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25 毫秒
1.
法律视角下的竞技体育社会化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后奥运时期我国竞技体育的一项重要任务是深化竞技体育社会化改革,以实现体育强国的发展目标。竞技体育社会化必须与法制建设同行,以法制作为保障。目前我国竞技体育社会化的法制建设比较薄弱,存在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但学术界对此研究相对较少,通过研究,提出了自己的观点和看法,为构建我国竞技体育社会化的法制体系提供参考。  相似文献   

2.
我国体育法制建设取得了显著成就,但存在的问题依旧不少.采用文献资料、数量统计、对比分析等研究方法,在分析目前我国体育法制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的同时,借鉴欧美国家体育法制建设的相关经验,为我国体育法制的发展完善提供建议.我国体育法制的主要问题表现为体育立法层面的法律责任缺失、横向联系不足以及公民体育权利强调不够,公民体育法律意识不强,体育法规执行不力,体育法治与体育行业自治冲突.这些问题虽然表现形式不一,但相互之间交叉作用.欧洲国家在体育法规的体系建设及体育自治与体育法治关系处理方面的有益经验可供借鉴,而美国在法治理念宣传及法律执行层面的措施颇具参考价值.  相似文献   

3.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是分析和认识我国体育立法问题的立足点和理论基础。体育法律很不完备相以法治体育观念薄弱是我国体育立法现状的两个重要方面。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体育立法工作,要着重解决的问题是:进一步明确加强体育法制建设的目的;充分认识体育法制建设是一个渐进过程;应进一步理顺体育政策和体育法律的关系;及早制定和颁布体育基本法,并适时地制定体育的部门法律;重视和加强体育法学理论的研究。  相似文献   

4.
浅析国外体育法制建设对完善我国体育法的借鉴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通过对国外发达国家体育法制的比较,结合我国现阶段体育立法的现状,提出一些看法和建议,为加强我国体育法制建设完善我国体育法制度提供借鉴。  相似文献   

5.
我国职业体育俱乐部经营管理中相关法律问题研究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结合我国法制建设现状和职业体育俱乐部发展的实际,阐述了我国职业体育俱乐部经营管理中所处的法制环境,并对职业体育俱乐部自身的法律问题、俱乐部与运动员的法律关系以及建立中外合资经营职业体育俱乐部所涉及的法律问题进行了详细的分析,以期有利于促进我国职业体育俱乐部的建设与发展。  相似文献   

6.
中国体育法制的发展与前景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结合中国历史发展和世界体育法制影响的背景分析,对中国近代以来体育法制逐步建立发展的历史进程进行了整体性考察,介绍了在近代文明发展中西式体育渐进促成的中国早期体育立法,回顾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在不断加强体育发展中日益重视体育法制建设的发展线索,从提高体育法制地位、推进体育立法、加强体育执法、开展体育法制宣传和研究等方面,总结概括了改革开放以来中国体育法制建设取得的重大成就,分析了中国体育法制建设的经验和问题,并结合北京奥运会后中国迈向体育强国的形势与挑战,提出了进一步加强体育法制建设的任务和途径。  相似文献   

7.
中国竞技体育纠纷与仲裁现状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目前,在我国竞技体育领域内频繁的爆发争议与纠纷.研究通过文献资料法、问卷调查法、专家访谈法,试从竞技体育与体育法规的一般理论入手,针对我国体育发展及其法制建设的实际情况与客观需要,调查我国竞技体育纠纷现状及解决的主要途径,进而探讨我国竞技体育纠纷处理的法制缺陷,旨在为我国建立体育仲裁制度提供理论参考.  相似文献   

8.
美、德两国体育法比较与启示--兼论我国体育法制建设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通过对美、德两国体育法的比较,结合我国体育立法的现状,提出一些看法和建议,为加强我国体育法律体系的建立和促进体育法制建设提供借鉴.  相似文献   

9.
摘要:新中国体育法制建设为体育工作构建了较为完备的法律体系。但由于国情因素的影响,体育法制建设还有很长的路要走。总结立法经验,从中发现问题,深入研究体育法制建设的基础性问题,积极探索体育法制建设的任务和途径,并不断加强对法律法规的执行,是体育法律体系日益完备的重要举措。  相似文献   

10.
我国体育法学研究现状和发展趋势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体育法学是一门以体育法律规范为主要研究对象的法律科学,本文对我国体育法学研究现状和发展趋势作了认真的评估,指出体育法学的研究是体育事业自身发展和体育改革的需要,为我国体育法制建设提供了理论论证。  相似文献   

11.
从竞技行为的异化和个人发展的异化两个方面分析了运动员的异化行为表现;认为运动员异化行为的产生既有竞技运动自身特征的成因,也有竞技运动的社会环境成因;从四个方面提出了克服运动员异化行为产生的对策:1)树立以人为本的竞技观;2)维护运动员的合法权益;3)对竞技商业化加以必要控制;4)淡化"金牌至上"意识.  相似文献   

