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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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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俄罗斯的竞技体育运动员因兴奋剂违规从2014年索契冬奥会到2016年里约夏奥会,再到2018年平昌冬奥会,直至2019年末被全面禁赛,俄罗斯的竞技体育遭受了重创。纵观“俄罗斯兴奋剂事件”,俄罗斯运动员兴奋剂违规行为呈现的特点有:兴奋剂违规主体与违规行为的广泛性及有组织性;兴奋剂违规处罚的全面性与例外性;兴奋剂违规行为调查方式的针对性。结合《世界反兴奋剂条例》分析“俄罗斯兴奋剂事件”,归纳了该事件存在的法律争议,分析了“俄罗斯兴奋剂事件”对世界反兴奋剂机构的影响,提出:反兴奋剂机构亟待进一步加强指导;竞技运动员个人兴奋剂违规行为的例外认定规则须进一步明确;对有组织性地使用兴奋剂的制裁方式有待细化。基于以上分析,对中国反兴奋剂工作得出了启示。  相似文献   

2.
运用文献资料法和案例分析法,对体育法治全球化问题进行研究.在简要介绍相关概念的基础上指出,反兴奋剂全球化和国际体育仲裁是体育法治全球化的工作重心;为适应全球化形势,世界反兴奋剂机构和国际体育仲裁法庭针对自身问题不断改革、探索与自我完善,有力推动了体育法治全球化理论与实践的深入发展.认为,欲实现体育法治全球化,需要进一步完善国际体育领域法律,逐步形成“全球体育法”;各相关机构加强合作,优化结构,在更广泛的领域发挥更大作用;国际体育领域主体与法律相互促进,共同优化;注重发挥教育等其他辅助方法的作用.我国也应在积极配合国际体育仲裁的基础上,积极借鉴其先进经验,推动我国体育法治事业蓬勃发展.  相似文献   

3.
德国体育历史上发生过惨痛的兴奋剂事件,这也刺激了其后续加强反兴奋剂机制建设。德国对兴奋剂的治理主要是立法干预与监管,其围绕尊重体育自治和保障运动员权益的核心价值,制定严格的制裁措施,并建立起涵盖德国体育协会内部仲裁、体育仲裁院仲裁、德国法院对体育仲裁的司法审查的救济机制。通过典型的卡特琳·克拉贝案,进一步探讨德国反兴奋剂法治实践的经验、意义。认为德国反兴奋剂治理的法治化建设对我国同样有借鉴价值。指出,我国应进一步完善非法使用兴奋剂的惩罚制度,完善兴奋剂处罚的救济机制,建立仲裁救济机制,加强司法审查机制建设。  相似文献   

4.
在反兴奋剂工作中运动员(即竞技体育运动的参与者)权利保护与公共利益的冲突及协调是反兴奋剂规则制定时要解决的重要问题。反兴奋剂工作中对运动员权利进行干预的合法目的是:保护运动员的健康权;维护体育赛事中的公平竞争;以最小程度干预运动员权利来实现反兴奋剂工作维护公共利益的目标。《世界反兴奋剂条例(2021年版)》新修订条款加强了对运动员个人权利的保护:一是将健康促进与运动员权利保护列入了体育功能;二是新修订条款对"受保护人员"的界定体现了对未成年运动员在反兴奋剂工作中的特殊对待;三是新修订条款更强调兴奋剂违规纠纷案的听证程序和审判的公正性;四是新修订条款使兴奋剂违规处罚与兴奋剂违规行为更符合相称性原则;五是新修订条款确保了运动员权利在反兴奋剂工作中受到同等保护。由此,中国政府应当在《世界反兴奋剂条例(2021年版)》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兴奋剂检查程序;与世界反兴奋剂工作接轨,进一步完善国内的兴奋剂违规处罚规定;对中国运动员加强反兴奋剂教育,深化其对反兴奋剂工作的认识;要加强保护未成年运动员在反兴奋剂检查中的权利并要进行特别规制。  相似文献   

