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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志鹏 《新课程导学(上)》2013,(3):1-2
"品德与社会"是一门颇具生活性、开放性的综合课程,因此本课程的教学对培养品德良好、乐于探究、热爱生活的儿童具有重要的意义。密切结合日常生活中的具体事例,激活学生在课堂上的学习兴趣,引导学生学会分辨是非,提升道德情操,是本课程追求的目标。本文分别从时效性、情趣性、丰富性、社会性等多个方面,对如何激活"品德与社会"课堂教学进行了深入的探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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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存在于生活之中,品德教育要回归生活。儿童的现实生活对其品德形成和社会性发展具有特殊的价值。因此,我们的课堂也要关注儿童的现实生活。要让学生从自己的世界出发,用自己的眼睛观察社会,用自己的心灵感受社会,用自己的方式研究社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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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品德与生活(社会)》是一门综合性育人课程,其宗旨是提高青少年的公民素养,使学生在了解和认识家庭、社会、国家等不同社会生活的过程中,在学习祖国文化历史的过程中,逐步形成社会主义道德规范意识、友善的人际关系、基本的社会技能和日常行为习惯、参与社会生活的责任感,等等。传统的品德教学将道德知识等同于一般学科知识,进行简单化的灌输和传授,忽视了学生的情绪感受和情感品质在道德内化过程中的作用,造成学校德育一直处于高耗低效的状态。因此,《品德与生活(社会)》的课堂教学急需顺应新时代的发展和变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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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志鹏 《安徽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1,10(2):41-45
利用影响力受贿罪是刑法修正案(七)中新设立的罪名,即把非国家工作人员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职权、地位或者其他影响,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的职权行为,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的严重行为定为犯罪。本罪的设立体现了刑法的与时俱进,弥补了现有受贿犯罪立法的缺陷,有利于完善我国的刑事法网,同时也有利于与国际刑法接轨,但在本罪的认定过程中仍应严格把握两个问题,即本罪与受贿罪的界限问题,关于共犯的问题,以期对本罪有更深入的理解和更准确的定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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