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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徐凌 《扬州教育学院学报》2012,30(4):22-25
随着我国“见危不救”事件的频发,人们开始争论“见危不救”者是否有救助的义务,如果有是否应当让“见危不救”在刑法上入罪。从法理上看,“见危不救”行为符合罗尔斯关于“公平正义论”的观点,具备在刑法上入罪的法理基础,应该在我国建立“见危不救罪”。在同时符合犯罪主体、犯罪主观方面、犯罪客观方面、犯罪客体等犯罪构成四要件时,应当认定为“见危不救罪”,“见危不救”者应当受到相应的法律制裁。 相似文献
2.
通信秘密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在世界各国得到普遍的确认与保护。中德刑事立法在侵犯通信秘密犯罪上存在显著区别,主要包括立法体系、犯罪对象、犯罪手段、犯罪成立以及诉讼条件等方面。侵犯通信秘密犯罪是隐私权刑法保护的重要内容,我国隐私权刑事立法的规定已经落后于实践需要。德国刑法关于侵害通信秘密罪的立法规定存在我国刑法值得借鉴之处。 相似文献
3.
"致人死亡"的刑法因果关系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行为人与被害人的死亡之间需要存在因果关系。当刑法分则罪刑条款明确规定"致人死亡"并配置相应法定刑时,需要根据法定刑的高低判断行为人出于过失或者故意;当刑法分则罪刑条款未作明确规定时,可通过想象竞合犯理论予以解决,同时可将被害人自杀评价为相关条款的"情节(特别)恶劣"。应当废除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利用迷信致人死亡罪。 相似文献
4.
非法出售、提供试题、答案罪是指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的试题、答案的行为.在司法适用中,对该罪的行为对象、客观行为和犯罪主体应进行合理的界定.该罪属于行为犯,应当以行为犯为标准科学认定其犯罪的停止形态.在罪数方面,应注意该罪与相关犯罪在构成要件上的差异,只符合一罪的构成要件的,按所构成的犯罪论处;同时符合多个犯罪的构成要件的,应按想象竞合犯的处理原则论处. 相似文献
5.
魏爽 《湖北函授大学学报》2015,(3):74-75
被害人过错对很多罪名的定罪和量刑都会造成一定程度的影响,按照刑法三阶层犯罪论体系分析,表现得更加明显,本文将以此为切入点,以交通肇事罪为例,简单分析被害人过错对行为人定罪量刑上所造成的影响。 相似文献
6.
唐桂明 《天水师范学院学报》2012,32(3):37-42
在康德看来,一切自然状态都是需要进入公民状态的,人类只有进入伦理和律法的公民共同体,才可能真正谈得上尊严和价值。宪法公民社会是包含国家共同体和自由国家联盟共同体在内的法权体系,是康德所要构建的律法的—公民共同体。宪法公民社会体现出几方面的主要特征:权利概念是宪法公民社会的基本内涵;建立在道德原则基础之上的律法正义原则是宪法公民社会构建的基本原则;而共和制、代议制和自由言论则是宪法公民社会的主要制度性特征;彻底消除战争、实现永久和平则是宪法公民社会的终极目标。宪法公民社会是人类实现善德与幸福统一的至善——"上帝的国"在地上的实现。 相似文献
7.
8.
在数人对受害人的共同侵权中,一人直接将受害人致伤或致死。对"其他人"的定罪问题,无疑成了当代刑法理论与司法界的一个热点问题。应在全面地分析主客观因素及其证据基础上,综合考察"其他人"的犯罪构成。主观上具备了明示或默示的共同犯意联络且对直接致害人予以了精神支持,客观上通过作为或不作为为犯罪提供了实质性帮助,"其他人"则构成共同故意伤害(杀人)罪共犯而不是单独构成寻衅滋事罪。 相似文献
9.
祝娟 《贵阳金筑大学学报》2000,(3)
刑法对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规定,为惩治贪污贿赂犯罪和保证国家工作人员的廉洁起到了积极作用。笔者在充分肯定和论证其积极作用的基础上,认真分析了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法理缺陷和实践困难,认为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犯罪构成具有含混性,举证责任有悖法律规定,其认定不合证据原则,不符合定罪的法律要求。在实践中,往往还产生时间界定困难。证据审查判断困难,对合法收入界定困难等问题。因此,认为进一步修正或取消该罪为宜,只要加强贪污贿赂犯罪的侦查,加强制度建设,仍然可以保证国家工作人员的廉洁。 相似文献
10.
目前环境刑法法益观主要包括人类中心法益观和生态中心法益观。人类中心法益观因“治理延迟”致使环境刑法处于被动地位,生态中心法益观因“见物不见人”致使环境刑法走向极端。我国环境刑法的完善应坚持新生态中心法益观的立场,扩大环境犯罪的罪名体系,重塑环境犯罪的入罪边界,优化环境犯罪的量刑规则。这既是风险社会中环境犯罪治理早期化的要求,也满足环境刑事司法修复规范完善的理论需求,更符合世界范围内生态法益独立保护的趋势。 相似文献
11.