5.
奥林匹克运动会是国际体育界的盛事,是各国运动员公平竞争,践行体育精神的重要平台。近些年来在奥运会的比赛过程中屡屡出现运动员服用兴奋剂等违背奥林匹克精神的行为,本届里约奥运会俄罗斯运动员就因为服用兴奋剂的现象严重而被禁赛,被剥夺了参赛资格。被禁赛的原因在于俄罗斯运动员违背了奥运会参赛运动员的义务。运动员参加奥运会既享有一定的权利,也应承担一定的义务。运动员的权利主要包括:享有奥运会的参赛资格,比赛中平等对待、不受歧视,将有关争议提交国际体育仲裁员仲裁等;运动员的义务主要是遵守《奥林匹克宪章》等国际体育规章的规定,遵守《世界反兴奋剂条例》及其他竞赛道德。运动员参与奥运会活动是展示祖国软实力的过程,除了要表现出最好的运动成果,更多的是代表祖国向世界展示出健康、自信、乐观的精神。积极维护自身权利,同时遵守相应义务是运动员在奥运会舞台展示自身的基础。  相似文献   

6.
国际反兴奋剂机构(WADA)的《反兴奋剂条例》实施后,其中的运动员行踪报告制度引起了体育界的高度争议.许多运动员、体育组织指责其侵犯了运动员的隐私权、休息权、人格尊严和行动自由等,而国际反兴奋剂机构则坚决捍卫该规则的客观需要和正当性.就司法判例来看,行踪规则的合法性和合理性都得到了承认,但体现出衡量当事人过错和程序正当性的因素,反兴奋剂机构也在作出回应并表现出完善其保护运动员隐私权的趋势.  相似文献   

7.
震惊体坛的俄罗斯运动员大规模使用兴奋剂事件引发了一系列后果,国际奥委会对俄罗斯奥委会实施禁赛,俄罗斯运动员必须经由国际奥委会特别设立的邀请程序方得参加平昌冬奥会。体育仲裁院平昌冬奥会特别仲裁处经审查认定该程序具有法律依据且实施得当。然而,该程序实际设立了一项特别参赛规则:存在兴奋剂违纪记录的俄罗斯运动员不得参加平昌冬奥会。该规则有违反"一事不再罚"原则之嫌,但特别仲裁处由于未能充分行使抽象审查的权力,未能为俄罗斯运动员的权利提供适当救济。体育组织应审慎行使规则和决定的自治权,充分考量规则和决定的合法性、合理性。另外,我国现有针对体育组织决定和规则的外部审查机制存在主体单一化、缺乏独立性的缺陷,不利于运动员权益的保障,应尽快建立具有可操作性的体育仲裁制度。  相似文献   

8.
“孙杨抗检”事件以瑞士联邦最高法院撤销国际体育仲裁法庭的仲裁裁决并发回重审而告一段落。回顾事件发展脉络,可以厘清国际泳联、国际兴奋剂检测与管理公司、世界反兴奋剂机构、国际体育仲裁法庭与该事件的关联关系和权责划分。在兴奋剂检测样本采集程序中,孙杨与采样人员的法律关系因国际泳联的授权委托而建立,采样人员的资质牵涉到运动员的重大人身权益和检测结果的准确性,未提供明确授权和资质证明的样本采集属于程序违规,无法期待孙杨配合样本采集工作。在国际体育仲裁法庭的仲裁程序中,有关证明责任、证明标准、品格证据和证人出庭作证的问题并未违反程序正义的基本要求。“孙杨抗检”事件反映出我国体育事业在辅助人才建设、法治精神培养和反兴奋剂重视程度方面存在不足。世界反兴奋剂机构的改革也刻不容缓,避免落入“谁来监督监督者”的窠臼。  相似文献   

