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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审制是为保证出版物质量而实行的审编稿件的制度.1952年,国家出版总署颁布的《关于国营出版社编辑机构及工作制度的规定》中规定:“一切采用的书稿应实行编辑初审,编辑室主任复审,总编辑终审和社长批准的审稿制度.”1980年,由国家出版局制定、中宣部批准施行的《出版社工作暂行条例》,又重申了这一制度.多年的实践证明,认真坚持这一制度,出版物质量就能得到保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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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审制是在五十年代初确立下来的。1952年10月,出版总署公布了《关于国营出版社编辑机构及工作制度的规定》,为审稿的基本程序作了明确的规定。其第五条第一款指出:“一切采用的书稿应实行编辑初审、编辑室主任复审、总编辑终审和社长批准的编辑制度。”《规定》所要求的三审,是指对于“一切采用的书稿”。如果一部书稿,经过初审,认为不宜采用,再经编辑室主任复审,如同意初审意见,一般即作退稿处理,不再经总编终审。这就是说,对于不采用的书稿,一般只经二审。如果复审者不同意初审的退稿意见,而初审者坚持时,或者复审者认为有必要请总编裁决时,也可经由终审决定。对于采用稿,五、六十年代在实际工作中还不止三审。一般是四审:助理编辑初审、编辑复审、编辑室主任这一审称为复核,最后由总编辑决审——即终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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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三级审稿制度 三级审稿制度是国家规定并长期实行的出版社内部审稿制度,也是现行的审稿制度.早在1952年,国家出版总署颁布的<关于国营出版社编辑机构及工作制度的规定>中就指出:"一切采用的书稿应实行编辑初审、编辑室主任复审、总编辑终审和社长批准的审稿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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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稿的“三审制”,是出版社编辑人员熟知的项制度.从50年代新闻出版总署规定关于“一切采用的书稿应实行编辑初审、编辑室主任复审、总编辑终审和社长批准的编审制”以来,一直为出版界所重视,并坚持至今,实践证明,出版社严格执行书稿三审制,效果是明显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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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审制是自1950年10月由新闻出版署公布并予以实施的一项保障图书质量的审稿制度,要求“一切采用的书稿均应实行编辑初审,编辑室主任复审,总编辑终审和社长批准”。30余年来,它一直被出版界运行不悖,被证实是一项保证图书质量的非常有效的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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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审制亟需改进与完善——出版管理改革之我见■李凤玲当前实行的三审制,即“一切采用的书稿实行编辑初审,编辑室主任复审、总编辑终审和社长批准的审稿制度”,经过几十年的出版工作实践,证明了它对于贯彻党的出版方针,保证图书质量,起了积极的作用,是一个行之有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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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审制”是我国出版部门为保证图书质量而实行的一种审稿制度,即对已决定采用的书稿所实行的由责任编辑初审、室主任复审、总编辑终审这样一种编辑程序。1952年10月,国家出版领导机关公布了《关于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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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的《图书质量管理规定》颁布后,图书质量问题引起了社会的关注。图书的质量到底如何?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图书编辑工作的含量,体现于编辑“三审制”的质量。新闻出版总署前些年颁发的《图书质量保障体系》中,对编辑工作“三审制”做出了具体的规定,特别对初审、复审和终审三个环节分别提出了明确的要求。从制度层面来说,这些规定体现了图书编辑工作的规律,具有可操作性。但由于多种原因,在一些出版社,编辑工作制度规定和编辑工作实际操作“两张皮”的现象还是不同程度地存在,编辑“三审制”疏于管理等问题,已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图书编辑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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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审制”,是国家新闻出版管理部门反复强调的,1997年发布的《图书质量保障体系》规定:初审、复审、终审三个环节缺一不可。任何两个环节的审稿工作不能同时由一人担任。但规定是一回事,实际执行情况却是另一回事。笔者最近对某出版社的编辑审稿情况做了个抽样调查,大致了解现阶段他们编辑审稿的现状:初审编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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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出版管理规定》已于2008年5月1日正式施行。该《规定》一经颁布,即引起了社会的普遍关注。《规定》第二十一条明确指出:“出版辞书、地图、中小学教科书等类别的图书,实行资格准人制度,出版单位须按照新闻出版总署批准的业务范围出版。具体办法由新闻出版总署另行规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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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要负文责,这在国务院颁发的《出版管理条例》中有清楚的规定。《条例》第24条规定:“出版单位实行编辑责任制度,保障出版物刊载的内容符合本条例的规定。”然而,在人们的传统观念中,文责自负显然具有相当的合理性,就是在我国《著作权法》中,也能找到一定的法理依据。《著作权法》明确授予作者发表权、修改权、保障作品完整权等权利。权利与义务是统一的,作者享有作品的版权,意味着作者对作品应负有相应的责任。这幺说来,“编辑责任制度”与“文责自负制度”似乎是相矛盾的。究竟矛盾不矛盾呢?我们有必要对编辑责任与作者责任的关系加一番辨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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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行三审制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实行三审制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崔庆喜【武汉审稿是编辑活动的一个重要环节,是“编辑六艺”中的一艺,在我国出版工作中,无论是出版社所约稿还是作者自投稿,都要进行审读。这种审读方式,一般经过初审、复审、终审三道程序。这个程序,便是人们常说的“三级审稿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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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谈三审制中的复审工作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三审制”是国家颁布的《图书质量保障体系》中明确规定的 ,出版单位必须执行的审稿制度。所谓三审制 ,是由责任编辑对已经确定采用的书稿进行初审和编辑加工 ,然后由编辑室主任复审 ,最后送交总编辑终审签发的编辑程序。但是 ,在当前出版部门转型改制过程中 ,不少出版者在商品经济大潮的冲击下 ,滋长了急功近利的浮躁心态 ,致使三审制时常流于形式 ,导致图书质量事故不断出现。这种现象已经引起了出版界有识之士的高度重视。笔者长期担任编辑室主任工作 ,在此想谈谈三审制中复审工作的经验教训与心得体会。 一、复审责任者的地位及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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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握正确的办报方向,实行恰当的编辑方针,对于县市报总编辑来说,十分重要。报纸的编辑方针“规定宣传报道的内容,规定宣传报道的水准,规定选择和衡量稿件的尺度,规定版面的形式和风格,规定报纸的特色。”(叶春华:《报纸编辑》)严格按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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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审制”是国家为保证出版物质量而制定的出版法规,即对书稿的政治性、学术性、知识性、艺术性等整体质量作出基本评价、确定是否采用,所实行的由责任编辑初审、编辑室主任复审、社长(总编)终审这样一种编辑程序。多年来“三审制”为保证图书质量起到了重要的作用,成为加强和保证图书质量的一种行之有效的规范性制度。然而,在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中,“三审制”却受到了冲击,在一些出版社,“三审制”形同虚设,流于形式,造成了图书质量的滑坡。这就是所谓的“三审制”虚化现象。“三审制”有三大属性。一是管理性,表现为编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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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件“三审制”的理论依据与相关规定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从1952年10月1日政务院发布的《关于国营出版社编辑机构及工作制度的规定》到2008年5月1日新闻出版总署发布的《图书出版管理规定》,稿件“三审制”的提出已经有了五十多年的历史。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