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迄今我国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救济制度尚存许多不足之处,如法律缺位、农民求助无门、维权意识淡薄等问题都影响着农村集体经济制度的稳定。本文通过透析我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救济的现状,紧扣保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益的重要意义,针对我国社会经济现状,提出如何完善我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救济制度的思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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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雅芬 《广州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14,(2):92-95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是农民在集体经济组织中生存的一项基本权利,纵观我国目前的法律法规,尚未对该权利的认定设定统一标准,主要由村规民约来界定。现实中村民生存利益与村民自治不可避免地产生冲突,侵犯村民权益的事时有发生,如何在二者中寻找一个平衡点即是一个棘手的问题。笔者通过深度检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认定的现状,并就此问题寻找可欲路向,希冀对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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