9.
2021年实施版《世界反兴奋剂条例》回应了俄罗斯集体兴奋剂事件,加大了对兴奋剂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增强了对运动员权利的保护程度,适应了反兴奋剂技术手段的科学发展。2021年实施版《世界反兴奋剂条例》在新增“阻挠、报复兴奋剂举报”这一类违规行为、增设“受保护的人员”与“业余运动员”新型主体类型、为社会毒品设置单独条款等方面的修订显著成功,但也存在着相关条款之间协调不够、反兴奋剂机构与运动员之间程序权利不平衡等不足。研究分析了2021年实施版《世界反兴奋剂条例》修订条款的主要内容,并考察了修订的主要原因  相似文献   

10.
运动员服用兴奋剂问题一直是困扰奥林匹克运动可持续发展的一大症结.运用文献资料与逻辑分析法,论述运动员服用兴奋剂的诱因,从"成绩等于利益是兴奋剂屡禁不止的根源"这一观点展开,分析了运动员使用兴奋剂行为的罪与罚;运用模型分析法,基于成本-收益与博弈论的研究视角,分析个人项目、集体项目、运动员与监管机构博弈模型;理清各博弈方的利益关系与风险选择,并提出"堵"与"疏"并用、强化教育、制定多元化的竞技成绩评价与奖励制度等应对措施,从而助益奥林匹克运动的健康发展.  相似文献   

11.
俄罗斯兴奋剂事件发酵时间之长、涉及人员之多、惩戒之严、影响之广,前所未有。俄罗斯兴奋剂事件的生成,有着深刻的社会文化根源,主要包括政治利益驱动、经济利益诱惑、畸形心理动机。俄罗斯兴奋剂事件是对现代奥运和竞技运动的严峻挑战,它不仅损害了俄罗斯国家形象和国际声誉,而且引发了一系列社会负效应,影响了现代竞技运动的发展。中国体坛应从俄罗斯兴奋剂事件吸引教训,通过立法、宣传教育、监管和处罚等手段,从供给侧、需求侧严格管控和严厉惩处兴奋剂的生产和使用,从思想上加强兴奋剂与反兴奋剂的宣传和教育,从技术上加强相关检测技术和方法的研究和创新,有效预防群体性以及个体性兴奋剂事件的生成,促进我国竞技体育健康发展。  相似文献   

12.
摘要:改革开放40年来,伴随着政治民主化、经济市场化以及现代国家治理,法治的作用日益受到重视,体育法治建设也在探索中前行,形成了体育政策与体育法治交融,体育理论与体育实践互动,奥运争光与全民健身并进的体育发展特点。形成了反映和体现党对体育工作的领导和党的体育政策法治化要求、以人民为中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要求、创新精神和与时俱进的改革要求、体育事业发展和依法治体的法治要求、借鉴人类法治文明成果的体育国际化要求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体育法治建设道路、制度和理论。回顾和总结40年来我国体育法治建设的发展,提炼体育法治建设的中国特色与经验,把握中国特色体育事业发展规律,探索中国特色体育法治建设道路,坚定中国特色体育事业发展和体育法治建设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和文化自信,迎接新时代中国体育改革深入发展和体育法治建设的进一步完善。  相似文献   

13.
兴奋剂处罚中的程序公正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通过案例分析和比较对国际奥委会和美国悉尼奥运会前后的兴奋剂处罚的程序公正问题进行研究。指出悉尼奥运会改革后的国际奥委会和美国兴奋剂控制系统更有效率。美国兴奋剂控制中听证、无偏私的仲裁员、不听证不处罚的原则是程序公正原则的体现,能够保护运动员的权利。目前我国兴奋剂处罚虽然按照《反兴奋剂章程》的规定建立了听证制度,但是程序公正并未作为一项制度明确规定下来;我国对兴奋剂处罚的听证程序中的无偏私的听证者、告知、答辩、期间、法律代理、申诉几乎未涉及;应参照国际奥委会和美国的做法完善我国兴奋剂处罚程序;应建立审查委员会和体育仲裁制度,对兴奋剂违禁进行听证仲裁;听证程序应遵循以下原则:及时召开听证会;仲裁员应由体育专家、法律专家和医学专家构成;仲裁员无偏私;当事人聘请代理人出席听证会的权利;告知、答辩和举证的权利。  相似文献   

