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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8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875 毫秒
1.
非身份者与有身份者,即混合主体共同实施身份犯罪,在古今中外的刑法中皆有所规定。现阶段,我国关于混合主体身份犯罪有着各种不同的认识,主要集中在非身份者的身份犯罪主体资格符合问题上。尽管刑法分则中,纯正身份犯以有特定身份者为犯罪主体,非身份者不能构成;但是分则的构成要件在非身份者与有身份者共同实施纯正身份犯罪时,应将非身份者与有身份者从总体考察,非身份者可以在与有身份者共同实施身份犯罪时成为纯正身份犯的犯罪主体。对于混合主体身份犯罪的具体定罪,要本着“特殊优于一般为原则,重法优于轻法为补充”的理念来处理。  相似文献   

2.
通过对保守派与革新派论战的介绍并从德日大陆法系犯罪构成理论发展的趋势对犯罪构成进行再认识,在保留我国传统犯罪构成理论逻辑体系基础上,把客体要件从犯罪构成转移到犯罪概念中评价,并在刑法实践中提升犯罪概念的必要地位以充分发挥其筛选功能。三要件的犯罪构成应该分为设罪犯罪构成和定罪犯罪构成,二者在思考和要件排列上有着不同的要求,不能混乱使用。  相似文献   

3.
英美刑法中的犯罪故意理论旨在解决犯罪构成理论的实质理论内核问题.在犯罪构成理论架构上,英美刑法中的犯罪行为和犯罪心态是犯罪主体要件的抽象化,责任要件定格于排除合法辩护事由范围之内.犯罪故意作为规范性评价内容,对研究现代行为科学具有重要意义.因此,探究英美刑法的犯罪故意源流问题,并对英美刑法犯罪故意的理论脉络进行规范性阐释,分析其独有的理论构造、内容与特色,对研究英美刑法理论重要理论核心问题有不容忽视的价值,也为我国有关主观罪过的研究进展提供指导性借鉴.  相似文献   

4.
情节犯基本问题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情节犯是指以刑法分则中明确规定的"情节严重(情节恶劣)"作为基本犯既遂形态犯罪构成的定量因素的犯罪.情节犯的情节属于定罪情节;情节的具备,表明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已达到成立犯罪所需要的程度.法定情节的具备只是意味着情节犯的成立;至于是否成立既遂,尚需要看情节犯的其他要件是否全部具备.情节犯存在未遂形态.  相似文献   

5.
张娅 《职大学报》2015,(1):84-89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客体应为公民个人的信息权以及国家对公民身份的管理秩序,该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主观要件为故意。司法实践中侦查取证困难、起诉主体不明确造成了该罪认定中的困难。应明确相关主体的行为规则以及该罪的具体界定标准,并完善公民个人信息保护体系。  相似文献   

6.
非法出售、提供试题、答案罪是指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的试题、答案的行为.在司法适用中,对该罪的行为对象、客观行为和犯罪主体应进行合理的界定.该罪属于行为犯,应当以行为犯为标准科学认定其犯罪的停止形态.在罪数方面,应注意该罪与相关犯罪在构成要件上的差异,只符合一罪的构成要件的,按所构成的犯罪论处;同时符合多个犯罪的构成要件的,应按想象竞合犯的处理原则论处.  相似文献   

7.
竞技体育犯罪与普通的刑事犯罪是不同的,犯罪学上的犯罪概念更贴合竞技体育犯罪的实际状况.此类犯罪不仅需要法律的规制,而且需要伦理的审视.在考察了西方德、法等国代表的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竞技体育犯罪的立法状况后认为,应对竞技体育犯罪,一方面需要借鉴国外先进的立法理念和技术,另一方面需要合理地组织对竞技体育犯罪的反应体系.包括要以权利本位观为指导完善体育立法,实现"良法之治";又要在竞技体育犯罪定罪量刑中考量犯罪人人格;更不可忽视伦理的深层关切和治疗作用.  相似文献   

8.
在我国刑法分则中,对于雇佣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罪的设置还存在一些缺陷,例如罪名本身周延性不强,构成要件中情节严重作为犯罪成立要素难以把握,直接责任人员范围划定不明确,法定刑配置刑种不足以及刑度轻重衔接不明晰,这些都制约了刑法罪刑均衡的实现。为此,刑法有必要对罪名进行修改,对构成要件要素重新设置,补足法定刑中的刑种种类以及做好刑度轻重的衔接,真正发挥刑法有力惩治已犯,预防再犯的机能。  相似文献   

9.
犯罪论体系改造,是我国刑法学界近年来争论的热点。与大陆法系“三层次”犯罪论相比较,我国传统四要件犯罪构成理论确有改进和发展的必要。但是,“三层次”犯罪论体系的指导意义仅具有局部性和阶段性,并且它排除了“犯罪客体”要素,在司法实践中与中国的政治体制相悖。而四要件犯罪构成理论与中国刑事诉讼法中各诉讼环节的证据要求总体是相适应的,也与分案处理模式相适应。  相似文献   

