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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562 毫秒
1.
唐佳希 《声屏世界》2005,(10):59-59
据2005年6月21日《南京晨报》载.近日在西安各麦当劳店.出现了一则中国人下跪麦当劳的广告.与此同时.西安的公交车上则播放了一则中国人跪求麦当劳老板延长价格优惠期的广告。联想近年来各地出现的立邦漆滑倒中国龙,耐克鞋击倒“中国形象”.丰田霸道广告等严重违反《广告法》中之“维护国家的尊严和利益”。有辱国家形象、伤害民族感情的广告.虽然“下跪广告”并没有在广播电视台中播出,但同样给我们广电从业人员提了个醒:广告播出也要讲政治.不能存有丝毫的侥幸心理.决不能让有损于国家尊严的“问题广告”在我们广播电视媒体申播出.  相似文献   

2.
媒体虚假广告问题的法律思考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许步国 《新闻界》2006,(6):80-82
一、媒体虚假广告的法律概念与判断标准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对虚假广告并没有明确界定,如《广告法》第3条、第4条规定:“广告应当真实、合法。“”广告不得含有虚假的内容,不得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相关立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及诸多的广告管理法规、规章如  相似文献   

3.
近日,国家工商总局副局长刘凡在某发展论坛上透露,《广告法(修订送审稿)》对现行《广告法》进行了较大修改,已报送国务院法制办,该修订送审稿将参与广告代言、证明、推荐的“广告其他参与者”也列为广告主体。  相似文献   

4.
当前,虚假医药广告主要是广告宣传活动中违反了《广告法》和《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在广告中出现以医疗机构、学术机构或者专家、医生、患者的名义、形象作证明的内容,这些药品广告说过了头,用虚构的权威机构或者专家、患者当“托”,在广播、电视、报纸上现身说法,有很大的欺骗性,使广告内容与客观事实不相符,欺骗和误导了患者,威胁着患者的用药安全和生命健康。  相似文献   

5.
新修订的《广告法》把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放在首位,立法目的更加人性化,核心是维护广告真实性,制裁失信行为。特别明确了虚假广告的定义,新增了广告代言人的法律义务,强化了对大众传播媒介广告发布行为的监管力度和法律责任。  相似文献   

6.
蒋孝舒 《今传媒》2020,28(5):57-58
网红广告以其互动性强、用户定位精准、价格低、流量变现率高等优势备受广告主青睐,但其在法律层面存在诸多问题,挑战了新《广告法》的广告合法性底线。本文针对以上问题,从立法、行政、广告行业和网络平台四方面提出网红广告规制的具体建议。  相似文献   

7.
2015年9月新《广告法》开始施行,对我国的书业广告产生了全面而深刻的影响,主要表现在对虚假广告的界定与整治、对广告代言人、教材教辅出版物广告的限制和对互联网广告的管理强化等。面对这种情况,书业广告者当积极应对,努力做到"守法、创新",有所为和有所不为,这样才能保证我国的书业广告持续健康有序地发展。  相似文献   

8.
余人  高乔 《中国出版》2016,(3):38-41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传播的迅猛发展,互联网广告日益增多,影响力不断扩大。2015年新修订的《广告法》,实现了互联网广告总体有法可依,并重视互联网广告的网络情境,规范了互联网广告中的一些细节问题,有诸多更新与贡献。但也存在着一定局限,比如对搜索引擎推广、软文广告如何规范与监管,新《广告法》还缺乏应有的法律约束。建议在新《广告法》的基础上,补充制定互联网广告监督管理实施条例或实施细则,细化、优化具体法律条文,使其更具针对性与可操作性。  相似文献   

9.
《新京报》6月10日报道,中国疾控中心控烟专家、公共卫生领域学者共计41人,联名致信全国人大法工委,建议全国人大在审议时再修改《广告法》中具体条款,全面而不是以"列举"方式部分禁止各种形式的烟草广告、促销和赞助。  相似文献   

10.
自1995年《广告法》施行以来,广电总局、工商总局等有关部门为净化广告市场。对虚假广告、违法广告进行了多次重拳出击.但消费者投诉问题广告和虚假广告的案例仍呈上升趋势。纵观各种问题广告和虚假广告呈现出以下之怪现状。  相似文献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已经正式颁布和施行。《广告法》,在我们国家的史册上,第一次以法的形式确立了广告业的地位。它的出台,科学地总结了我们国家广告业的发展历程,从完善和加强法制建设的高度,明确了当前及今后广告业的发展方向,必将有利于规范广告活动,保障合法经营,取缔非法经营,发挥广告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积极作用。蓬勃发展的广播电视广告业,是我国广告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广播电视系统广告从业队伍,是广告业中的一支生力军。肩负着广告经营和广告发布重任的广播电视广告工作者,理应带头模范遵守《广告法》,加强自律。  相似文献   

