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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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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摘要:为及时传递和解读世界各国对于体育教育和体育运动形成的共识,增进国内学界对体育运动的理解,以《国际体育运动宪章》为研究对象,运用文献资料等方法,对1978年、1991年和2015年颁布的3个版本的《国际体育运动宪章》进行介绍,并对最新版本进行详细解读。研究分析并诠释了《国际体育运动宪章》传递的4个方面的核心内容:1)参与体育是一项基本人权;2)对体育安全风险的多重理解;3)对终身体育理念的持续强调;4)体育对社会发展的多样作用。此外,研究还认为:1)我国全面落实依法治国的背景与《国际体育运动宪章》的内在理念相契合,应将“人权”作为我国体育发展的一个重要逻辑起点;2)基于该起点,我国体育事业今后应当将提高残疾人的体育保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并放在突出位置;3)体育竞赛应当作为我国学校体育工作的中心,它既是贯彻和实现“终身体育”理念的重要路径又与目前国际上体育教育的主流理念相吻合。  相似文献   

2.
对《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进行了全面审视,在肯定《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现实作用和重要意义的基础上,详细探讨了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是否为我国的“国际义务”、奥林匹克标志权利属性认定、《奥标条例》融入我国法律体系、标志和权利人有关疑问、奥林匹克标志侵权救济途径等问题。认为《奥标条例》需要完善。但从现实需求和有关理论发展水平方面考虑,目前并非修订《奥标条例》的最佳时机,2012年或2016年奥运会之后考虑修订《奥标条例》才比较实际。在此之前应密切关注国际奥林匹克运动的发展、知识产权法的发展和我国体育事业的发展,不断加深有关理论和实践问题的研究,逐步积累奥林匹克标志保护经验。  相似文献   

3.
《奥林匹克宪章》把奥林匹克主义定义为一种人生哲学,其宗旨是发挥体育运动的教育功能,培养青年成为尽善尽美、全面发展的人,进而建设完善的人类社会。而青年的完美或全面发展是在竞争、超越的激烈运动中进行的,是通过运动同教育的融合实现的,奥林匹克哲学为青年创出一条人生道路。  相似文献   

4.
知识产权在本质上是一种私权。首先探讨了知识产权的私权属性,然后以奥林匹克标志的特殊性为例探讨知识产权作为私权的例外情况,并且从法律设计角度提出解决方案。奥林匹克标志带有一定的官方性质,这也是《奥林匹克宪章》对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提出的要求。面对知识产权的私权属性和奥林匹克标志的官方属性这一冲突,本文提出应该通过官方标志的保护模式加强对奥林匹克标志的法律保护。官方标志保护是一种特殊的知识产权保护形式,我国相关法律制度应以此为契机得以进一步完善。  相似文献   

5.
全面认识和理解奥林匹克运动 --解读《奥林匹克宪章》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奥林匹克宪章>是奥林匹克运动的思想库.解读<奥林匹克宪章>对于我们准确认识和理解奥林匹克运动及其奥运会是极其重要的,同时对于我们主办奥运会,传播奥林匹克理想、宗旨、主义也是十分必要的.此外,奥林匹克运动作为一个国际性的体育文化运动,其理念和宗旨对中国体育的发展也具有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6.
采用文献研究法分析奥林匹克教育在欧洲国家的开展概况,从希腊、捷克和德国的奥林匹克教育实施过程中可以提炼一些共性特征:没有设立奥林匹克教育的专项课程,将奥林匹克教育融入到日常体育教学和体育活动中;奥林匹克教育的内容源自《奥林匹克宪章》中对奥林匹克主义的理解和界定;奥林匹克教育的最终目的是指导实践,通过知识的内在转化,使青少年形成正确的价值观和行为方式。同时结合分析当前的北京冬奥会奥林匹克教育模式,得到北京冬奥会奥林匹克教育进一步开展的启示:明确奥林匹克主义内涵;增进与欧洲国家的交流;寻找北京冬奥会奥林匹克教育与中国义务教育的契合点;加强北京冬奥会奥林匹克教育的专业人才培养;丰富冬奥会奥林匹克教育内容,促进相关合作。  相似文献   

7.
摘要:以冬奥会电视转播权为研究对象,运用文献资料法、比较法和归纳法等研究方法,对国际奥委会、冬奥会组委会和电视转播商在获得冬奥会电视转播权后的收益以及面临的风险进行了较为深入的分析,并进一步提出风险管理的具体措施。广义的收益主要包括两方面:在全世界范围内进一步推广奥林匹克运动;所获经济收入在奥林匹克大家庭进行分配,以保证奥运会在财务方面的独立和稳定;风险主要包括:购买电视转播权的巨额费用;时差;美国电视转播商的利益;冬奥会规模扩大。风险管理措施主要是:全面贯彻《奥林匹克宪章》精神;遵守《举办城市合同》和《媒体指南》的相关条款;利益相关各方共同协商;将互联网和手机移动转播与电视转播权一同销售,增加收入;增加组委会其他方面的收入。本研究对奥运会电视转播权的相关理论研究和实践活动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相似文献   