12.
针对以往研究成果的不足,将基层体育社团的发展置于基层社区治理过程进行考察。对基层体育社团的存在形态、内部结构、合法性构建、与基层政府的关系,以及参与公共体育服务所面临的问题等进行分析。发现,基层体育社团主要通过纳入国家行政体系和利用国家权威及其符号的途径来实现自身的合法性;基层体育社团和基层政府间形成了基于资源依赖的互惠关系;政府重视程度不够及当前的法律制度环境一定程度上阻碍着基层体育社团的发展。  相似文献   

13.
论我国体育领域隐性营销的法律适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隐性营销随着北京奥运会的举办开始进入我国的体育领域,作为一种新兴的营销方式,其合法性和利用价值一直倍受争议。通过分析隐性营销在我国体育领域的主要矛盾和隐性营销侵权构成要件,探讨隐性营销在体育领域的法律适用。  相似文献   

14.
运用文献资料法和专家访谈法,对非营利体育组织发展困境的源发性问题进行系统分析。从对非营利体育组织发展脉络的梳理结果来看,其发展进程缓慢、服务效果不佳、资金不足、人才匮乏、管理不善及监督评估偏差是其发展的通病。非营利体育组织发展困境的源发性问题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非营利体育组织在我国市民社会“水土不服”;二是公益性缺失及其职能异化,未能重视体育教师及社会体育指导员的作用;三是制度缺失与理论依据不足,行政干预严重。在非营利体育组织今后的发展道路上,应竭力解决其地位的合法性问题,在政策及制度上予以保障,创造更多有利于非营利体育组织发展的条件,促进非营利体育组织可持续发展。  相似文献   

15.
现今的体育法体系是在传统法律体系理论的指导下建构的,我国体育法体系建设应该不断回应新形势下体育强国建设及体育法治进程的需要,为此,从软法视角切人,构建了以软硬法为基础的新的体育法体系,在建构过程中应该注意软法理性的提升、软硬法适用的优先问题、建立软硬法和谐相处的制动机制以及相互间的良性转化机制,最终,软硬法兼施,共同促进体育法治化进程。  相似文献   

16.
中国足协的处罚权是其参与体育治理的重要手段,相较于法定性强、形态有限的行政处罚, 更具专业性和针对性。为了保障其良性运转,维护相对人的诉讼权利,司法权的适度介入已成为理论界的共识。但我国传统的行政主体理论不能回应这种社会公权力发展的现实需要,并对其作出合理解释。因此,亟需重构我国的行政主体理论,赋予中国足协行政主体地位,构建司法审查规则,即法院审查足协处罚权时应当遵循仲裁优先原则、穷尽内部救济原则、法律审查原则;在审查范围上,除了审查足协处罚行为,还应当附带审查处罚规则。  相似文献   

17.
当前时代普遍呈现出当事人刑事诉权扩张的现象。但是,当事人刑事诉权扩张又会同侦查权运作产生相互影响,必须实现它们二者彼此间的平衡协调。私人刑事调查作为古老的自我保护与私力救济重要手段,从这样一种制衡视角出发,进行法制化就具有着强烈的现实必要性。一方面,私人刑事调查法制化能够使当事人刑事诉权扩张控制在合理范围之内;另一方面,推行私人刑事调查法制化还有助于侦查权运作维持在正常范围之中。  相似文献   

18.
十三届四中全会后,江泽民继承与创造性地发展了邓小平的法制思想,对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理论进行了深入思考与论述,提出了许多新观点,确立与发展、完善了"依法治国"的方略理论,对推进我国的法治建设进程具有巨大的理论与实践意义。  相似文献   

19.
西部大开发是20世纪世纪末中国发展的重大战略决策.以法治为主导,依法开发西部,建立西部开发法律体系,制定<西部开发法>及其各项分支法,是在法制环境下西部开发的外在和内在的要求,也是面临加入WTO、进行可持续性发展条件下西部开发的必然选择.  相似文献   

20.
摘要:为分析竞技体育对于群众参与带动效应,基于百度指数实证检验里约奥运会竞技体育赛事、奥运会奖牌等外生竞技体育事件关注的影响,主要采用文献资料法、实证检验法进行研究。研究结果显示:群众偏好的运动项目社会关注较高;获得里约奥运会金牌项目的百度指数峰值较高;里约奥运期间绝大部分运动项目百度指数显著提升;群众偏好、奥运会奖牌是影响社会关注和参与运动项目重要因素;因此,发展群众体育既要充分考虑群众偏好,也离不开竞技体育赛事、竞技体育奖牌激励。利用互联网大数据检验竞技体育对于社会关注体育运动和社会参与体育运动影响,验证竞技体育对于群众体育引导作用,有助于明确竞技体育与群众体育关系。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