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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公共图书馆在建设数字资源过程中,会因数据库商未获部分作品授权而被诉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但公共图书馆被判是否承担责任的结果不同,其主要原因是不同侵权种类下的归责原则及法院认定共同提供作品行为的标准不同。被认定为提供作品行为的案件适用无过错原则,公共图书馆被判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被认定为网络服务提供行为的案件适用过错原则,没有过错的公共图书馆不需承担责任。而法院在不同案件中分别采用了服务器标准、定向链接标准、不可或缺标准及共建标准认定共同提供作品行为。公共图书馆数字资源建设不仅应尽合理注意义务防止过错产生,还应针对法院的裁判标准严谨化技术操作,避免被认定为作品提供行为。表3。参考文献16。  相似文献   

2.
公益性图书馆网络传播豁免诉求及其合理性分析   总被引:6,自引:1,他引:5  
就2005-2006年在我国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法规立法工作进程中,是否应当为公益性图书馆设置网络传播合理使用豁免条款引发的争议问题,从著作权立法基础、原则和现实需求等方面分析《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设置该条款的合理性,阐述图书馆界对馆藏作品网络传播的核心诉求,以促进我国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法规的进一步完善。  相似文献   

3.
"北京龙源公司诉武汉鼎森公司和湖北省图书馆侵犯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一案告知人们:图书馆在出版物采购过程中应尽的是"合理注意"的义务,而非扩大的审查义务;启示图书馆在出版物采购时应尽可能地做好"合理注意"工作;同时当图书馆利益受损时,应该主动维权,并备好清晰的索赔方案,维护图书馆的相关利益.  相似文献   

4.
[目的/意义]通过分析2000-2018年来图书馆涉及著作权侵权纠纷案件的判决书,了解图书馆所涉著作权侵权案件的现状与特点。[方法/过程]采用案例分析法,在北大法宝上搜索整理246份判决书,从涉嫌侵权的主体、侵犯的权利及作品类型、侵权结果三方面,对图书馆侵犯著作权的案件进行全面统计与分析。[结果/结论]图书馆防范著作权侵权,应从完善著作权立法和改进自身行为两方面入手,具体的立法措施为:适当放宽合理使用的限制条件、允许以合理使用为目的规避技术措施、限制数据商的合同权利;改进图书馆的自身行为,可从建立专门著作权清理部门、从合法来源获取文献、区分内容提供与服务提供、借助团体的力量四方面展开。  相似文献   

5.
关于图书馆争取信息网络传播权力的思考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信息网络传播权力关乎图书馆的发展前途,是解决图书馆机制与知识产权制度间矛盾的突破口。信息网络传播权的本质就是公共借阅权问题。图书馆争取信息网络传播权的行为范式有:行为呼吁;寻求法律保护,如图书馆立法、归于合理使用等;协调知识传播与保护的关系等。通过协调关系,做到法定许可,是图书馆取得信息网络传播权的可行途径。  相似文献   

6.
随着数字技术和网络环境的不断发展,信息网络传播权的保护日益受到重视,其扩张使得图书馆的合理使用权力无法保障,对授权许可也造成很大困难.应采取通过法律手段限制信息网络传播权的扩张,建立高效的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保留并适度扩张图书馆例外权利,建立图书馆版权联盟等手段,保持图书馆公益性质与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之间的适度平衡.  相似文献   

7.
针对著作权加强权利人对作品网络传播权控制的现象,分析了《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对公众数字资源网络获取的权限限制,提出图书馆在合理使用制度下,通过修改《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充分利用"除外"条款、文献传递"一对一",最大化地实现图书馆数字信息网络传播权。  相似文献   

8.
对《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第七条中一项规定的认识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秦珂 《图书馆学研究》2007,(9):70-71,66
《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第七条中“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的规定是我国著作权制度关于图书馆等公共文化机构合理使用著作权问题的新规则,意在保护公共文化机构的法定权利,对这些机构化解法律风险,扩大使用作品的权利范围,维系利益平衡都有着积极意义。图书馆等公共文化机构应该深入领会该项规定的立法意图,挖掘其有利因素,并在实践中贯彻应用。  相似文献   

9.
以美国现行著作权实体法、澳大利亚现行著作权实体法和我国《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为基础,从信息网络传播权立法模式的角度,将适用于图书馆的信息网络传播权例外分为适用于图书馆的信息网络传播权例外,以及以承载了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功能的若干项著作权专有使用权例外所构成的、可适用于图书馆的信息网络传播权例外,并深入分析这种适用主体为图书馆的信息网络传播权例外的立法模式.  相似文献   

10.
王玲 《中国出版》2016,(10):55-58
当前我国已确立了较为完善的网络著作权制度体系,但在法律适用方面,仍存在信息网络传播权间接侵权责任规定模糊、过错认定方法不一、管辖法院难以界定以及侵权损害赔偿数额难以计算等问题。立足于司法实践来对现行立法予以补充和完善,不失为解决信息网络传播权法律适用问题的有效路径。  相似文献   