8.
1最高权力1.1国际奥委会是奥林匹克运动的最高权力机构。1.2不论以何种身份与奥林匹克运动建立关系的人员或组织,都受奥林匹克宪章条款的约束,并应遵守国际奥委会的决定。2国际奥委会的作用国际奥委会的作用是,按照奥林匹克宪章领导发展奥林匹克主义。为此目的...  相似文献   

9.
我国《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只明确规定了未经许可不得为商业目的使用奥标的内容,却未规定非奥标权利人出于非商业目的合理使用奥标的标准,这势必会造成奥标保护和非奥标权利人需求之间的矛盾。而随着数字时代的到来,与既往相比奥标的推广力度变得更大,途径也更加多元,因此明确非奥标权利人能够在多大范围内不受限制地自由使用奥标变得十分重要。通过考察美国、澳大利亚、英国等历届奥运主办国关于奥标保护的相关立法可以发现,这些国家在对奥标严格保护的同时也允许非奥标权利人在合理范围自由使用奥标并且为之设定了具体标准。借鉴域外立法的成功经验,我国应将《奥林匹克宪章》最新规定转化为国内法,灵活运用《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规定,明确划定奥标合理使用的类型和标准。  相似文献   

10.
2008年北京奥运会"五环志愿者"价值展望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志愿工作(Volunteer Service)是指任何人自愿贡献个人时间和精力,在不为物质报酬的前提下,为推动人类发展、社会进步和社会福利事业而提供的服务。《奥林匹克宪章》第58款中规定:经国际奥委会批准,奥运会组委会可在举办奥运会的同时组织一个国际青年营。而国际青年营的另一个称谓就是志愿者。体育赛事中的志愿者可以追溯到1912年瑞典斯特格尔摩奥运会间,自1964年东京奥运会起,志愿者青年营正式成为奥运会中的一部分。现如今,志愿者的发展正伴随着奥林匹克运动成长与成熟。  相似文献   

11.
国际奥委会改革的新动向与中国使命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托马斯·巴赫主席的推动下,国际奥委会于近期通过了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改革方案《奥林匹克2020议程》,明确提出了以“奥运会的可持续性、运动员的中心地位、奥林匹克主义的传播与教育、奥林匹克组织的自治与善治”为主旨内容的四十条改革举措。方案体现了国际奥委会顺应局势的改革主动性,也面临着方案亟待落实等复杂性挑战;中国在国际奥林匹克事务中承担着日益重要的使命与责任,应在响应遵从改革方案、参与融入改革进程的基础上进一步发挥改革引领者与示范者的作用。  相似文献   

12.
奥林匹克运动会是国际体育界的盛事,是各国运动员公平竞争,践行体育精神的重要平台。近些年来在奥运会的比赛过程中屡屡出现运动员服用兴奋剂等违背奥林匹克精神的行为,本届里约奥运会俄罗斯运动员就因为服用兴奋剂的现象严重而被禁赛,被剥夺了参赛资格。被禁赛的原因在于俄罗斯运动员违背了奥运会参赛运动员的义务。运动员参加奥运会既享有一定的权利,也应承担一定的义务。运动员的权利主要包括:享有奥运会的参赛资格,比赛中平等对待、不受歧视,将有关争议提交国际体育仲裁员仲裁等;运动员的义务主要是遵守《奥林匹克宪章》等国际体育规章的规定,遵守《世界反兴奋剂条例》及其他竞赛道德。运动员参与奥运会活动是展示祖国软实力的过程,除了要表现出最好的运动成果,更多的是代表祖国向世界展示出健康、自信、乐观的精神。积极维护自身权利,同时遵守相应义务是运动员在奥运会舞台展示自身的基础。  相似文献   

13.
作为<"北京2008"奥林匹克教育计划>重要内容之一的奥林匹克教育示范校,按照国际奥委会及<奥林匹克宪章>的要求,在中国,尤其是北京青少年中普及奥林匹克知识,传播奥林匹克主义;并发挥示范辐射作用,以实践诠释奥林匹克运动,试图通过对示范校的奥林匹克教育活动进行归纳,分析其缘由,寻找其价值,探索北京奥林匹克教育对中国基础教育改革的影响;并为伦敦乃至以后奥林匹亚德周期的奥林匹克教育活动提供经验借鉴.  相似文献   