不成文的构成要件要素是指刑法条文表面上没有明文规定,但是根据刑法条文之间的相互关系、刑法条文对相关要素的描述所确定的,成立犯罪所必须具备的要素。它的存在具有必然性、必要性及重要的功能意义。在刑法理论与实践中存在如主观超过要素随意添加等问题,因此,为正确发现、合理界定该不成文的构成要件要素,应坚持以保护法益为目的,在遵循罪刑法定原则的基础上,以实质解释论为导向,以刑法的目的、精神、原则为界限。 相似文献
12.
《湖北函授大学学报》2016,(13)
《刑法修正案(八)》将"恶意欠薪罪"吸纳。反观该次刑法修正案审议的全过程,"恶意欠薪"这一行为是否应犯罪化一直颇有争议,虽然现在已然尘埃落定,但其中的争议点仍旧值得我们去思考:一种行为具有社会危害性是否必须入刑?如何判断罪与非罪的分界点?通过对刑法谦抑的研究,笔者认为,社会危害性并非是犯罪化的充要条件,刑法谦抑性是把握罪与非罪的"度",因而"恶意欠薪"犯罪化应有条件。本文中,笔者从罪之谦抑和刑之谦抑的角度,结合自己理解的谦抑理念,对"恶意欠薪"犯罪化的条件做出了简要分析,并简单评价了《修正案(八)》的合理与不妥之处。 相似文献
13.
李晋杰 《长春教育学院学报》2015,(3):20-21
以往的犯罪学研究大多将犯罪人与被害人割裂开来,只是从犯罪人的角度探讨其犯罪心理以及刑事责任。在刑法学中,被害人的概念有所不同,它不再是游离于犯罪论体系之外,被害人同样可以追究刑事责任。同时,被害人对刑罚体系的完善、对刑罚轻重的判定有着重要影响。基于此,文章分析在刑法学视野下的被害人问题,将被害人与刑罚体系联系到一起,共同探讨其中的关系。 相似文献
14.
范新伟 《江苏海洋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1,(13):38-40
《刑法修正案(八)》首次规定了老年人犯罪不适用死刑,这是中华民族恤老文化的体现,符合刑法的人道主义价值和刑罚的目的,同时也实现了与国际人权的接轨.但现行规定也需要进一步完善,从而实现真正意义上的老年人犯罪不适用死刑. 相似文献
15.
为亲友非法牟利罪是1997年刑法修订后新加入的罪名,对于本罪的客体,理论界素有争议,但鲜有论及。笔者拟在梳理现有理论的基础上,从犯罪客体的基本理论出发,做一些浅显的探讨。 相似文献
16.
肖海洋 《湖北函授大学学报》2014,(2):106-107
罪刑法定原则作为有着悠久历史的刑法原则有其经典的表述方法即"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简短的两句话却对世界各国的学者们有着不可抗拒的魔力,我国刑法学界也不例外。本文就以罪刑法定原则的人权保障价值为视角对相关的文献做一个综述,以探究学者们在此方面所研究的成绩与不足,为以后更加深入的研究做铺垫。 相似文献
17.
刘晴晴 《广州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12,(4):91-94,105,112
醉驾虽已入刑,但关于其是否一律入刑的争论却仍未停止。从刑法第13条但书的规定来看,醉驾入刑应符合《刑法》总则第13条规定,即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定为犯罪。作为一种抽象危险犯,关于醉驾危险状态的判断必须坚持在行为实施的时间、地点、环境等客观基础上,从一般人的立场判断危险状态是否存在。此外,从犯罪主客观要件相统一原则和罪责刑相适应原则来看,醉驾亦不应一律如刑。 相似文献
18.
易志鹏 《安徽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1,10(2):41-45
利用影响力受贿罪是刑法修正案(七)中新设立的罪名,即把非国家工作人员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职权、地位或者其他影响,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的职权行为,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的严重行为定为犯罪。本罪的设立体现了刑法的与时俱进,弥补了现有受贿犯罪立法的缺陷,有利于完善我国的刑事法网,同时也有利于与国际刑法接轨,但在本罪的认定过程中仍应严格把握两个问题,即本罪与受贿罪的界限问题,关于共犯的问题,以期对本罪有更深入的理解和更准确的定性。 相似文献
19.
游稀杰 《佳木斯职业学院学报》2018,(7):163-164
根据"外挂"的定义,该行为不属于二次开发,而属于复制发行。针对无权恶性营利式外挂,应以侵犯著作罪予以刑法规制,从而提高网民的版权保护意识。通过借鉴国内外经验,提出在刑事实体法和程序法角度完善知识产权犯罪的对策。 相似文献
20.
丁旭 《广州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09,9(1):89-93
非身份者与有身份者,即混合主体共同实施身份犯罪,在古今中外的刑法中皆有所规定。现阶段,我国关于混合主体身份犯罪有着各种不同的认识,主要集中在非身份者的身份犯罪主体资格符合问题上。尽管刑法分则中,纯正身份犯以有特定身份者为犯罪主体,非身份者不能构成;但是分则的构成要件在非身份者与有身份者共同实施纯正身份犯罪时,应将非身份者与有身份者从总体考察,非身份者可以在与有身份者共同实施身份犯罪时成为纯正身份犯的犯罪主体。对于混合主体身份犯罪的具体定罪,要本着“特殊优于一般为原则,重法优于轻法为补充”的理念来处理。 相似文献