国远未建立起抽象行政行为监督的有效机制。而对抽象行政行为进行有效的监督,确立司法最终裁决原则,正是一个国家实现行政法治的重要标志,因此很有必要对抽象行政行为的可诉性问题进行探讨。  相似文献   

17.
在人类发展、社会进步的现代社会中,人们越来越重视自身的价值和人格尊严。人权保障制度也得到进一步发展,其中关于精神权利的司法救济也不断完善,本文从立法、司法解释和司法实践三个方面阐述我国刑事诉讼领域的刑事被害人的精神损害赔偿问题,分析了我国司法机关的做法,并在此基础上质疑我国现行制度的缺陷。  相似文献   

18.
在司法实践中,明股实债交易的外观主义适用范围有扩大化的趋势,业界对商事外观主义的适用条件还存在争议。在股债性质界分过程中,应用商事外观主义,必须符合一定的构成要件,必须存在有外观事实、善意第三人的合理信赖,且交易行为和公司法保护的信赖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相似文献   

19.
目前,我国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身份不明,集体土地所有权权能在现实中被弱化,需要在不改变农村土地集体所有的前提下进行改革和制度创新。我国现行制度下的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并不是完全意义上的物权,欲革除其"主体虚位"、"权能缺失"等弊端,则必须对其进行民法上的构建。农村土地所有权应当符合私法固有的逻辑与价值理念,农村集体应当被视为独立、自主的民事主体,即私法上的人,其权利的行使应当体现私法自治原则,尽量淡化公法化色彩和排除行政权力的干扰。应当将目前的三种集体形式统一为农民集体,并在民法中明确农民集体是法人;应当采用股份合作制方式进行农民集体法人化改造,并构建农民集体的法人治理结构。  相似文献   

20.
韩国法科大学院教育制度评介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为了培养高素质法律家,韩国决定通过司法和教育制度的改革改变法学教育模式。经过多年的讨论,2007年,韩国公布了《关于法科大学院设置和运营的法律》。该法对法科大学院的设立条件、招生方法、课程设置原则、教员的配备、教学评估等进行了规定。法科大学院的建立对法学本科教育、司法考试制度、司法研修制度等带来了诸多影响。韩国的法科大学院教育制度是借鉴美国、德国、日本等国家的经验建立起来的,通过这一制度实现了法律家培养一体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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