14.
近年来,兴奋剂案件在国际体育纠纷案件中的比例越来越高,不同的兴奋剂案件的处理质量参差不齐.兴奋剂案件纠纷的解决,主要也是通过仲裁的方式进行的,证据规则是整个程序的灵魂,兴奋剂案件的仲裁裁决研究对国际体育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通过四个方面对兴奋剂案件在国际体育仲裁的证据规则进行研究:一,国际体育仲裁中兴奋剂案件现行证据规则分析;二,国际体育仲裁院兴奋剂案件仲裁证据规则的理论分析;三,国际体育仲裁院证据规则适用存在的问题及完善;四,国际体育仲裁兴奋剂案件证据规则改革构建的思路.针对兴奋剂案件的现有问题,国际体育仲裁可以通过制定专门的兴奋剂案件证据制度,修改举证规则和确立证据的审查认证制度及对策,使兴奋剂案件的国际体育仲裁证据规则更加完善.  相似文献   

15.
奥运会备战是为我国竞技体育在奥运会上取得优异成绩的重要准备工作。随着国际体育法治的发展和奥运会体育纠纷解决的法治化,以及近年来我国在奥运会和其它国际大赛中遭遇的体育纠纷情况,通过奥运会法律备战,为中国体育代表团参加奥运会提供全方位的法律保障已经成为奥运会备战的重要需求。文章采用文献资料法、案例分析法等方法,就我国奥运会法律备战的必要性、奥运会法律保障周期划分、奥运会法律备战的基本内容等进行了深入的分析。研究认为,在我国奥运会备战中,应该增加法律备战的内容,以东京奥运会为契机建立起奥运会在内的国际大型体育赛事的法律备战机制,成立奥运会体育法律团队,制定奥运会法律保障策略,为中国体育代表团在奥运会前、奥运会中和奥运会后的一定时间段提供全方位的法律保障。  相似文献   

16.
针对中国女运动员在奥运会的优势现象,从项群角度对第27-31届夏季奥运会我国女子冠军比赛成绩比较分析,发现这连续5届奥运会中不同项群的女运动员运动寿命有所不同,技能主导项群的运动员运动寿命长于体能主导项群运动员,且技能主导项群中隔网对抗类运动员运动寿命最长。而在体能主导项群中,速度性项目运动员的运动寿命长于耐力性和快速力量性项目运动员的运动寿命。同时也发现技能主导项群是我国女运动员夺金的主要项群,体能主导项群是我国女运动员夺金的弱势项群;技能主导项群运动员的运动寿命与运动成绩有可能存在正比的关系。  相似文献   

17.
第27至第30届奥运会,俄罗斯竞技体育实力比较强大。主要采用专家访谈法、问卷调查法和比较优势指数分析法,遵行竞争力-竞技优势-核心竞争力的理论推导逻辑,从近几届奥运会俄罗斯代表团的金牌分布、奖牌分布、优势与潜优势项目分布、比较优势指数等方面进行了全面分析。研究结果表明:1,俄罗斯夺金大项数量在逐渐减少,田径和摔跤的夺金实力最强;2,俄罗斯奖牌项目分布比较广,其中田径、摔跤、体操、举重、拳击、射击、游泳的综合实力比较突出;3,俄罗斯优势项目群体结构总在不断地发生重组,摔跤、田径、排球、花样游泳的整体竞技实力非常突出;4,俄罗斯竞技体育核心竞争力是由作为主体层的田径、排球、体操、摔跤、拳击、花样游泳和作为支撑层的篮球、网球、蹦床、手球、现代五项、举重在较长时间内的世界最高竞技舞台上所表现出来的一种综合实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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