14.
教育是奥林匹克主义的核心内容,顾拜旦创立奥林匹克运动的真正目的就是为了传播奥林匹克思想,以一种新的角度、新的方式去教育青年,促进青年身心的和谐发展。国际奥委会要求奥运会承办城市应该具有积极宣传和推广奥林匹克教育活动。奥林匹克宪章第44条明确规定,“奥运会组委会必须制定一项文化活动计划,并事先提交国际奥委会批准”。北京是2008年奥运会的承办城市,同时肩负着开展奥林匹克教育活动的义务和责任。  相似文献   

15.
"奥运影像知识转让(VTOK)"项目是《奥林匹克宪章》和《主办城市合同》赋予奥组委的一项法律义务,是组委会向国际奥委会所提交总结报告的重要组成部分。北京奥运会VTOK是唯一以影像视频的方式,系统、全面、深入的呈现北京奥运会的筹办和组织过程,是北京奥运会的历史纪录和文化遗产。运用文献资料、专家访谈、数理统计等研究方法对北京奥运会VTOK项目的视频来源、制作形式和基本内容进行分析,探索该项目的成功经验,提出了VTOK项目对南京青奥会的启示,旨在为南京青奥会的成功举办提供有价值的参考意见和经验教训。  相似文献   

16.
第29届奥运会(2008年北京)举办前夕,联合国大会又一次通过了《奥林匹克休战决议》,这对北京奥运会具有极其深远的意义。通过对《奥林匹克休战决议》与奥林匹克精神、人类追求和平的意愿和构建世界和谐发展蓝图之间关系的分析,探讨《奥林匹克休战决议》对北京奥运会的重要作用及意义。  相似文献   

17.
对当前国际奥林匹克运动面临的挑战、机遇和近年来许多国际奥林匹克理论家最新研究成果的分析,指出奥运会有许多难于克服的弱点,在一定条件下会成为困扰国际奥林匹克运动的主导因素。对21世纪国际奥林匹克运动的发展方向做了预测性地、系统地论述。  相似文献   

18.
奥林匹克教育是国际体育交流与合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基于北京国际奥林匹克学院、希腊国际奥林匹克学院、中国体育科学学会国际交往工作委员会于2022年12月12日联合主办的“2022国际奥林匹克教育发展论坛”中的专家发言报告,围绕该次论坛议题进行综述,梳理了全球五大洲奥林匹克教育学界关注的奥林匹克教育研究的主题,包括教育是奥林匹克运动的核心,奥林匹克精神促进不同国家人民面对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和美好的未来更团结,奥林匹克教育多元化发展,奥林匹克教育的中国道路。北京2008年夏奥会和北京2022年冬奥会之后,奥林匹克教育的“中国方案”逐步系统化,为之后中国的奥林匹克教育奠定了坚实的基础;首都体育学院搭建了世界一流国际奥林匹克教育研究平台——北京国际奥林匹克学院。北京国际奥林匹克学院肩负着普及奥林匹克知识和推广奥林匹克运动的重任,自成立以来,全面承担服务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的相关任务,积极推动北京市中小学奥林匹克教育及“冰雪运动进校园”,与国际体育组织建立了联系,持续加强奥林匹克教育交流与合作,在奥林匹克教育高质量发展的道路上探索着新路径和新方法。  相似文献   

19.
《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2018修订)加强了对奥林匹克标志的保护,适应了筹办2022年北京冬奥会的需要,但在立法位阶、保护范围、侵权认定、法律责任等方面还存在诸多不足之处。对此提出,一要提高立法位阶,制定《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法》;二要扩大保护范围,将域名、境外举办的奥运会相关标志、特定指向性的文字组合纳入保护范围;三要细化侵权认定,引入“混淆可能性”作为奥林匹克标志侵权判定的核心要素,具体化隐性营销的侵权认定,增加合理使用条款;四要完善侵权、行政与刑事3种责任的具体内容和责任衔接问题;五要构建多部门联合监管以及增加禁令、仲裁作为救济手段。  相似文献   

20.
采用文献资料法和逻辑分析法,阐述了澳大利亚奥林匹克知识产权的立法和修改完善情况,认为澳大利亚奥林匹克知识产权保护具有五个特征:奥林匹克标志保护范围广且力度强;法律明确规定澳大利亚奥林匹克知识产权的权利人;通过引入"合理人"制度来判断合理使用和侵权行为;独立的法律救济方式;悉尼奥运组委会采取一切措施营造奥林匹克知识产权保护氛围。指出,我国应借鉴澳大利亚奥林匹克知识产权保护经验,加强我国体育赛事知识产权的法律保护,提高我国体育赛事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位阶,将《特殊标志管理条例》《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等行政法规修改完善为《特殊标志保护法》,建立我国体育赛事转播权保护的法律体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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