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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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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刘宁  刘扬 《教育发展研究》2021,41(20):59-66
《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以"不确定法律概念+空白要件"的形式为教育惩戒权行使留出较大的裁量空间和判断余地.教育惩戒裁量基准是指对《规则》中裁量事项的具体化,旨在为学校和教师在作出惩戒决定时提供判断选择标准.教育惩戒裁量基准发挥着为惩戒权行使提供具体化裁判标准、为受教育权提供能动性保护和实现惩戒权自我约束的多重功能.教育惩戒裁量基准应遵循过惩相当、平等对待和明确性的法治原则.建构教育惩戒裁量基准制度,应厘清裁量基准的创制主体与效力位阶,引入情节细化和效果格化的二元技术框架,并完善教育惩戒裁量基准中的程序性规则.  相似文献   

2.
教育行政执法中的裁量基准,是指教育行政机关以判断选择的标准化方式,将教育立法授予的裁量权限予以具体化的过程。我国教育行政执法中裁量基准设定的地方经验表明,“情节细化”和“效果格化”是裁量基准的主要技术构造。为提升裁量基准的品质、保障裁量基准的适用效果,教育行政执法中裁量基准的完善路径包括:拓展裁量基准的类型;裁量基准设定的相对义务化;理顺裁量基准设定的主体关系;裁量基准设定程序适当引入公众参与;保证裁量基准的灵活性等。  相似文献   

3.
基于行政自制的理念,裁量基准作为控制行政裁量权的一种机制受到理论界和实务界的重视。裁量基准通常采用细化情节和格次效果的形式,但是这种规则的细化可能会导致裁量基准的僵化。要实现个案正义,还必须赋予行政执法人员个案情况考虑义务。  相似文献   

4.
自由裁量权反映了行政权在现代社会治理过程中不断扩张的趋势,建设法治国家,必须控制行政自由裁量权。控制自由裁量权的着重点是地方政府的自由裁量行为,必须细化、量化行政裁量标准,建立系统的行政裁量基准,压缩行政裁量权的空间。通过系统的裁量基准,规范实践中的行政裁量行为,以期行政行为的恰当与公正。  相似文献   

5.
行政自由裁量权的滥用很大一部分原因在于执法人员主观上不负责任、营私舞弊、滥用职权所致,强化执法人员个人责任是防范行政自由裁量权滥用的有力途径。在采取限制自由裁量范围、细化自由裁量幅度、规范自由裁量程序、加强对自由裁量权行使的监督等措施规范自由裁量权过程中,强化公务人员滥用自由裁量权的个人责任才能使各项措施收到成效。强化公务人员责任应完善公务人员责任体系,建立起有效的责任发现机制、追究机制、惩处机制以及救济机制,促进公务人员公正执法,防止行政自由裁量权的滥用。  相似文献   

6.
行政处罚中裁量权的行使及其规制问题是行政法领域规范执法的关键性问题,税务处罚行政裁量权的行使亦是税收法治及税收公平的重要一环。本文从行政裁量权的理论基础出发,结合行政裁量权在税务处罚中的实证分析及地方税务行政处罚实践,最终着眼于行政裁量权行使中的自我规制与外部监督,提出需兼顾内部裁量基准的细化与外部监督的具体化,以期梳理裁量权的争论点。  相似文献   

7.
教育惩戒有其独有的教育价值和意义。《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的印发反映了教育的现实需要。学校制定教育惩戒实施细则需在厘清教育惩戒内涵与外延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教育惩戒实施细则的目标追求、立场边界,并从细则制定、学习宣讲、实施反馈等路径着手,实现教育惩戒的有效实施。  相似文献   

8.
当前,建议教育惩戒立法的呼声颇高。从法理分析来看,教育惩戒具有合法性和合理性,但同时要保护学生受教育权不受侵害。学校和教师要在行使惩戒权与保护学生受教育权之间保持平衡。学校和教师实施教育惩戒的现实困境在于,尚未有法律明文规定教育惩戒权,缺乏可操作的教育惩戒实施细则,教育惩戒的实施可能会引发新的不公平。借鉴英国、美国等关于教育惩戒的立法与实践,结合我国教育实际,建议我国在法律法规上进一步明确教育惩戒权,分类制定教育惩戒程序和惩戒措施,配套制定引导学生正面行为的支援政策。  相似文献   

9.
中小学教育惩戒的精细化存在细则化和判例化两条可能路径,细则化以类似于司法解释或行政规章的形式规定惩戒实施办法,判例化是将在先的惩戒案例作为后续争议的裁判依据。教育惩戒应根据具体学生情况特殊为之,中小学生身心状态差异大,教育惩戒理念和手段在不同时间和地域存在差异,判例化路径有利于应对中小学教育惩戒的差异性。同时,教育惩戒具有自治性,判例化路径更有利于尊重学校和教师的裁量权,与校规校纪实现协同。为此,需进一步完善教育惩戒纠纷解决机制,并以判例化推进实现中小学教育惩戒的精细化。  相似文献   

10.
张宏炜 《林区教学》2020,(3):112-114
国家已明确要制定教育惩戒权的实施细则,这在法律方面为教师惩戒权提供了保障。但是,教师惩戒学生面临的困境来源于自身、家长及社会等多方面。解决教育惩戒的实施困境,离不开教师对教育惩戒的正确认识、家长和社会的监督与支持。  相似文献   