10.
公司人格独立制度是公司制度的基石.但是公司形式的优势可能会被有恶意的人利用,将本应自己承担的交易和市场风险,通过公司转嫁给了他人,从而侵害了债权人利益和社会利益.所以,从有限责任被法律认可之时起,对有限责任的限制性规定也在公司法的体系中发展.从法理以及实践为出发点,对适用公司法人人格否认法理等问题进行了思考,从公司法人人格否认的适用要件、范围以及适用该制度时应该注意的问题等几个方面介绍了对于公司法人人格否认的立法建议.  相似文献   

11.
各国关于刑事法律无被害人犯罪非犯罪化的立法对无被害人犯罪进行了不同程度的保留.这部分被保留的无被害人犯罪在道德伦理上具有损害性, 在刑事政策上具有可被规制的必要, 在刑法学上具有侵害法益应被归为犯罪的特质.因此,部分无被害人犯罪的犯罪基因具有其独立的品格,不应当被忽视,更不能为了迎合刑事犯罪的"轻刑化"、"无罪化"的改革趋势而不假思索地放弃对部分无被害人犯罪的审视.  相似文献   

12.
受贿罪为身份犯,行为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这一点在《刑法》第385条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同时《刑法》第93条对国家工作人员的范围也加以具体界定。但随着我国体制的变迁,国家工作人员的具体范围和认定原则也在不断变化,对此问题仍需重新澄清和继续研究。  相似文献   

13.
犯罪构成理论作为刑法理论研究的核心,在整个刑法理论体系中占有重要位置.而我国犯罪构成理论现存体系存在着一些问题,这种状况需要加以改变,以建立更为完善的犯罪构成理论.  相似文献   

14.
利用影响力受贿罪是刑法修正案(七)中新设立的罪名,即把非国家工作人员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职权、地位或者其他影响,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的职权行为,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的严重行为定为犯罪。本罪的设立体现了刑法的与时俱进,弥补了现有受贿犯罪立法的缺陷,有利于完善我国的刑事法网,同时也有利于与国际刑法接轨,但在本罪的认定过程中仍应严格把握两个问题,即本罪与受贿罪的界限问题,关于共犯的问题,以期对本罪有更深入的理解和更准确的定性。  相似文献   

15.
通信秘密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在世界各国得到普遍的确认与保护。中德刑事立法在侵犯通信秘密犯罪上存在显著区别,主要包括立法体系、犯罪对象、犯罪手段、犯罪成立以及诉讼条件等方面。侵犯通信秘密犯罪是隐私权刑法保护的重要内容,我国隐私权刑事立法的规定已经落后于实践需要。德国刑法关于侵害通信秘密罪的立法规定存在我国刑法值得借鉴之处。  相似文献   

16.
犯罪实行行为着手的确认 ,关系到犯罪预备与未遂的划分 ,理论界存在有较大争议 ,先后形成了客观说、主观说和折中说 ,折中说符合主客观归罪原则 ,具有合理性。在司法实务中 ,应结合对预备行为与实行行为的界别、罪状描述和行为对法益的侵害 ,具体确定实行行为的着手。对间接正犯、不作为犯罪、原因上的自由行为等特殊案件的着手认定 ,也应当坚持上述原则和方法。  相似文献   

17.
犯罪本质问题是刑法学研究中的一个重大问题,我国学者们对这个问题的探讨过程中出现了严重的社会危害性理论和法益侵害说的对峙,至今也没有形成一个确定的结论。犯罪本质问题所要解决的是犯罪行为与其他一般违法行为之间所具有根本不同的内容,而实际上,无论是社会危害性理论还是法益侵害说,都不能真正明确的、一次性的将犯罪行为与一般违法行为区分开——无法解决犯罪本质问题,而问题的根源就在于刑法、民法、行政法之间根本并不存在一个清晰的分界,对罪与非罪的问题也就无法从理论上作出一个清晰明确的分界标准。这就导致了在现有的理论语境下讨论犯罪本质问题是无法得出一个真正确切的结论的,也就是说犯罪本质问题其实只是一个伪命题。但不应当否认探讨犯罪行为与其他一般违法行为的区分,即罪与非罪的问题所具有的积极意义。  相似文献   

18.
伴随着市场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交通事故频频发生,交通肇事逃逸也呈逐年递增趋势。然而,我国现行刑法对交通肇事罪的规定还较为笼统,交通肇事逃逸及“因逃逸致人死亡”只是作为一个量刑情节发生作用,依据我国刑法理论并结合司法实践对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的含义、特征和罪过形式进行剖析,进而对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的疑难问题进行系统、深入的研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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