11.
可适用于我国图书馆的著作权例外立法框架研究   总被引:2,自引:1,他引:1  
现有著作权法中有关著作权例外的规定很难满足图书馆的实际需求。在分析法理依据的基础上,提出构建适用我国图书馆的著作权例外的七项原则:关注世界,立足国情;以三步检验法为我国图书馆著作权例外立法框架的基准;合理协调概括性著作权例外与适用特定目的的著作权例外;合理协调针对若干项与单独某项的著作权专有使用权的例外;合理协调法定著作权例外与声明性著作权例外;合理协调量化规定与非量化规定;动态审查。进而提出七项基本内容:我国图书馆著作权例外的概括性规定;图书馆著作权例外的主体资格认定;图书馆可适用的合理使用;图书馆可适用的法定许可与强制许可;图书馆可适用的复制权例外;图书馆可适用的信息网络传播权例外;图书馆可适用的技术措施规避例外。  相似文献   

12.
图书馆界参与信息网络传播权立法的实践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回顾国际国内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立法的背景与进程,阐述我国图书馆界参与《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制定活动的实践及其影响,评析图书馆界对信息网络传播权豁免条款的认识误区,提出图书馆界面临的任务,推荐著作权解决方案与对策,指出值得进一步关注和改进的问题。  相似文献   

13.
马玉红 《档案》2011,(3):12-14
《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第七条用于调整档案馆、图书馆等公共文化机构以数字技术方式使用未发表馆藏时,会出现合理使用权与权利人享有的著作权相冲突的矛盾。要解决这个问题,除了对馆藏的著作权采用合同化管理模式外,更多地要靠法律法规的进一步完善。  相似文献   

14.
夏雁 《图书馆学刊》2009,31(9):7-8,22
就我国《著作权法》和《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框架内图书馆合理复制文献的著作权规则作了分析,对应该注意的相关法律问题进行了界定。  相似文献   

15.
出版者是否尽到合理注意义务是其合法来源抗辩成立与否的核心标准。在著作权侵权纠纷司法审判实践中,囿于法院对合法来源抗辩制度的价值缺乏全面认识以及对“合法授权”的理解未结合出版者与作者之间的法律关系,导致出版者需承担的注意义务过重,出版者以出版、发行行为具有合法授权为由主张免除赔偿责任的抗辩难以获得支持。为了从源头上打击著作权侵权行为,保障出版者等作品传播主体的正常经营活动,有必要适当减轻出版者的合理注意义务,仅要求其对出版行为的授权、稿件来源和署名、所编辑出版物的内容等事项在其能力范围内承担有限注意义务,因授权者过错给权利人造成的损失直接由出版合同的相对人承担,以此规范作品创作活动,整治出版授权秩序。  相似文献   

16.
文章对我国<著作权法>和<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框架内图书馆合理复制文献的著作权规则作了分析,对应该注意的相关法律问题进行了界定.  相似文献   

17.
三十年来我国图书馆著作权侵权案件的裁判文书显示,图书馆在涉嫌数字资源侵权时援引“合理使用”往往不被法院认可,在共同侵权纠纷中,图书馆作为直接侵权人更是难以成功抗辩。依据从1348篇裁判文书中选取的8组典型案件裁判的比较分析,在“合理使用”难以有效适用的现状下,图书馆援引合法授权抗辩、权属抗辩、避风港规则抗辩、时效抗辩的抗辩事由更易为法院采纳从而免于承担侵权责任;在提供内容服务时履行更高的注意义务,周密审查数字资源供应商的授权基础,则能使图书馆在著作权侵权诉讼中免于被判共同侵权。  相似文献   

18.
维系网络传播与公共利益的协调   总被引:12,自引:0,他引:12  
合理使用是我国著作权法律制度的一项重要原则,维系网络传播与公共利益的协调依赖完善的合理使用制度。信息网络传播权制度不应偏离自己的立法目标。2005年国家公布了《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草案)》,规范了数字环境下的合理使用制度,《条例》关于合理使用规定的方向是正确的,对协调网络传播与公共利益的平衡,促进社会信息资源的广泛交流与社会文化产业的整体进步有着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19.
依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避风港规则,分析适用于避风港规则的图书馆版权纠纷案件,阐述通知删除程序的主要内容和明知、应知的判断,对图书馆的合理注意义务进行界定,以保护版权人和网络服务提供商的利益,促进图书馆服务创新及履行职业使命。  相似文献   

20.
适用于图书馆的信息网络传播权例外的基本问题研究   总被引:3,自引:1,他引:3  
分析了信息网络传播权的立法模式与信息网络传播权例外的类型,剖析图书馆的业务与网络传播的关系,将可适用于图书馆的信息网络传播权例外按照不同的标准分别划分为两大类型:从信息网络传播权立法模式来看,可以分为适用于图书馆的信息网络传播权例外,以及以承载了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功能的若干项著作权专有使用权例外所构成的、可适用于图书馆的信息网络传播权例外。从信息网络传播权例外的适用主体来看,可以分为适用主体为图书馆的信息网络传播权例外,以及适用主体为网络信息提供者的信息网络传播权例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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