11.
刘悦 《教育发展研究》2021,41(20):74-84
美国教育惩戒权数百年来大致经历了教育惩戒现代化、零容忍教育惩戒兴起和教育惩戒二元化三个发展阶段.美国教育惩戒权的发展史对我国主要有两点启示:一是尊重教育规律,理性、宽容看待学生的违纪违规行为;二是教育惩戒应对学生违纪违规行为的预防、正向引导和关系进行修复.2020年,我国公布了《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这对我国教育惩戒的立法和实践具有重大意义,但仍然存在重惩戒轻预防和重惩罚轻修复的缺憾.未来,我国教育惩戒应当从建立学生违纪违规的预防体系、增加恢复性教育惩戒措施、制定《教育惩戒实施细则》等方面进一步完善.  相似文献   

12.
刘悦 《教育发展研究》2021,41(20):74-84
美国教育惩戒权数百年来大致经历了教育惩戒现代化、零容忍教育惩戒兴起和教育惩戒二元化三个发展阶段.美国教育惩戒权的发展史对我国主要有两点启示:一是尊重教育规律,理性、宽容看待学生的违纪违规行为;二是教育惩戒应对学生违纪违规行为的预防、正向引导和关系进行修复.2020年,我国公布了《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这对我国教育惩戒的立法和实践具有重大意义,但仍然存在重惩戒轻预防和重惩罚轻修复的缺憾.未来,我国教育惩戒应当从建立学生违纪违规的预防体系、增加恢复性教育惩戒措施、制定《教育惩戒实施细则》等方面进一步完善.  相似文献   

13.
警察执法时不可避免地享有裁量权,裁量权渊源于社会问题错综复杂和囿于人类理性的有限性。事先通过制定行政规则来规范警察裁量权是一种具有相当优势的措施,警察裁量权之建构实质上是事中程序之治,警察裁量权之制约为事后监控和校正机制,这种制约模式主要有通过警察内部的层级监督和行政申诉,以及来自警察外部的的新闻媒体监督、司法审查和监察专员的制约等。在目前中国警察权的二元结构性语境下,应尽可能地发挥司法审查的制度效应,推进以裁量基准为核心的行政规则建设,应善用媒体监督,确保警察权力合法正当行使。  相似文献   

14.
近年来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制定成为推进依法行政,规范行政机关裁量权力运行的重要举措,在实践中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行政裁量基准作为一种发源于基层实践的新兴的制度,仍存在着制定主体混乱、形式不统一、效力认识存在差异等诸多问题。本文以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为视角,拟对实践中行政裁量基准制定存在的问题作一下梳理分析,并就如何进一步完善行政裁量基准制度提出自己几点粗浅的看法。  相似文献   

15.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确立了法律至上的原则,法律位于权力之上,与此同时在行政法的理论与实践中,行政主体在执法过程中拥有的自由裁量的权力,往往会出现超越行政职权,违反法定程序的问题,甚至会出现严重偏离法律自身的真实意图,出现权力凌驾于法律之上的情形。本文从行政执法主体行使裁量权方面分析其存在的必然性,进而从程序工具价值以及程序本体价值方面入手对构建程序规制的必要性进行分析,最后提出构建切实有效的行政听证程序来监督制约自由裁量权的不适当行使。  相似文献   

16.
英国行政裁量问题更明显地反映出司法控制与行政自主权之间的对抗。对于双方权力范围的界限问题,法院具有最后的发言权。英国行政裁量理论的发展,是通过一系列司法判例来实现的。其中,最著名的当属1948年的韦德内斯伯里案,通过该案为审查行政裁量权行使确定一系列基本原则,即"韦德内斯伯里原则"。在1985年的全国文官联邦委员会诉文官事务长案中,确立了行政裁量司法审查的三大依据,即违法性、不合理性和程序不当性。  相似文献   

17.
公务员惩戒制度是维系国家正常运转的基石。在中国古代,专制制度所孕育的官吏惩戒制度,存在惩戒法制落后、程序建构薄弱、惩戒模式单一等问题,难以满足高效惩戒与权益保障并举的要求。清末民初,在汲取西方经验的基础上,中国官吏惩戒制度渐入理性轨道。民初确立的文官惩戒委员会制度奉“寓公务员保障于惩戒之中”为宗旨,完成了法制专门化、程序司法化和惩戒模式双轨化的突破,实现了文官惩戒体系的现代化转型。文官惩戒委员会蕴涵的制度智慧,对当代公务员制度依然具有镜鉴价值,也为当代公务员惩戒的理念进步、法制健全、程序细化和惩戒运作模式的完善提示了一种可能的方向。  相似文献   

18.
裁量基准作为行政自制的利器,旨在实现行政法规范的具体化,防止行政裁量权的滥用.作为解释性行政规则的裁量基准,其性质并不是法,但对行政机关与公务员具有拘束力,可作为行政执法的依据.为了保障个案正义之实现,行政执法者仍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依法超越裁量基准之限界.  相似文献   

19.
教育惩戒权是教育领域的争议性话题,《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的出台促使人们对其再审思.教育惩戒权是教书育人的内容和手段,是权力与权利的耦合,是实现教育正义的良序善治的“善制”.作为公权力,教育惩戒权是有边界的,需要通过明确教育惩戒的具体方式、以绝对禁止体罚为实施原则和限制教育惩戒自由裁量权来合理适度地划定教育惩戒权的边界.教育惩戒权落地化,必须立法确权、保证教育惩戒权的合法性;依法规制、强化教育惩戒权执行的程序性;加强监督、完善学生申诉渠道的通畅性.  相似文献   

20.
教育惩戒权的实施是由教师自由裁量来完成的,但其个人行使教育惩戒权的法定职权不等同于自由裁量的不受限制,惩戒行为本身也不等同于压制、支配,而是为了促进学生的持续发展和自我完善.保障教育惩戒权的公正、合理以及有效,应促使教育惩戒兼具集体正义和个体正义的维护,兼具学生安全和教师安全的保障,兼具行为技术和心理技术的评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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