12.
我国《广告法》在1995年2月1日开始实施,但是违法广告频频出现,基本没有得到严厉的处罚,这部法律多少有些形同虚设。2006年,新闻出版总署又下发了《关于禁止报刊刊载部分类型广告的通知》,用于规约我国的广告市场环境和媒介环境。然而,各类违法违规的广告依然大行其道,一次次冲破法律法规的底线。  相似文献   

13.
《新闻界》2018,(3):55-60
虚假荐证广告对消费者的伤害巨大毋庸置疑,对市场经济秩序的影响也无需累述,但实践中,一旦荐证广告被认定为虚假广告,其自然人荐证者的影响却往往被人忽视。新《广告法》(1)第56条第2款的规定忽视了广告荐证者主观心态、过失程度的不同。一味地对自然人荐证者苛以"严格责任"的规定过于极端,不利于广告市场的健康发展。以过错推定的归责原则取代原严格责任原则,在不损害消费者利益的同时,更为自然人荐证者提供了合理的救济路径。区分不同主体、不同主观心态下的荐证责任,并明确荐证者在已尽到合理注意义务、荐证责任期间已届满或者符合产品责任之免责事由的情形下无需承担荐证责任,将有助于平衡自然人荐证者民事权益与消费者利益,解决二者之间的"实质公平"的问题,实现新《广告法》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相似文献   

14.
朱虹 《声屏世界》2004,(10):60-61
国家归口管理广告的主管部门是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广告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有《广告法》及《广告管理条例》《广告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药品广告管理审查办法》《酒类广告管理办法》《烟草广告管理暂行办法》《化妆品广告管理办法》等多个法规、规章,对于这些法律、法规、规章,广播电视部门从事广播电视广告审查及播放时应该遵守。  相似文献   

15.
1997年2月19日,广播电影电视部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广播电视广告宣传管理的通知》。通知要求:各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及广播电台、电视台,应当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重视广播电视广告宣传管理工作,坚持广播电视广告正确的舆论导向,加强领导,严格把关。严禁非广告经营部门进行广播电视广告经营活动。广播电视广告不得欺骗和误导消费者。播放广播电视广告应保持广播电视节目的完整,不得随意中断节目插播广告。由产品的生产者或服务的提供者承担费用,以宣传其产品或服务为内容的广播电视栏目,应标明为‘广告栏目’…  相似文献   

16.
我国现行的<广告法>自正式实施以来,在很大程度上保证、促进了整个广告行业的规范运作.但<广告法>历经十余载后,其部分内容已无法服务新时期、新形势对市场秩序、市场公正及经济发展的需要.<广告法>亟需修订和完善,制定更为明细的法规条款、弥补法律漏洞,提高其执行力,从而更好地维护公众利益、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相似文献   

17.
广播电视是广播电视宣传工作的组成部分,在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为认真贯彻党的十四届六中全会精神,把握广告宣传正确的导向,正确引导群众消费,广播电影电视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其它有关规定,就加强广播电视广告宣传管理的有关问题,近日发出通知如下:一、各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及广播电台、电视台,应当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人重视广播电视广告宣传管理工作,坚持广播电视广告正确的舆论导向,加强领导,严格把关。二、广播电台、电视台应成立专门的机构从事广告经营活动,并建立…  相似文献   

18.
从"新兴医院"事件透视广告的真实性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王茜 《青年记者》2004,(11):54-55
不久前,《瞭望东方周刊》刊发题为《北京新兴医院“神话”》和《“私人医院”的产业良心》两篇文章,对新兴医院在各大卫星电视上轮番轰炸的夸大宣传提出质疑。一石激起千层浪,各家媒体也紧跟着进入对“新兴医院”事件的追踪报道,并将目光瞄准躲在“黑暗角落里”同类广告。对此,广电总局发出通知,要求广播电视机构在8月25日之前对本机构所播的广告进行一次全面自查,坚决制止“挂角小广告”,禁止播放虚拟剧情的医疗广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三条规定:“广告应当真实、合法,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要求。”第四条规定“广告不得含有虚假内容,不得欺骗和误导消费者。”北京新兴医院的宣传广告通过患者的“现身说法”和明星的  相似文献   

19.
随着网络时代的来临,包括广告在内的商业信息传播呈爆炸式增长,这完全不由管理者意志决定。但是,法律制定的滞后给我们提出了应立什么样的法的问题。本文结合2)14年《广告法(修订草案)》,从保障全媒体时代商业信息的自由流动,维护社会公共利益角度,提出需要继续使已经得到社会基本共识的广告价值得到保护,使重大的广告立法目标在实务中得到贯彻和实现。  相似文献   

20.
本文揭示了目前广泛存在的广告新闻现象,认为这种公然违反《广告法》的现象得以存在,在于法律没有赋予执法部门有效的执法权力、广告商和刊发广告的传媒对利益的无节制追逐。文章指出,在广告利益与传媒职责之间,传媒依法把握平衡,其实是不难的事情,只要收一收对利益的贪得无厌之心就能做到。如果执法有力并有序,广告新闻的问题并非难以解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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